2015年01月19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高管家属“股神”究竟是如何炼成的?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吴江 评论专栏作者

  

  针对媒体质疑的内幕交易,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车,601766.SH;01766)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601299.SH;06199.HK)1月13日晚间均发布临时公告称,部分高管及亲属在南车北车宣布合并前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出于对投资价值的判断,相关人员并未知悉或探知有关两家公司重组的内幕信息。(《21世纪经济报道》1月14日)

  一部《红楼梦》尚且可以有多重解读。究竟何为“内幕交易”,也不必只容得下一家之言,而不妨见仁见智。于是,面对中国南车与中国北车合并所催生的“重大利好”,停牌后更是连续6天一字涨停,两家公司的高管及其近亲属,纷纷在重组停牌前投入重金买股,并获利颇丰。尽管遭遇内幕交易的质疑,两家公司公告称相关人员并未知悉重组内幕,买股行为纯属价值投资。言下之意,“股神”想赚钱,谁也挡不住,公司高管及其亲属只是投资眼光太好,而与内幕无关。

  平心而论,当股市由熊转牛,连大爷大妈都忙乎着把钱转到股市,买股票投资,实在是人人都应享有的权利。在这方面,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要说并不应成为例外。至于说投资买股,买哪只股票,凡是理性的投资者,都会基于自身所掌握的信息源来做投资决策。现实中,上市公司职工购买东家股票,业内人士购买同行业公司股票的,其实并不在少数,与其说这是内幕交易,毋宁说是缘于信息局限,相比买其他公司和其他行业的股票,自己所处的公司和行业,当然更加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子女、配偶,购买自己公司或同行业公司的股票,也极有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

  应当承认,“内幕交易”的认定,当然不能仅仅靠怀疑和臆测,而必须有充分而足够的证据。唯有证明相关交易的时间与获利,确实与内幕的获悉存在因果关系,“内幕交易”才能真正坐实。既然如此,对于南北车高管及其亲属互买股票的行为,的确不必仓促论断。不过,认定内幕交易当然需要审慎,但否认内幕交易,恐怕更需谨慎。毕竟,内幕交易对于证券市场的扰乱,对于投资者的不公,已然严重危及证券市场的健康。这也是为何,各国对于内幕交易的打击与遏制都不遗余力,且出台越来越严厉的规则。以美国为例,早在1988年,便因为一起内幕交易案,而扩大了内幕交易准则的适用范围,即与信息来源间存在密切的家庭关系,信息来源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都是内幕交易适用的范畴。

  按照这一标准来审视,此番南北车高管及其亲属互买股票的行为,虽然与通常超卖自家股票的内幕交易存在差异。但放在南北车重组这一重大背景之下,相关重组信息究竟有无提前泄露,相关高管及其近亲究竟有无提前获悉重大信息的可能,显然更需有充分的证据排查,才能得出“属个人投资”的清白结论。至于相关的调查程序,也更应由包括证监会在内的第三方监管部门启动,而不是由上市公司自说自话。

  一言以蔽之,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家属当然可以成“股神”,但这些“股神”究竟是如何炼成的,显然要经得起挑剔和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