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重庆市黔江区城南街道河滨南路东段观山水第五区门面房司法拍卖公告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1月8日15:00时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重庆市黔江区城南街道河滨南路东段观山水第五区门面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总建面约447.95㎡(其中:第一层337.87㎡,第二层110.08㎡),房地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0字第00041号,商业、出让地。

  整体拍卖保留价:401.11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21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11月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于2013年11月7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尚未进行产权证的分割(分户),能否办理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持委托法院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按行政审批程序自行办理分户产权。

  2、标的现由被执行人使用,成交后,由委托法院负责移交。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移交之前产生的欠费等由原产权人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