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推进及质量的最大影响因素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城镇化及其质量提高,要求按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内在逻辑,实现城镇化进程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同步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会涉及到为转变了身份的农村居民提供市民化社会保障的问题,由此导致较大的社保支付“缺口”。如何筹集数十万亿资金用来支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成本、弥补农村居民市民化的社保支付“缺口”?中国持续多年经济高增长及国有经济发展所积累形成的约120万亿国有资产存量,成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物质条件。有步骤分阶段变现数十万亿规模的国有资产,用做农村居民市民化的社会改革成本支付、弥补农村居民市民化的社保支付“缺口”,可以实现长时期的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从根源上消除中国社会动荡的风险,使执政党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当然,数十万亿规模的国资变现要依托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来实施,并同步启动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进行支持。
一、城镇化应成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契机或突破口
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经济总量不断增长而消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继续存在,不再仅仅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与拖累经济转型的问题,可能在某个时段引爆农村居民的不满情绪及诱发社会动荡。因此,应该寻找时机启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可以说,城镇化提供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机遇,应该把城镇化当做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契机或突破口。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一再被推迟,使潜伏的社会动荡风险日渐加剧。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力量一直在牵引二元社会结构的消除,但是,非市场力量与市场力量的博弈及其他因素影响,使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一再被推迟。同时,农村集体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转为国有土地的“价格剪刀差”、粮食收购价与农用生产资料价不同步上涨的“价格剪刀差”、农村居民低收入与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购房的“价格剪刀差”等,以及由二元社会结构所导致的若干“价格剪刀差”,不仅使农村居民对中国经济高增长及财政收入高增长的分享率大打折扣,而且使农村居民对未来生活质量提高预期及对政府信任度大打折扣。如果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被推迟,牺牲农村居民的部分权力及利益而保证经济高增长与财政收入高增长,会被大多数农村居民认可,但是,在经过了34年(1978~2012年)改革开放后的今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所催生的信息快捷及透明、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加快的“见世面”,使大多数农村居民开始抵制甚至用行动来反对与冲击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需要高度重视的是,农村居民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反对与冲击,不再仅仅是经济诉求,已经越来越多的表现为社会诉求;如果不及时进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将会由社会诉求向政治诉求演变与推进。当农村居民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反对与冲击,更多地表现为政治诉求时,将诱发社会动荡,甚至会危及到执政党的权力及地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不可再继续推迟。
2、启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市场环境及物质条件已经成熟。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力量一直在不断冲击着中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这种冲击主要表现为市场力量所拉动的若干城乡一体化。首先,是劳动力市场的城乡一体化。到目前为止,中国劳动资源配置已经主要依赖市场力量,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无论是国有企业用工,还是民营企业用工,都不再有户籍限制、不再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划分。其次,是商品流通市场的城乡一体化。当下中国所有商家供给的商品包括进口商品,都不再区分城市居民市场与农村居民市场,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商品流通市场。再次,是恋爱婚姻的城乡一体化。如果说,在二十世纪的计划经济时代及市场经济启步阶段,中国人的恋爱婚姻附加了户籍身份的条件,进入二十一世纪,户籍身份对恋爱婚姻的影响已几乎为零。在某种意义上,恋爱婚姻的城乡一体化是中国最大的社会进步。当然,除了劳动力市场、商品流通市场、恋爱婚姻的城乡一体化,其他各种无形的城乡一体化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可以说,改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市场环境已经成熟。
除了市场力量所推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环境的成熟,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所依赖的物质条件也已经具备。改革开放以来的国有经济及国有企业虽曾一度低迷及困难,但是,随着国企辅业分离改制与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财政承担绝大部分的国企改革改制成本,国有经济及国有企业搭上了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经济高增长的列车;与此同时,国资管理政策相应推进国进民退及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自然资源(地下矿藏油气及土地等)资本化及国企整体上市,实现了国有经济快速发展及国有资产的高速增长,由此带动形成了国有经济比重最大与国有资产数额最大的“中国两大”国情。到2012年底,国企净资产、国有股权及其他各种形态可计价的国有资产估算值约120万亿。可以说,约120万亿的国有资产,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物质条件。国有资产不再仅仅是公有制的基础,还要成为消除社会动荡风险而维护社会持续稳定的基础。应该考虑把国有资产的一小部分进行变现,用做支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成本。
3、以城镇化启动并助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市场环境及物质条件已经成熟,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不能再推迟。那么,如何启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可以从城镇化入手,以城镇化作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契机或突破口。这意味着要准确界定并赋予城镇化更加科学、更高质量的内涵。在潜伏的社会动荡风险日渐加剧的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更加科学、更高质量地城镇化,应按照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内在逻辑而推进;城镇化的着力点是转换农村居民身份、为转变了身份的农村居民提供市民化社会保障。可以说,以农村居民市民化为内涵的城镇化,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搭上了城镇化进程的班车,能够实现城镇化进程与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同步推进。
