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环城南路751号附5号商铺。
二、标的基本情况:此次招租的标的为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环城南路751号附5号商铺,面积22平方米。
三、招租行为的批准情况:本次资产招租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首年挂牌招租价格:18480元/年。
五、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企业法人提供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自《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期(半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4、于报名截止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汇达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监管账户(户名: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富滇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901011010000464467)。
六、其他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无涉讼(仲裁)情况。意向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合同条款。
3、商铺经营项目以《租赁合同》为准。
4、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租赁日期及交付方式以《租赁合同》为准。
5、标的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房屋计租年度的起始年租金按照年租金成交价计算,以后租赁年度的租金标准及交款时间以《租赁合同》 为准。
6、标的经挂牌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时,以挂牌招租价格作为出租价格对该意向承租方实施协议出租,在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征集到两个(含)以上意向承租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租赁价格;竞价中若无人应价,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方。
7、承租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取消其承租资格,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再次交易差价的损失。
8、详情资料备查。
9、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七、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八、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08号中国·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李小姐
联系电话:0871-64127108
0871-6581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