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薪酬改革
不能继续自说自话
■ 张天蔚
近日有消息称,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改革后,央企高管年薪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则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由此推算,央企负责人年薪将控制在央企职工年薪的7至8倍。据称,这将大幅低于目前为职工平均12倍的水平。亦有媒体测算,部分金融央企老板的工资将缩水百万。
社会舆论未及做出反应,部分央企员工已经表示不安,担心随着高管薪酬降低,会不会出现“层层降薪”,以至于自己成为薪酬改革的“陪葬品”。
改革的本义,在于缩小央企高管与职工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但改革尚未推进,本来被想象为处于相对被剥夺地位,因而对旧制度最为不满的央企职工,却率先对改革表示担心,既出乎舆论意料,也表现出央企薪酬改革的复杂和困难。
实际上,与央企职工担心“层层降薪”不同,社会其他成员可能更加担心央企薪酬改革之后可能出现的“水涨船高”——既然央企高管年薪参照职工平均年薪确定,那么普遍提高职工的年薪,不就为高管们获得更高年薪垒高了起点?如果改革的结果,就是高管年薪略降,职工收入普涨;既实现了缩小内部差距的改革目标,又形成了利益均沾的和谐局面,岂不皆大欢喜?
当然,现实的政治和舆论压力之下,这样的局面不太可能真正出现。但按照当前央企的用工制度和薪酬制度,出现这样的悖谬局面,在逻辑上却完全可能。
按照媒体统计,多家已经上市的银行、电信等央企,其职工平均年薪已经达到15万元左右,远远高于当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央企职工担心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会“连累”自己,也证明大家对自己相对优厚的收入,其实也心知肚明。问题在于,部分大型央企虽然盈利能力超强,却不是靠在市场竞争中胜出,而是倚仗行政垄断地位获得。相应地,从高管到职工的薪酬,也不是靠在劳务市场上“询价”确定,而是按照一套封闭的内部机制形成。可资对照的是,在曾经的“刘志军时代”,铁路职工薪酬普遍严重偏低,而这种低薪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铁路职工的实际劳动和贡献,而是由刘志军个人的独断作风和畸形的“事业心”所决定。
实际上,无论是因承担公共服务而处于政策性亏损,还是因行政垄断而获得超高利润,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其职工工资也就无法通过市场询价而形成合理水平,无论高低,都缺乏通过外部比较而判断其是否合理的评价机制。那么,以这样无法确定其合理性的职工工资水平为基准,倒推央企高管的薪资水平,虽然看似平衡了央企内部的薪酬差距,却很难让央企理论上的主人,即广大社会公众服气和接受。
因此,缩小央企高管与职工收入差距,只是央企薪酬改革的第一步,改革的深化,也不能以职工薪酬的“普降”为目标,而是要区别不同性质的央企、国企,有针对性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根据企业的责任、性质、经营水平、盈利能力,形成合理、有序,且可检验、可评价的薪资形成机制。只有当央企职工的待遇,不再是公众羡慕嫉妒恨的吐槽对象,以此为基准而确定的央企高管的薪酬,才能被公众心悦诚服地接受。
我国盲目建设智慧城市
已明显过热
■ 董碧娟
今年被称为智慧城市建设元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掀起了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高潮。11月20日,由中国智慧城市产业创新联盟和神州数码共同主办的“城市·产业·大变局——云时代的智慧城市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围绕智慧城市建设的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根据IDC所做的2014年全球智慧城市预测,2014年,全球15%的城市将有机会步入智慧城市成熟期。那么,我国这项比例又会是多少呢?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单志广表示:“考虑到经济因素,我们最乐观地预测,我国2014年有机会步入智慧城市成熟期的城市比例不应该超过30%。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存在明显的过热特征和盲目建设的苗头,这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高度重视。”
单志广坦言,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四风”问题。一是跟风,即不少地方在缺乏对真实需求的判断和对真正建设路径的把握的情况下就盲目开展建设;二是虚风,即有些地方重建设投入,轻绩效提升,往往追求“高、大、快、上”,缺乏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投入产出率低,缺乏应用实效;三是歪风,有些地方贪大求全、贪高求洋,重设备技术,轻机制建设,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发挥;四是阴风,即重建设发展,轻安全保障,缺乏自主可控、安全可信方面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制度,这可能会对交通、能源、金融等重要信息和系统带来安全隐患。
对此,单志广建议,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亟需加强顶层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务实推进”。“城市人民政府要从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方案。智慧城市是一个要素复杂、应用多样、相互作用、不断演化的综合性复杂系统,因此在建设上需要‘总体部’,负责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单志广说。
那么,对于当下存在的智慧城市建设盲目问题,业界又是怎样从具体层面应对的?神州数码首席科学家谢耘告诉记者:“智慧城市既要面向未来,又要解决问题,所以在不同的城市我们会做不同的深入分析,寻找到当地近期最紧迫的问题,进行咨询和顶层设计。我们不是拿一个死板的东西去面对各个城市,而是帮助城市规划符合其特点、现实可行的路径,从而避免盲目和浪费。现在,我们也正在逐步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机制,但因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个持续服务的过程,所以对效果的精准评估可能需要几年以后。”
没有环保局
环境更不堪设想
■ 孙秀艳
雾霾频发的当今,只要有蓝天的日子,总会有不少人在微信朋友圈大晒各种风景,主角当然是湛蓝的天空,对好空气可谓情真意切。同样,雾霾一起,就有人晒灰暗,抱怨、责骂声此起彼伏。更有人直接批评环保局,认为是他们无能,治不了雾霾。
笔者在环保部门工作的朋友屡次“躺枪”,满腹委屈。早出晚归,勤奋工作,还要承受来自领导、公众的压力,朋友对自己的委屈有这样的看法:蓝天不能只是指望环保局,不是我们自己工作努力就一定会有蓝天。要是没有环保局,这环境恐怕更不堪设想。
这话有点道理。PM2.5是雾霾的元凶,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源解析结果,从PM2.5的来源看,本地污染物排放中,机动车排放占到31.1%,燃煤占22.4%,工业生产占到18.1%,扬尘占到14.3%,其他14%来自餐饮、汽修、烧烤、畜禽养殖等。
仔细看看这些数据,无论是燃煤还是机动车排放,无论是餐饮烧烤还是汽车维修,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密切关系,说我们自己是雾霾的元凶一点都不为过。从这个角度说,作为污染制造者,我们在指责环保部门的同时,是不是更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一份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在淘宝上购买口罩的人比2012年多了181%,空气净化器销量多了131%。去年消费者在淘宝抗雾霾用品上下单450万次,花了8.7亿元。愿为雾霾埋单,表明公众对自身健康的关注。
