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从源头上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兴文县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抓实重大隐患整治

  ■ 本报记者 何沙洲 通讯员 李志红

  

  国家发展以民为本,经济发展以安为先。今年以来,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开展全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到目前为止,已排查出的3条市级重大隐患已基本整治到位,对其余隐患的整治正在有序推进。

  实践证明,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减少事故总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正如兴文县委书记沈军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一万”的努力预防“万一”的发生,从源头上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全县的安全与稳定。

  

  领导高度重视 排查不留死角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的具体措施。”兴文县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正强告诉记者,兴文县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作为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范畴,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努力构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收到了较好效果。

  据了解,2013年春节刚过,兴文县安委办就按照市、县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上报2013年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项目的通知》,对全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隐患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排查本辖区内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这是一次全面、系统地排查。排查重点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场所和设施设备;道路、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设施设备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公园、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压力容器、管道、锅炉、起重机械、客运(货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各种特种车辆;以及易受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物、路段、水库、料场、车站码头等其他场所。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和上报,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挂牌督办“五落实”

  限期100%完成任务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兴文县采取了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互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经县安委会确认后,确定为市、县2013年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项目,并向社会公告。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兴文县安委对收集的事故隐患,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易度以及生产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规范、标准等要求,逐一进行梳理、认定、建库,查出重大安全隐患22条(其中3条为市级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真正的整治,县安委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项目的通知》,县政府对22条重大隐患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整治目标和期限、整治责任单位、整治第一责任人、整治直接责任人、整治督办单位以及相关县领导,实行挂牌督办;并抓紧制定整治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确保每一起事故隐患整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责任、落实时限、落实预案,在限期内100%安全完成整治任务。

  “考核是非常严格的。”李正强告诉记者,市、县级下达的隐患整治项目,将纳入年度县政府安委会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范畴。县安委会将组成由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县监察、县财政、县安监等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的督查组,不定期对隐患项目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隐患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整治单位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提出验收申请。对未按计划落实隐患整治措施、未按期报送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的单位,县安委会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对隐患整治不力、监督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兴文县政府不仅高度重视安全、抓实重大隐患整治,并且从资金上予以体现,划拨资金300万元用于补贴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据了解,其他区县政府都没有直接出资,或出资极少。

  正是因为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做到了资金、人员、物资及时到位,特别是兴文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使全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得以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