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0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从严治市 证监会零容忍财务造假内幕交易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记者 秦小华 成都报道

  自今年以来,被称为世上最严财务审查正越演越烈,吸引着投资者众多的关注。值得提醒的是,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审查也正进入提速期。管理层铁腕整治财务造假与内幕交易,显示着管理层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投资者信心的决心。

  IPO排队企业锐减

  随着IPO财务自查接近尾声,以及第二批财务现场核查即将展开,越来越多的IPO排队企业主动放弃IPO。来自证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IPO排队企业从核查前的851家,减少至666家。

  5月3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和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科技”)及相关中介机构在IPO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以及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的立案情况。

  通告显示,在申请发行过程中,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042.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8.52%;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305.8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52%;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28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6.53%。同时,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有重大遗漏。

  新大地由此被证监会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纷纷遭受不同程度的罚金以及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新大地的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亦同时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罚。

  证监会称,南京证券在新大地IPO项目工作中,未执行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程序,没有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未对相关事项真实性进行审慎核查,出具了含有虚假记载的发行保荐书及核查报告等文件。

  审计机构大华所,在新大地IPO项目审计过程中,未保持适当的职业审慎,未勤勉尽责,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说明、核查意见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法律服务机构大成所,未按行业执业标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出具法律意见时未审慎尽责,其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与新大地虚增利润相反,天能科技主要侧重,通过同一控制人下关联公司交易,以虚增收入和利润方面。

  通告显示,天能科技2011年1月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57285万元,利润总额为7173.6万元。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在应县道路亮化工程、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工程三个项目的财务账册中有虚假记载,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销售回款近1.2亿元均来源于董事长秦海滨控制的四家公司,转款事宜具体由董事长助理刘俊奕策划、董事会秘书曾坚强参与组织实施。

  当然,尽管造假的方法和途径不一样,天能科技相关责任人及保荐、审计、法律服务机构,均得到应有处罚。

  证监会称,新大地、天能科技两家公司虽迫于压力,主动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未实际发行并上市,但其进行IPO申报材料造假,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审慎核查,相关行为均已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秩序,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有分析指出,对相关造假公司依法立案调查和严肃处理,体现了证监会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自年初以来,已有269家企业的IPO申请终止审查,其中主板135家,创业板134家。多家知名企业主动撤出IPO,如中国建材、首创置业、京客隆、长城影视、富贵鸟、千禧之星珠宝等。终止审查中涉农类企业占较大比例,包括秦宝牧业,福建归真堂药业、兰州庄园牧场、内蒙古塞飞亚农业等多家企业。

  造假立案数量上升

  有理由相信,自今年以来,证监会铁碗整治财务监管,截至目前,没有任何减弱的迹象。自今年以来,全球资本市场纷纷上涨,惟独上证指数走势孱弱。证监会拿饱受诟病的财务造假开刀,有挽救投资者信心的目的。

  证监会5月31日的通报同时显示,证监会已正式对华锐风电立案。华锐风电涉嫌虚增收入、虚转成本、虚增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最值得一提的是,连续九年四次冲击IPO的神州电脑,仍然再次落马。神州电脑在延至今年5月31日之前,仍然没有能够提供财务自查报告,其IPO申请最终按照程序予以终止审查在情理之中。

  媒体报道称,神州电脑在申请IPO后,其业绩曾多次被质疑。2011年,公司在IPO申请后,无法明确解释,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存在明显差异,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毛利率逐年上升等不正常现象。

  事实上,与那些被财务监管风暴拉下的拟IPO公司相比,已上市公司的日子照样不好过。对已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并未放松。

  6月3日,*ST贤成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ST贤成接连被曝资金黑幕及核心资产被拍卖,或是引起证监会关注的原因。有关资料显示,募集资金去向不明、被隐瞒的担保诉讼层出不穷、资产被拍卖而公司称不知情等非正常现象,让投资者叫苦不迭。

  有关公告显示,*ST贤成的财务恶化触目心惊。仅与*ST贤成有关联的担保诉讼就高达60起,涉及金额超过34亿元,远远高出其最近一个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

  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对隆基股份、勤上光电、华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

  8家公司中,5家公司涉及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善违规,2家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全违规,1家公司涉及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违规。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严重违背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此,证监会将坚决查办,从严惩处,决不姑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5月10日,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2012年9月14日,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万福生科为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首例。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被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000万元、15000万元、19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

  同时,万福生科2011年报、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1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分别虚增销售收入28000万元和165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6635万元和3435万元。

  有评论指出,万福生科造假案反映了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诚信意识淡薄、职业操守存在严重缺陷,既有违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和市场“三公”原则,又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不过,截至6月4日,已有9082个适格投资者账户与平安证券,就万福生科补偿案,签署了和解协议,涉及和解金额1.44亿元。符合补偿条件的投资者最早将在7月3日拿到补偿金。

  证监会称,鼓励利用市场化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市场违法主体主动先行补偿投资者损失持积极支持态度。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公开透明,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13年2月27日,证监会通报对绿大地造假案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有关资料显示,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和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同时,中国证监会认定,由于联合证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其工作相关情况,未对绿大地相关资产的取得过程进行完整的核实。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通告称,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惩。并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作出最高幅度的处罚和处理。

  最终,证监会撤销深圳鹏城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撤销相关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打击违法犯罪的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对于通过造假、欺诈等手段骗取发行上市、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必将严厉打击。

  零容忍内幕交易

  有迹象表明,证监会在加强财务监管的同时,正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市场交易行为中的内幕交易保持高压态势。

  

  

  6月3日,证监会通报了王敏文、刘晓霖夫妇,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交易海立股份,非法获利116万元的案件。

