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规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违规使用三年内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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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有骗取资金行为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的扶持,并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许科敏表示,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的规模是115亿元,服务体系、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和加强国际合作都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在专项资金的管理方面,工信部会同财政部进行管理。

  据悉,今年4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月,工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也印发了《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支持重点、项目要求的条件和申报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工信部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同时,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专家的评审论证意见,提出项目建议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提出疑义的项目,工信部将组织调查核实。(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