以城镇化作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契机或突破口,要求反对并防止以盖房子扩城镇为主要内容的“摊大饼式”的城镇化。“摊大饼式”的城镇化,是简单化、粗放式的“伪城镇化”,这种城镇化极可能会导致“房地产绑架城镇化”、部分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捆绑农村居民进城的现象,从而加剧贫富差距,诱发社会动荡。只有抓住城镇化的机会,以城镇化启动并助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才能实现长时期的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从根源上消除中国社会动荡的风险,使执政党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二、消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需要支付较大的社会改革成本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是为了实现城乡一体化,构建城乡贯通的社会体制。城乡一体化的重点是转换农村居民身份,为转变了身份的农村居民提供市民化的社会保障,使农村居民享受市民待遇。由此将带来公共产品供给与公用事业发展的巨大资金“缺口”。在各种资金支付“缺口”中,最大的是社保支付“缺口”。可以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人的城乡一体化”,需要相应的支付社会改革成本。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的关键是转换农村居民身份而使其享受市民待遇。
在市场力量及作用推动下,劳动力的城乡一体化市场、商品流通的城乡一体化市场已经形成,除此以外,城乡居民恋爱婚姻的城乡一体化及其他无形要素城乡一体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可以说,市场力量及作用已经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成相当大的冲击。但是,仅依赖市场力量及作用仍无法冲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度及政策屏障,只有改革才能冲破与消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度及政策屏障。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要着眼于市场力量及作用难以解决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解决农村居民的身份问题。通过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转换农村居民身份,实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身份平等,给农村居民市民身份,使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市民化的医疗、教育、失业、就业、养老等待遇。转换农村居民身份的难点是户籍改革,本质是给转换了身份的农村居民以市民待遇。如果不在户籍改革及给农村居民市民身份及市民待遇上进行突破,只是改变农村居民就业方式、迁移农村居民的住所,仍无法消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农村居民是在农村农业就业,还是到城市工业就业?农村居民是住在农村,还是住在城镇?让农村居民自己选择、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但是,给不给农村居民以市民身份及市民待遇,是由制度及政策决定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必须要能够实现制度及政策的突破。因此,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过程中,必须抓住关键,有步骤分阶段地解决农村居民身份转换、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市民待遇的问题。
2、给农村居民市民身份及市民待遇会导致较大的社保支付“缺口”。
城镇化过程中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要求有步骤分阶段转换农村居民身份,让转变了身份的农村居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等待遇。在很长一段时间,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最大的区别就是社会保障不覆盖农村居民。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及财政收入的持续高增长,对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也开始建立并逐年完善,但是,较低水平甚至是很低水平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不仅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心里渴望,而且无法助推农村居民无障碍地向城市流动及转移。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高低差别巨大及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统筹范围很小(大多以区县作为统筹范围)的现状下,农村居民可以流动到城市“打工”甚至“倾其所蓄”加上巨额负债在“打工”的城镇买房,但是工作地与社保地分离、生活地与社保地的分离及工作生活地较高社保水平与其只能享有较低社保水平的差别,再加上农村居民无资格分享城镇其他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就导致农村居民本质上的“人非城镇化”。但是,解决“人非城镇化”的问题,给农村居民以市民身份,让其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等市民待遇,必然会导致社保支付的巨大压力、形成较大的社保支付“缺口”。
当然,较大的社保支付“缺口”不会快速形成,会随着所转换农村居民身份的进程及数量而呈逐年放大之势。除此以外,社保支付“缺口”的数额在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及同一区域不同城市间有增长快慢及大小之别。面对城镇化进程转换农村居民身份所必然形成的社保支付“缺口”,要及早出台政策并采取措施,有步骤分阶段弥补社保的支付“缺口”。
三、以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的筹资而有序推进城镇化
面对城镇化进程中转换农村居民身份而形成的较大社保支付“缺口”,可以考虑通过有步骤分阶段变现一小部分国有资产的方式来弥补。可计价的约120万亿国有资产估算值存量,为城镇化有序推进创造了物质条件。在国有经济连续多年高增长及一段时间的国进民退进程后,国有经济发展也要求进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调整、若干领域的国有资本全部或者部分退出。可以说,以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筹集城镇化的改革成本,既符合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当然,在国资变现的政策出台及具体操做上,还要有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等条件的完善及配套。
1、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的筹资不会动摇公有制的基础。