  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8月9日,海立股份董事张建伟获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宜后,与王敏文交流中,不够谨慎,将该内幕消息透露给王敏文。8月12日,王敏文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买入30万股。同时,王敏文还在8月10日、12日、13日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共计买入110多万股。8月25日,海立股份复牌后,王敏文全部卖出,共计获利112万元。王敏文还利用其妻子刘晓霖账户买卖,获利4万余元。

  证监会认定,上述账户交易海立股份时间与内幕信息时点高度吻合,王敏文、刘晓霖夫妇内幕交易行为成立,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6万,罚款116万元,总计罚没232万。

  

  

  今年以来,证监会密集公告内幕交易案的时间在2月22日。22日当天,证监会一举公告了4笔内幕交易案与1笔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

  证监会相关通报显示,2010年2月,孙宏从内幕信息人孙伟的配偶张林处,得知安源股份重组消息,并提议通过他人账户合作交易安源股份的股票。4月16日至7月7日,孙伟、张林和孙宏向阮某证券账户合计转入590万元资金,并利用该账户买入安源股份46万余股,成交金额589.30万元,账面盈利258.56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孙伟作为中弘集团派驻江煤集团参与重组项目的财务人员,其职位不高,但职责重要,从工作中获取到内幕信息。其本应保守秘密,戒绝内幕交易,却伙同其配偶、亲属利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为逃避监管,还刻意找第三人下单交易,违法的主观故意明显,情节恶劣。

  

  

  2011年1月21日-24日,邹炎在安排粤高速重组项目组成员工作的过程中,通过与项目组负责人沟通以及与投行部运营管理工作人员的邮件往来,知悉了粤高速的重组事项,并告知其妻子以共有资金买入“粤高速A”股票。2011年1月24日至2月11日,其妻子通过亲戚账户买入“粤高速A”股票77万股,动用资金340余万元。2月22日至3月4日,该账户累计卖出成交“粤高速A”股票41万股,3月14日停牌前持有“粤高速A”股票36万股,6月13日复牌时卖出部分“粤高速A”股票,账面浮盈14余万元。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邹炎当时为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人员,负责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大客户项目组的人力资源调配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2月,证监会对邹炎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2月,证监会对邹炎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

  业内人士表示,邹炎案属于典型的证券经营机构从业人员内幕交易案,其特点是投资银行部门后台管理人员涉嫌内幕交易,属于新型投行人员违法违规。证券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熟悉证券法律法规,更应加强自律,戒绝内幕交易,知法犯法,将付出沉重代价。

  

  

  2010年10月20日,海澜德投资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李明智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某某、泰达控股证券部经理朱某某就滨海能源重组事宜,以非公开发行方式重组达成一致意见。李明智属内幕信息知情人。

  调查结果显示,李明智之妻弟郭福祥在2010年8月开始使用“周某某”证券账户大量交易“滨海能源”股票,动用资金400余万元,该资金来源于李明智之妻郭先之银行账户。2010年9月,“周某某”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全部卖出,所得400余万资金几经周转最终进入“李某某”等11个证券账户;同期,郭福祥等人以15%的年息筹得的2000万元、郭先之银行账户中的480万元先后转入“李某某”等11个证券账户。2010年10月20日至11月9日期间,郭福祥使用“李某某”等11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滨海能源”股票190.9万股,卖出113.1万股,交易金额3919万余元,获利816万余元。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当事人试图通过多次资金周转和利用多个证券账户掩盖内幕交易行为,使用和筹集大量资金进行交易并获取巨额利润,其违法主观意图明显,性质恶劣,应受到法律严惩。

  

  

  从2010年下半年起,以冯大明为主的德赛电池管理团队开始与申银万国研究所接触,筹备德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银万国研究所企业客户部总经理王文芳负责该项目。

  2011年11-12月,冯大明伙同相关人员谢晖利用新开立的刘某、张某证券账户以及借用的李某、车某证券账户,合计买入“德赛电池”股票200余万股,买入金额4500余万元。2012年4-7月陆续卖出股票,实际获利1800余万元。

  徐双全与王文芳为大学同学。德赛电池股票停牌前,王文芳涉嫌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徐双全。2012年2月6-8日,徐双全利用其控制的徐双全、陈某、唐某、徐某账户买入股票62余万股,买入金额1300余万元。2012年6月卖出股票,实际获利700余万元。

  调查结果显示,冯大明等关键涉案人员均不配合调查,作为上市公司重组事项的主要负责人,自知该内幕信息的重大价值,还曾在邮件中提醒项目参与人员注意控制知情范围,却以他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借入大笔资金进行内幕交易,为己谋利,该行为属于明知故犯,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王文芳作为重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方面的负责人,本应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却涉嫌泄露内幕信息,致使徐双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予以严惩。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中将坚持“重组即核查、立案即暂停、排除即恢复、违规即终止”的原则,对重组过程中频发、易发的内幕交易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和严打态势。

  

  

  夏侯文浩2009年6月进入平安资管,2009年12月起担任平安资管保险资产投资室的投资经理,先后负责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的具体投资管理工作,2011年4月起升任投资室副经理。

  夏侯文浩在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实际管理保险资产账户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投资交易的有关未公开信息,使用“赵某某”、“夏某某”、“蒋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险资产账户买入相同股票11只,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该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夏侯文浩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贪婪“硕鼠”,自上任投资经理到被证监会调查发现的一年多时间里,利用职位之便,盗取所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未公开信息,为己交易获利。

  该负责人强调,对各类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证监会一经发现查实,都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参与资本市场的各类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警示自身,依法履行职责,坚守职业道德,远离“老鼠仓”等违法行为。

  有分析指出,管理层对IPO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格治理,以及对内幕交易零容忍态度,显示管理层急于用规范市场环境、整治交易行为的多头管理,来提振投资者信心。毕竟,从心理层面稳定投资者信心最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