但愿为被动防御埋单,却很少为主动减排出力,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存有“治理是环保局的事,与我无关”想法的人并非少数。也正是出于这种心态,很多人对身边的污染视而不见。吃露天烧烤、去没有油烟治理设施的餐厅,有多少人关心污染物排到了哪里?好不容易摇到车号,买车当然要买个大排量的,许多人认为这理所当然。而环保等部门颁布的一些治理措施可能影响生活,就有人指责“不好好治污,就每天盯着百姓生活这点事”。一边期盼蓝天,一边污染空气,现实地存在我们的生活里,“戴着口罩开宝马”就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雾霾成因复杂,治理需要多管齐下。调工业结构、能源结构虽是重头,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环境资源禀赋并不优越的国家,全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也必不可少。因此,面对污染的看客心态,已经成为治理雾霾的一大障碍。
雾霾频袭,埋怨者众。在当前的形势下,环保工作人员压力巨大。蓝天不能只靠环保局,只有将这种压力传导到排污企业、传导到每个社会公民,进而转化为治污的动力,蓝天才会常在。
化解产能过剩
要靠长效机制
■ 崔书文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起始于2004年。那一年,国家取消了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国务院发布了第一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这个目录沿用了近10年。
2013年,新一届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该目录对2004版目录中的核准事项取消下放了60%。11月18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公布,此次新版目录又对2013年版目录中的核准事项取消下放了40%。经过两次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比2004版目录减少约76%。减少数量之多、幅度之大、力度之大,出乎各方意料。
在2013年版目录中,水泥项目核准权下放到省(区市)级政府,平板玻璃项目核准权取消。在2014年版目录中,钢铁、水泥、电解铝、造船设施项目核准权取消。至此,这5个“赫赫有名”行业投资项目核准权全部取消,均改为备案管理。这引起了一些人担心:这几个行业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今后会否出现产能更加过剩的局面?
回答这个问题,先看制度安排。国务院在取消核准的同时,强调“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就是说,实际上还在管理,而且是严格管理。会一直这样管下去吗?不是。这种管理有一个截止时间:2017年年底前。按照规划,在2017年年底前,我国要初步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长效机制。此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就要靠这套长效机制了。
投资项目核准,一个初衷是防止产能严重过剩,但实践表明这一招不管用。出现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因素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些企业对市场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加剧了产能扩张;一些地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过分倚重投资拉动,通过廉价供地、税收减免、低价配置资源等方式招商引资,助推了重复投资和产能扩张。与此同时,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政策、规划、标准、环保等引导和约束不强,投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生产要素价格扭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健全,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落后产能退出渠道不畅,等等。这种状况表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必须综合治理,建立起长效机制。
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长效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在2017年底前,初步形成这套机制,任务十分艰巨。按此时间推算,需要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适逢其时
■ 安蓓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就推进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方案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并放开大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这一举动表明,放开药品政府定价的条件已渐趋成熟,人们所期望的让市场来更好配置资源、让市场来决定药品价格迈出了重要步伐。
长期以来,我国对药品价格实施政府定价。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定价对抑制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政府定价的弊端日益凸显,甚至出现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药品的价格就越高的奇怪现象,还助长了医疗腐败,让百姓啧有烦言,视条件相对成熟放开政府定价,由市场主体自由竞争,成为社会的普遍呼声。
1996年以前,除少数基本治疗药物以外,我国绝大部分药品的价格由市场形成,流通秩序比较混乱、药品价格快速上涨,社会反映强烈。从1996年起,政府加强了对药价的管理,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并逐步降低药价的办法来管理药价。十多年来,政府采取了多次降价行动,下发了30多个降价文件。不过,部分药价得到控制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受限制的低价药短缺的现象,甚至一度出现政府限什么、市场上就没什么的怪象。这就表明,以政府主导价格的手段来管控药价,在当今时代已经不太能适应医药市场的发展要求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而对医药市场来讲,让市场来决定药品的价格是改革的大方向。当前,放开药品价格的政府定价条件已经成熟:我国药品市场充分竞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不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对制约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的作用日益增强;强化药品市场价格监管的体系也趋于成熟。
将药品定价权归还给市场,以合理的市场竞争来形成医药产品价格,有利于制药工业和整体市场秩序的发展与整肃,也是让患者都得到更多实惠、更多自由选择的必然一步。今年以来,我国已先行放开700多种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价格,江西省放开了省管全部601种非处方药品价格,市场运行平稳,社会反映良好。
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将药品定价权归还给市场,并不代表政府撒手不管。相反,有关各方必须同步推进配套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的医药市场秩序,真正做到让药价降下来,服务升上去,医保保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