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食药监部门发现,一些不法商贩把过期商品换个标签、改变日期、重新“整容”,让过期食品与保质期内食品外形上看不出有什么区别,就大肆卖到农村;还有一些经营者在进货时也“顺应”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特点,专门挑选价格便宜、没有安全保障的过期货、劣质货。
“低档货”在农村销路更好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五角至一元的小吃、零食、饮料在农村校园周边、小卖部备受欢迎,而这些食品,往往都是“三无”产品。
不少乡镇小卖部老板表示,因为农村学生手里没啥零花钱,正规的大牌货在农村市场很难卖,相比之下价格便宜的“低档货”销路更好。
针对低价“问题食品”在农村大行其道的现象,天水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管理科段晓会分析,农村部分农民收入相对还比较低,决定了他的购买能力差,这给劣质食品的生存提供了空间。
“农村市场包装食品质量差,还与不法商贩的肆意倾销密切相关。”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通常既不查验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甚至连生产日期都不看,这就让不法商贩有机可乘。
“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中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食药监部门有关人士坦言,甘肃省大部分农村地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基本上没有规模大、档次高、重质量、信誉好的龙头企业,农村消费者只能到一些小食杂店、小摊点去消费,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山寨仿冒食品防不胜防
一些制假售假活动打着“送货上门”“节日让利”等各种旗号,大肆兜售各种不合格食品,让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防不胜防,致使“山寨、三无”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2月3日,甘肃榆中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马坡乡张家寺村50号的文仁百货商店检查时,发现两种乳饮品的外包装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当场查获兰州市洮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洮珠”牌“纯牛奶发酵乳酸菌饮品”28箱,“洮珠”牌“纯牛奶发酵饮品”3箱。两种乳饮品包装箱上的“乳饮品”三个字明显比旁边的“发酵乳酸菌饮品”和“发酵饮品”几个字大,且颜色不一样。
经查,这批货来自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大水子诚德经营部,进价分别为每箱16元、12元不等。因经营者无法提供有效进货票据,执法人员将涉嫌不合格的乳饮品全部暂扣、没收,并罚款2310元。
榆中县食药监局副局长窦怀灵介绍,今年以来,先后查获了十余起类似案件。这些“山寨版”的仿冒食品很容易以假乱真,比如“营养快线”和“特仑苏”竟然是“营养抉线”和“特浓苏”,普通群众很难识别。
窦怀灵解析,从已有的案例来看,“山寨食品”主要通过包装上的高度模仿、更换偏旁部首或者拆分偏旁、使用同音异体字的方式来混淆视听,通过这种方式在市场上借助品牌产品的知名度来提高销量,这种行为将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
农民维权意识比较淡薄
在农村,“维权”对农民来说依然有点“陌生”。
“当你买到假货时怎么办?”面对记者的提问,不少农民给出的答案是“都是乡里乡亲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算是有点质量问题,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咋好意思去退货呢?”安定区农民高翔说,农村小卖部的饼干、面包、膨化饼等不少是散装的,质量难保障。
一名基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多,特别是有些食杂店是靠老人、小孩进的货,容易出现过期食品或“山寨”“三无”进入商店,以及过期食品不能及时清理下架。
“农村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给不法商贩入侵农村市场以可乘之机。”省食药监局的一份报告显示,从当前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存在的诸多问题中不难看出,其中既有农村市场主体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消费者消费观念落后、监管不到位等客观原因。
甘肃农业大学人文社会学院教师范国华认为,农村地区长期以来受到假冒伪劣商品困扰,只有通过广泛宣传和有力监督,缩小城乡消费维权意识差距,培养农民维权意识,才能提升农村消费质量。
农村大市场执法监管乏力
现有的行政监管、执法力量有限,难以覆盖到广大农村,这给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甘肃省是地域狭长的欠发达农业省份,农村食品消费总量约占全省的60%以上。目前,甘肃省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近19.6万余户。其中食品生产主体2658户,食品流通主体136424户,餐饮服务主体57244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且大多位于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山大沟深,道路曲折,监管难度大、成本高、效率低。
“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监管力量与监管数量的矛盾较为突出。”榆中县食药监局周文明局长毫不讳言,乡(镇)基层监管部门辖区幅员广、经营户也比较分散,执法人员、执法设备和车辆保障不到位,食品监管很容易出现“盲区”和“死角”。
甘肃省食药监局的一份资料显示:甘肃省基层食药监所的人员基本配置是4、5、6的构成,最多6个人。以兰州市为例,8个区县的113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食药监所,现有执法人员311人,空缺340人;全省1343个食药监所基本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部分食药监所人员还未调整到位,导致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未能及时有效开展,监管效能大打折扣。 (朱宇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