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9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通过消费返还保费
提升居民养老待遇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访福建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精

  沛

  ■ 胡光华 文/图

  

  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着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缴费渠道少,缴费标准低;二是政府补助有限,无法形成机制;三是参保人员缴费能力有限,提高缴费的空间不大;四是待遇水平低,难以达到保障的目的。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福建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人数已达1463万人,但人均年缴费仅130元,月人均待遇约75元(其中含政府补贴的社会性养老金55元)。

  福建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在福建省“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时认为,如此低的缴费水平对应的养老金水平,难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无法起到基本保障的作用。

  如何在既有的条件下,多渠道提高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在胡精沛看来,广大城乡居民完全可以从消费过程中,在不改变消费行为,不提高消费成本的前提下,通过消费返还保费的形式,建立养老保险缴费补充机制,从而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渠道,提高城乡居民个人的缴费能力,提升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按照胡精沛思路,可以通过搭建一个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平台,让平台运行企业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从销售收入中拿出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消费者,增加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缴费,通过全省各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增加记入个人账户的量,消费所返还的缴费按月结算,由运行企业负责兑现,在不增加参保人员负担的前提下,增加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量。与此同时,合作企业也会因此而得到更多的认可和选择,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胡精沛说,事实上,目前福建省在实践中也有类似成功做法,如三明市移动通过返还话费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做法已付之实践并取得较好的效果,说明消费养老的思路是有可操作性的。

  不过,因消费养老概念是个新鲜事物,而且牵涉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基于此,胡精沛建议,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严格与社会上盈利为目的传销企业区别开来,严禁打着养老保险的旗号,利用这个平台推销企业自己的产品,比如上海的家帝豪和一些积分宝;同时,要建立运行企业的准入制度和对运行企业的年度考核制度和实时监控制度,防患风险,确保消费者利益得到及时兑现;此外,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及时将缴费收取并及时记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