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2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司法网拍“鹿城模式”利于谁?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赵雄伟访谈录

  ■  本报记者 许强

  

  2012年7月,跳楼、逃跑、企业倒闭这些敏感词汇频频刺激国人眼球,“民间借贷风波”狂卷温州大街小巷,基层法院执行难成为众矢之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淘宝网合作,适时开通了“司法拍卖平台”,随后司法网拍“鹿城模式””一拍激起千层浪,有人拍手叫好,有人颇有微词。“鹿城模式”内涵是什么?受益者是谁?能不能经得起时间检验?日前,本报记者带着许多问题专访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赵雄伟。

  

  司法网拍的“红与黑”

  

  记者:温州曾经是那么的光彩熠熠,今天,温州在民间借贷危机爆发中暗淡了,但是司法网拍“鹿城模式”又让我们眼前一亮,请问,司法网拍的意义是什么?

  赵雄伟:“司法网拍”是浙江高院推出的一项结合符合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时代需求和现代司法发展方向的创新举措。我院作为该项司法创新的实践者,从中体会到了司法网拍的公开、便民、经济和效率。这个创新确实能保障司法拍卖的公正、公开、公平,维护司法拍卖的竞价公平、竞价充分和竞价有效。

  记者:社会上对“司法网拍”褒贬不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认为,司法网切中了我国现行拍卖制度的软肋,代表了法院拍卖制度发展的方向,您认为呢?

  赵雄伟:我们最好用数字说话。从2013年5月开始,截止到上周,我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板块共成交367件,成交金额8.1亿元,节约佣金2000万元,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数、成交数、成交金额跃居全省法院首位。

  记者:听说现在贵法院执行案多人少,“司法网拍”能不能解决“执行难”的司法“老大难”问题?

  赵雄伟:案多人少是“执行难”的一大制约因素,但是执行不利的客观因素仍是阻碍法院司法执行工作有效推进的最大难题。1、社会整体经济情势尚未回暖。现阶段,社会经济循环还未走出阴霾。在此背景下,确实存在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囿于现实财产状况以及担保链困境,缺乏充足财产及充分的履行能力。2、高标的、高风险、新类型案件集中爆发。在金融借款案件和民间借贷案件的双重裹挟下,执行案件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和社会连锁反应。3、规避执行方式方法层出不穷。现在较为突出和严重的是,被执行人利用老人、病人等恶意侵占房屋,或者通过聚众争吵、喧闹,更以自杀、自残方式相威胁,增加了执行工作的“维稳”压力,无疑增加了执行难度和风险。这些问题不是一次创新就能解决的。

  

  “鹿城模式”的“利与弊”

  

  记者:“司法网拍”的确能让司法拍卖“弃明投暗”,其“零佣金”让老百姓叫好,但百姓参与率不高仍然是遗憾。

  赵雄伟:我院在执行实务中也发现,部分群众未能参与到网拍中来的原因,是因为司法拍卖中“一次性付款“的要求。因此,为了缓减司法网拍竞买人的融资压力,令执行标的物通过网拍得到更为公开、公正、高效和充分的竞价,我院协同我市各家银行积极打造网络司法拍卖按揭融资平台,首创网拍融资的“鹿城模式”。

  记者:“鹿城模式”的关节点在哪里?

  赵雄伟:不同于我省宁波市北仑法院等其他法院的网拍融资模式,在“鹿城模式”中,买受人、银行、法院直接对接,中间环节不引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作为前期信用贷款机构,不存在两道审批,也不产生其他额外费用,申请贷款环节更加简便,极大减轻了买受人资金负担。

  记者:在“鹿城模式”中,银行向买受人发放贷款,是在房产网拍成交后,产权转移过户前,如最终被执行房产无法过户、拍卖标的物被查封,银行将承担很大的风险,怎么办?

  赵雄伟:“鹿城模式”经过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升级打造,在银行放贷前引入了由买受人委托授信银行办理房屋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为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和金融机构的债权提供了更为妥善的保护,并已在温州地区法院推广实行。因该创新模式有效推进了司法处置进程,让当事人获得实益,浙江高院齐奇院长专门批示给予肯定,未来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行。

  

  “鹿城模式”的“1、2、3”

  

  记者:这样创新之后,银行“零风险”,买受人也“零负担”了,是共赢的。

  赵雄伟:是的。记得在首次司法网拍融资平台签约仪式上,我院即用1、2、3三个数字概括了“鹿城模式”的优势。

  记者:何为“鹿城模式”“1、2、3”?

  赵雄伟:“1”,即“一项成果”。“鹿城模式”是我院为温州金融改革试验献上的一项创新成果,令司法机构为地方金融有序发展提供助力与金融机构为地方实体经济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得到有机融合。“2”,即“两家对接”。“鹿城模式”诞生于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合力打造,共度危机的对接平台。“3”,即“三方受益”。实现申请人、被执行人与买受人各方合法权益最大化。首先,司法拍卖中,买受人竞买、竞拍的融资压力得到了有效缓减;其次,更多人参与司法拍卖,将刺激拍品的成交率和成交金额,有利于提高被执行人的资产价值和履行能力,保障申请人,尤其是金融机构债权利益。其三,具有良好资质的竞买人的积极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加快网络拍卖和司法处置工作进程,提高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加速银行客户群体的良性更新换代。

  记者:“鹿城模式”有利于大众,那么还需创新吗?

  赵雄伟:我院执行收案案件结构中,以数量大、标的高的金融借款案件和民间借贷案件为主,以2013年度案件数据为例,其中民间借贷案件收案3711件,占比34.51%,申请标的39亿元;金融借款案件收案2791件,占比25.96%,申请标的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倍和10倍;结案2778件,到位14.5亿元。鉴于两类案件执行标的额高、涉及被执行人众多、案件执行难度和工作量随之呈现倍数增长,所以我们必须励精图治,创新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