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8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北京石狮商会
首届法制宣传日
成功举办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京石

  

  北京石狮商会日前设立了商会“法制宣传日”,聘请商会法律顾问,开展商会内部普法,加强商会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5月9号上午,北京石狮商会副会长、北京营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清海特别邀请该所顾问组成员叶惠伦(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监察局原局长),该所监事王曦(环保部记协舆情中心监事、中经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做客北京石狮商会,并一同参与商会首个法制宣传日。

  商会设立“法制宣传日”,是创新普法工作形式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对于促进商会内部会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繁荣与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北京石狮商会“法制宣传日”的设立,创新了商会普法工作模式,必将在商会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留下厚重的一笔。

  北京石狮商会副会长、北京营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清海表示,“向商会会员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会员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我作为职业律师应肩负的社会责任,这样的普法活动我们一直在做,也将会持续做下去。”

  北京石狮商会副会长、帝牌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蔡建群参与了此次法制宣传日,在谢清海律师的精心讲解下,他了解了房屋合同规范、借条收据规范等与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内容,他表示,“商会设置这个法制宣传日,为我们会员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希望商会将此做大做强,可以开展法进园区、法进企业等活动,在会员企业中开展普法宣传,不仅为商会会员,同时为商会会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据了解,北京石狮商会将继续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模式,通过法制宣传,推进会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具体做法主要有:确定“按需供法”模式,手机编发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到各企业家,做到便捷有效;提供“菜单课程”方式,按照会员提出的法律需求,由商会每月邀请1至2位商会法律顾问或知名法律专家学者为企业家讲授生动务实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