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果员工看到某位同事的某种行为受到奖励,那么他就会不自觉地以这位同事为榜样,模仿其受奖励的行为。相反,如果某位员工的这个行为受到惩罚,那么迫于这种惩罚的效力,这种榜样就会少有员工模仿;即便是那些曾经有过同样行为的员工,看到榜样的行为受到惩罚时,也很可能会停止或改变自己的行为。
不过,要尽可能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还要遵循以下一些法则:
1.以员工身边的人和事作为榜样,激励效果更明显。因为员工与他们的心理差距小,较为了解其成功的过程,容易产生赶超的信心,这些榜样可以是公司外部的竞争对手,也可以存在于公司内部。
2.榜样人物,大多是在某个方面特别优秀的人,而非处处都优秀的完人。因此,那些在工作岗位上比别的员工业绩高的平凡员工,也可以被树立为榜样。
3.找到榜样对象之后,还要确保榜样达成的时间不宜过长。因为过长时间的努力过程,会使当事人懈怠,进而失去信心。如果一个目标难以达成的可能性很大,它的激励性反而会变得很小。因此,要保证榜样员工的行为是其他员工经过一定努力后可以较快达成,而不是遥不可及的。
4.岗位和部门的不同决定了榜样不能“从一而终”,而应“就地取材”。员工自己推举榜样,而不是以那些业绩最高的人为榜样。
从选择合适的榜样员工到确定榜样的时效性,管理者要层层把控,通过对榜样的激励达成对全体员工的激励。(刘晓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