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当前商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康丽 康萍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日益重视,使得民营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民营企业是目前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优势日趋明显。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商业银行客户群体的所有制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然而,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多更复杂。尤其是2011年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遭遇多重困境,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日益加剧,如何实现银企双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下面笔者拟从对商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的风险状况分析入手,就商业银行如何防范民营企业的贷款风险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与建议:

  

  一、当前商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的风险分析

  

  1、民营企业贷款的首要风险特征是银企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还主要采取家族企业制度形式,能够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委托代理关系的民营企业尚不多见。较多民营企业缺乏规范的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以及财务制度的约束,银行籍以权衡信贷风险、管理信贷风险的核心参数指标可信度不高,容易形成信贷决策和风险识别的失误,同时,也给银行的日常贷后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2、盲目扩张,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下降,造成商业银行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严重恶化。民营企业在最初的成长期里一般经营风格谨慎,财务约束较强,但是当达到一定规模后,民营企业主往往集权于一身,在进行财务活动和处理各种经济关系时表现出明显的随意性,会出现盲目扩张的情况,造成资金链紧张或断裂,使得银行贷款进入不良。获取贷款后,除了正常的经营失败以外,一些民营企业的非正常表现会给银行贷款带来更大的损失。主要表现为:一是获取贷款后公司盲目扩张,用于非核心产业的房地产开发,导致大量资金被占压,进而造成资金链断裂;二是违规进入股市、民间借贷;三是利用贷款资金买入理财产品、从事期货投机等高危活动。例如;近年来浙江等地众多民营企业涉足民间借贷,在经济不稳定的时期,导致大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企业主逃逸、自杀,已对银行贷款形成巨大冲击。

  3、联保、互保或者对同一抵押物逐年评估增值,造成贷款担保形同虚设,直接导致商业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面临风险。.正是由于银行和民营企业掌握的信息经常不对称,导致企业有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优势隐瞒家族企业或关联企业的关系,在银行多头贷款。家族企业内部互保,或者与另一家族互保,导致担保形同虚设。例如:前段时间出现的某地钢贸企业老板跑路情况,多数贷款采取的就是互相担保形式。由于行业产品的同质性高,又有相互的贸易往来,当其中一家出现问题后,由于风险具有的传递效应和传染效应,对其他企业的资金链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担保责任实际上是无法履行的。

  4、多头贷款,集中使用,规避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导致风险敞口扩大。为获取多家银行贷款,同时也能规避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少民营企业一是通过采取虚假验资和循环验资手段,集中注册成立多个新的关联公司作为承贷主体,获得多家银行贷款后再由控股的民营企业集中使用贷款资金;二是通过转让股权(大多股权转让无真实的付款凭证)或以管理人员名义成立企业的方式,规避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以逃避单项业务监管和不能对集团客户发放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的规定。

  5、民营企业不良贷款率高且呈现出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三大特点,容易引发商业银行贷款的系统性风险。据统计,全国商业银行贷款客户中民营企业的贷款不良率和不良余额都保持在较高状态,呈现出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三大特点。一些具有集团性质的民营企业表面上经营正常,风平浪静,实则乱象丛生,暗流涌动,往往在银行没有察觉的情况下,突然出现问题,进入不良。主要原因表现为:一是不少民营企业为尽可能多地获得银行贷款,故意隐瞒家族企业或者关联企业的控股关系,或者不断改头换面包装自己,出现多头授信,扩大风险敞口的问题;二是不少民营企业有复杂的所有权关系,存在复杂的互保、联保关系,由于杠杆作用,将远远超出自身的担保能力。因此,一旦其中一家资金链出现问题,由于风险的传递或传染效应,必将在参与互保、联保的民营企业群里产生连锁反应,导致还贷困难,直接危及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容易引发商业银行贷款的系统性风险。

  

  二、商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的防范对策

  

  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加强风险管理意识,落实全流程管理中的风险防控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1、加强企业信息的真实性核查与分析。除了核查基础材料信息以外,还要重点关注民营企业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的信用记录、从业经历、管理理念、风险偏好、发展战略等信息。对于股权关系较复杂的民营家族企业,要严格根据内控管理名单的要求进行关联核查,将核查情况如实反映在客户评级报告和项目评估报告中,解决信息对称问题和风险偏好统一问题。

  2、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意识,加大第二还款来源的风险缓释效用。对于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单位,银行要重视其经营分析和风险监控,了解其发展前景,避免担保形同虚设。对于抵(质)押物,一是要明确设定标准,避免因产权不明晰或无效抵押等原因造成无法追索受偿;二是要落实办理有效的登记手续和银行保管制度,避免重复抵押;三是对于企业提供的抵押物或担保信息,要重点分析其稳定性和变现能力,严格控制抵质押率,依法合规办理抵质押手续,定期做好抵质押物重估工作。

  3、加强贷后管理和监测,加强贷后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信贷资产检查标准要规范统一,要有针对性,要特别加强贷后“三查制度”的执行力:切实落实信贷资金封闭管理,严防关联交易挪用信贷资金。为此,一是加强集团关系树的识别,掌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和资金运作模式,了解资金的实际控制方,防止其以小博大,以近博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管理,不定期核查支付凭证、银行流水清单,防止企业套现、挪用资金从事高危活动;三是建立贷后管理分析例会制度,按照信贷对象、贷款方式等差异,制定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要求,着重对第一还款来源的持续性和可靠性,以及第二还款来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分析,揭示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的措施。

  4、加大不良贷款的管理力度。对于已经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反应迅速,找准症结,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有序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及时采取资金追索、追偿担保人、查封、处置抵押物、法律诉讼等措施。事件处置中也要根据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处置方案。同时要积极与政府、法院、上级行协调、沟通,妥善处理问题,最大限度保全银行资产。

  综上所述,强化控制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能促进越来越多的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优化银行资金资源在民营企业群中的合理配置,更好地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健康、有效、持续发展,真正实现民营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