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3月15日实施
工商总局发布多个配套法规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密集发布多个市场管理办法,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从消费投诉、质量抽检、网络交易等多个方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从3月15日起实施,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杨洪丰介绍,与之配套的相关法规也针对修改后的法律作出调整。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也应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同期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则细化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项保护措施,此外,根据新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不得向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
在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后,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过去各行业都相信先发展后规范、只发展不规范、重发展轻规范,最后弄得到处都是问题。对这种监管思路说不,必须强调规范和发展并重,同时推进,更加注重规范。
政协委员磨长英:
尽快出台糖业扶持政策
“由于糖料成本高和政策作用弱,我国制糖企业从上一个制糖期开始出现全行业亏损,目前糖价已跌至4600元/吨左右,低于蔗糖主产区广西所有制糖企业的生产成本,全行业的严重亏损可能导致打白条现象,甚至推动我国糖业走向崩溃边缘,食糖作为战略物资,其扶持政策亟待出台。”全国政协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磨长英在全国两会上热切建议。
首先把糖料作为战略资源给予重点保护。出台支持保护糖料生产农户的政策,促进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再让糖业重蹈大豆和油料产业后尘,受控于国外企业。其次,把糖农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给予种糖补贴,实行直接补贴糖料种植者。即:按照全关税的进口糖价测算我国每年糖料市场价格,在制糖企业按市场竞争价格支付农民糖料价款后,农民收入不足部分由国家给予直接补贴。因此,建议把广西作为糖料主产区,在政策、资金扶持上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广西500万亩高产高糖种植基地土地整理、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把每年完成50万亩基地建设计划扩大到100万亩,推动5年完成500万亩高产高糖基地建设。此外,建议取消制糖企业自备电站缴纳的系统备用费和三项政府性基金等收费项目,降低制糖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制糖企业国际竞争力。
白酒业信贷管理宜未雨绸缪
2013年,在白酒行业严峻形势下,四川宜宾白酒业总体实现止滑回升。银行信贷积极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品牌创立等合理融资需求,帮助企业化“危”为“机”。
但白酒业信贷仍面临风险。从宜宾市的情况看,规模以上酒企仅占宜宾全部酒企的16.55%,优质白酒仅占总量的30%左右。大部分酒企负债率过高,担保资源少,家族式管理,财务数据不真实,呈现规模小、分布散、效益低特点,利润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随着白酒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产能激增、同业竞争、行业洗牌使银行白酒信贷蒙上阴影。面对白酒行业信贷的诸多风险,建议相关部门在完善白酒品牌打造和维护机制的同时,牵头搭建原酒抵押管理平台,完善存酒估价、质押登记、保险和质权实现等具体操作规范,设立白酒风险基金。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白酒信贷管理机制。积极研发酒类单项贷款品种,鼓励信贷服务创新,推广工业标准厂房按揭贷款、骨干酒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有效解决酒类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味精产能过剩压顶
梅花集团利润下滑三成
味精企业近日发布的2013年业绩再次显示了味精行业正处在下行通道。
梅花集团上周五发布的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7.8亿元,同比微增4.16%,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亿元,同比下滑了33.58%。其中,味精及谷氨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4亿元,同比下滑8.02%,而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则减少了3.39个百分点。
中信证券农林牧渔行业首席分析师施亮告诉记者,“近年来出口量也在下滑,因为价格贵了。味精的原料是玉米,我国玉米价格比国际价格高出50%~60%,加上土地成本也高于国外,整体成本较高,定价因此偏高,就失去了出口的优势。”
梅花集团的氨基酸业务在2013年遭受了挫折。报告期内,整体养殖形势低迷,氨基酸市场需求下降,大部分氨基酸类产品在成本高启的前提下,产品价格进入历史性低位。
为了拓展业务,梅花集团在今年1月与西藏谊远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框架协议,拟出资收购谊远实业持有的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这次收购则成为了公司实质进军生物制药领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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