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7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0号附6号
金泰小区3栋2层5单元204房产竞价转让公告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一、标的简介:

  标的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0号附6号金泰小区3栋2层5单元204,建于2001年,系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32.85平方米,有房产证,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该标的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在开发商处,尚未分割过户, 房产所在小区周围配套完善,交通方便,小区门口就是905、910公交车站,覆盖全市大部分地区,往前800米就是阿勒泰路主干道,该小区是华联房地产于2001年开发的楼盘,小区绿化率达到45%,车位充足,毗邻 73中、70小学。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80.78万元竞价整体转让。

  二、特别告知:

  1、本项目挂牌期自2014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6月18日17时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缴纳保证金24万元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于挂牌期内(法定工作时间)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挂牌期满,采取互联网多次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受让后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4、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重庆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房产及土地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且不因挂牌面积差异而影响成交金额。

  6、标的严格按现状交易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重交所不保证标的的质量、品质、数量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7、请投资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栏。

  8、标的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在开发商处,尚未分割过户,但不影响该标的的实际移交和房产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证分割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竞价登记手续办理:

  意向竞买人需在挂牌期内(法定工作时间)将保证金支付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提交下列受让申请材料,并签署竞价方案后,方取得竞买资格。

  (1)受让申请书原件(加盖鲜章或指印);

  (2)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或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摁指印);

  (3)由其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

  (4)联合体参与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

  (5)由其他人代为支付保证金的,需填写代为支付说明。

  四、交易方式:

  1.本次竞价采取互联网报价方式。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经重庆联交所审核符合受让条件,办理竞价登记手续,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签署《竞价方案》后,重庆联交所立即发放登录账号、密码,在规定的竞价时段内,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可通过任意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重庆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提交报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系统会实时显示其他竞买人报价,具体操作见《网络竞价系统操作说明》),竞价时间截止,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最高报价者报价将会在竞价结束后在重庆联交所网站进行公示。

  3.保证金、价款及服务费结算

  最高报价竞买人须于报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最终报价确认书》及《委托付款通知书》后,方可成为买受人,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需在签署《最终报价确认书》及《委托付款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限签署《最终报价确认书》和《委托付款通知书》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竞买人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视为买受人放弃受让,重庆联交所将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联交所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有权重新在重庆联交所挂牌交易。

  竞价时间安排:2014年06月20日上午10:00

  报名电话:010-51085023-8009 18610612559 鹤先生(节假日除外)

  报名(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20层20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