国有经济高增长及一段时间以来的国进民退政策导向,实现了国有资产的高积累高增长。到2012年底,就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金融性国有资产、部分用做经营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而言,国企净资产、国有股权及其他各种形态可计价的国有资产估算值约120万亿。可以考虑出售及变现20万亿至30万亿的国有资产,实现部分国有资本从一些经营领域全部或部分退出。通过国有资产出售与部分国有资本退出筹集的20万亿至30万亿资金,用于弥补城镇化进程的社保支付“缺口”。可以说,巨大的国有资产存量使变现一小部分国有资产的筹资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在相关政策制定及出台上仍面临着阻力,阻力来自对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资本变现会动摇公有制基础的担心及忧虑。那么,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资本变现会不会动摇公有制的基础?可以肯定的是,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资本变现完全不会动摇公有制的基础。其一,20万亿至30万亿的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资本变现,在约120万亿的国有资产存量规模中,只占较小的比例;其二,20万亿至30万亿的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资本变现,要依托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在5~1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完成;在逐渐出售与变现的同时,国有经济运行及国有资本经营还在同步实现增值,存量国资额减少的同时还有国资额的逐年增值;其三,20万亿至30万亿的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资本变现,主要是集中在充分竞争领域、国有控股比例过高的行业等,对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及基础设施等重大领域仍会坚持并实行国有控股。因此,数十万亿规模的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资本变现筹资不会动摇公有制的基础。
2、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包括了国有资产出售与国有股减持及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
在巨大的国有资产存量中,既有流动形态的国有资产,也有非流动形态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多领域多行业分布,大多数可以直接计价,也有部分国有资产难以直接计价。国有资产变现应从可以直接计价的领域或行业入手。国有资产变现要多种方式同步实施:一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售。对于一些充分竞争领域的中小国企和一些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可以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而直接出售。二是国有股权的减持。对于国有控参股公司,无论是国有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还是国有参股,可以根据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要求,有序实行国有股权减持;在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减持中,还要考虑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减持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公司治理完善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国有资产证券化后的变现。对于基础设施、市政、矿藏资源等领域的非流动形态的国有资产,可以尝试资产证券化的设计及操做,通过资产证券化完成部分国有资产变现。在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变现中,要尽可能通过证券市场与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操做。依托证券市场与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国有资产变现,既可以保证交易定价的公平公正,又可以保证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
3、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要依托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与年度预算而具体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既关注国有资本在经济运行微观层的作用发挥,又凸现国有资本对经济运行宏观层的引导及调控力。到目前为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是编制并实施年度预算,其工作主要是从国有企业实现的年度利润总额中按比例征收红利,其收入与支出也基本上是取之国企并用之国企。为使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发挥更大作用,用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支付城镇化的社会改革成本,弥补社保支付“缺口”,要求尽快启动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要对国有经济当下的总量及未来5~10年的增长或减少、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现状及未来5~10年的调整优化、国有企业尤其央企的产权现状及未来5~10年的产权多元化进程、一产二产三产中的国有经济现状及未来5~10年的调整、各类企业间竞争现状及未来5~10年企业间公平竞争及相互依存的环境改善、国民经济及国有经济当下所处的社会环境及未来5~10年改善环境的社会问题解决等进行定量“大预算规划”及概算。之所以启动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是要把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与国有经济布局及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国企尤其央企产权多元化改革、企业间竞争环境改善等促进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更好发展结合起来。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不仅要在支付城镇化的社会改革成本上发挥作用,而且还要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增长发挥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所引导的国有资本从一些领域退出,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腾出更大空间,促进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协同发展。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是5~10年的预算,中长期预算还要分解到各个年度中。因此,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必须要和国有资本经营中长期预算相结合,从而保证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的有序平稳。
4、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要求同步启动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
用数十万亿规模国资变现支付社会改革成本、弥补社保支付“缺口”,是一种城镇化进程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同步推进的思路,是对经济社会联动改革的成本概算。至于改革进程推进并取得成效所形成的社保支付“缺口”数额,要通过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来测算或估算。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是5~10年的全国社保支付总额、支付“缺口”等的大预算。为了支持并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可以尝试编制2013~2020年的预算。在2013~2020年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编制中,既要测算现有的社保支付“缺口”,还要测算有步骤分阶段转换农村居民身份、给转变了身份的农村居民平等社保待遇条件下所形成的社保支付“缺口”。社保支付“缺口”测算额,是有步骤分阶段完成国资变现额的依据。当然,全国性社保基金中长期预算编制,不仅是为国资变现弥补社保支付“缺口”提供依据,也是为社保统筹逐渐扩大到全国范围及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