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何沙洲 通讯员 刘勇 刘俨
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中央和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养老问题。但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为创造老年人颐养天年的最佳环境和条件,四川宜宾市兴文县加强政策引导,科学制订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与本县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城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正在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加入,打造川、滇、黔结合部僰苗文化特色养老机构。
●“合力” 建造综合性品质养老机构
“在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兴文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行业参与、社会关怀’的方针,正在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专业经营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兴文县民政局局长曾良荣介绍,目前,兴文县60岁以上老人占全县户籍人口总数的14.4%,老龄化人口比例位居宜宾前列。我国目前养老格局为“9073”(即有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照此计算,兴文县近7万老人,社会化养老需求就达2000余床位,加上依托世界地质公园景区的“旅游养老”和“休闲养老”,需求更加巨大。但是,兴文县现在仍无社会化运营的专业养老机构,目前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 “三驾车”为主,但这三种模式却有着各自的缺憾,不能完全满足现在以及未来兴文养老的需求,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加入建设高标准的老年公寓势在必行。
为此,兴文县坚持“深入开发,做大服务”的思路,积极争创宜宾市亮点示范养老机构,科学制订了2014——2020社会养老机构分布规划,确定了重点民办社会养老机构招商引资项目,大力支持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通过邀请或吸引国内各地投资商前来考察和洽谈,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与县外经济组织、慈善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同时,兴文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民政局有关部门人员“走出去”参观取经。
兴文县希望通过多方“合力”,根据本县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坚持功能性与综合性相结合,坚持与当前不断发展的旅游产业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起点规范,建造成规模较大、功能完善、服务水平高的集老年人居住、医疗、康复护理、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品质养老机构。
●坚持公益与市场相结合
据了解,经兴文县民政局会同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实地考察进行选址,已确定了三处环境优美适合于建设老年公寓的选址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老年公寓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惠民工程,其规划建设不但要让老年人吃得好、住得好,还要有一个环境优美的生活区。文县建设的老年公寓应该和全国各地的公寓一样,以园林型公寓建设为主,公寓内的绿化面积要达到55%以上。公寓楼内设施的设计要依照国家老年公寓建设设计规范进行。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寓建设还应符合环保、城市规划、国土等部门政策。
按照目前政策,拟允许业主采取以下运营方式:一是托老型。托老型公寓是集体宿舍形式,住房标准为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双人套间和残疾老人房间等。根据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等护理等级。老人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经济能力、生活习惯,自由选择住房标准、护理等级。这种类型是老年公寓的最主要部分。二是家庭型。家庭型公寓为单元型或单间型老年住宅公寓,业主以套为单位出租给老人,租期可永久租借或中途退还,无产权。
目前,兴文县正在着力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行业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强调,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民政、规划、国土、发改、卫生、安监等涉及部门和乡镇要特事特办,在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工程监督、严格管理的前提下,灵活、简便、快速地加大工作进程,确保项目按计划按目标启动,并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在用地审批、资金投入、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用水用电用热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并形成长效机制,为老年公寓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地方统一性扶持政策未出台之前,参考成都、重庆等地,对养老机构采取新建床位一次性补贴。
兴文县希望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公益与市场相结合,在购买服务、政策配套、部门协调上予以大力支持,通过先行先试,取得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