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之如 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要求加大问责处罚力度,严防暗箱操作、寻租腐败,遏制“天价采购”、“黑心采购”、“虚假采购”等违法违规现象。让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政府采购环节中,暗箱操作、寻租腐败派生出“天价采购”、“黑心采购”、“虚假采购”等违法违规现象,已经几乎人所共知,而不是什么秘密了。中央政府之所以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正是敢于正视这一状况,从反腐败保廉洁的角度,作出的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有道是:
“黑心采购”须遏制,法规制度贵实施;清廉政府合民意,杜绝寻租正当时。
权力是否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由政府采购的是否公平合理与透明可见一斑。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综合国力迅速提高,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空前雄厚,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明显改观。但是,我们仍然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反对浪费,更反对挥霍贪污,把公家的每一分钱都用到该用的地方去。显然,政府采购工作肩负着为人民把好财经支出关的重任,更是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每一位相关公仆都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