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方财政面临压力时,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力度将加大,一旦到财政较好的年景时,征缴力度减小。土地增值税漏交的情况确实存在,国税总局屡次发文要求加强征管。问题在于,房企欠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是个天量数字?
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对于房企来说,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土地增值税的弹性操作空间
从2005年到2013年,土地出让金总共达到了14万多亿,地方政府大约拿到了8.5万多亿。而假如央视数据未出错,那这八年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为3.8万亿。
相较于天量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对地方政府来说,土地增值税不是最要命的一块收入来源。
而在地方政府的实际征缴过程中,土地增值税变成了一个有极大弹性操作空间的税种。往往成了开发商与政府相互博弈的一个税种。
也就是说,当地方面临财政压力时,对土地增值税的征缴力度将加大,一旦到财政较好的年景时,征缴力度减小。
针对央视此次曝光房企漏交土地增值税,华远董事长任志强表示,每个税务部门都会在完不成税收增长任务时,深查或催税,开发企业是无法逃避的。甚至有为完成税收任务要求企业超额预缴的,那就必然伴随着,在超额完成任务后要求缓结算的,这是税务机关适时调整实际收缴时间或与提前高预缴要求交换的。
而从历次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过程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很难,往往都是开发商通过对相关部门的游说,按照核定征收补缴一部分税款了事,甚至维持现状,不再补缴。
漏缴情况存在
税总屡次要求加强征缴
因为弹性操作,或征缴不到位,而导致的土地增值税漏缴量难以准确估计。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房地产调控较为严厉的时期,国税总局就曾两次公开发文,要求提高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还特别指示地方要有针对性地选择3-5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
这在当时被认为是自1994年土地增值税开征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征税和清算行动。但是事后看来,被认为力度最大的加强征管行动效果并不理想。
此前的5年里,国税总局更是8次发文,要求严格征管土地增值税,但是在各地,土地增值税仍然无法真正严格征管。
国税总局的屡次发文,从侧面印证了土地增值税漏缴现象存在,而且这个现象十分值得注意。
问题在于
房企欠缴的增值税是否天量?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2005年至2012年,8年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央视指出,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金额排名前十大上市房企分别是:雅居乐、soho中国、富力地产、万科股份、深圳华侨城、招商地产、合生创展、融创中国、金地集团、新世界中国地产。
对此,任志强反应激烈,称央视愚蠢无知。并列举了八条来进行批驳。
一个集团中单独结算的项目,分别在不同的税务局管辖下,每个项目的进度不同,必然有大量的项目未达到税法的结算时间,就必然汇总为一个巨大的应交未交数。但分散到各个项目也许只剩下的是结算的收尾数。
不排除项目公司合法利用税法中的规定拖延应结算的条件,如将预售的条件结点拖后,大项目分别领取预售证,等待现房或准现房时才开始销售等。但不违背税法就行,这只是预缴税后结算的制度结果。
他强烈表态:央视的无知也许给社会会造成更大伤害。
(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