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萍 特约记者 邓为
通讯员 周睿 武汉报道
现在的高宏震完全没有了过去的斗志,他是上一届湖北省总商会的副会长、湖北省政协委员,也是武昌区的人大代表。当初从钢材贸易到成立联谊集团,本想做大做强,没想到因为典当这一步棋走死了自己。
他告诉记者,从2005年国家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到现在的中国梦,他仍然是关心时事、研究时事的人,也是看到中国的希望和未来,可他的企业现在被整垮了。
从最高院和湖北省高院的批复来看,他认为自己是没有触犯法律的。那么,导致一个九年的民企500强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高宏震不甘心,民企为何这么容易就死掉了?民企之殇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诸多疑点为何仍是大案要案
据记者了解,在办案之初,公安人员内部就存在诸多分歧。案件侦查的初始阶段,专案组人员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
疑点之一,联谊公司主营钢铁贸易,在年销售额60亿元中,钢铁贸易占到98%,典当业务仅占2%,且典当业务不是联谊公司自身所为。
疑点之二,联谊集团的典当业务是联谊集团自然人股东谊信永和、融泰典当两个具有典当资质的公司所进行的合法典当业务;雪正公司是利用股权参股具有典当资质的湖北民生典当公司、武汉银泰科技公司,同光大银行合作,发放了三笔委托贷款。涉嫌典当非法经营的所有业务均不是联谊公司和雪正公司所为。
疑点之三,不存在套取银行资金高利转贷事实。
至此,专案组有的同志提出,现有证据证明,所有典当业务是具有资质典当公司开展的合法业务,假若典当业务违法,联谊公司和雪正公司也不是犯罪主体,这个案子可能搞错了。但专案组主要负责人认为,本案有领导批示,有银监会复函,没有必要害怕;现已采取强制措施,账封了、钱划了、物搬了、人抓了,积怨难消,干脆“一查到底“;本案是一个“大案”,半途而废太可惜,并决定进一步深挖!
事到如今,湖北联谊公司、武汉雪正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涉嫌典当非法经营案,因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由湖北省高院作出了“均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黄石市公安及办案机关是难以接受这一事实的。这样的法律误伤后果十分严重,扣划的资金如何处置?高宏震会不会申请国家赔偿?此后的一系列连锁反映是不得不考量的。
办案过程是否有功利趋动
据本案的律师告诉记者,在调查本案不到二个月的时间,公安局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经验交流会上就出现了黄石的先进形象,他们在汇报材料中列出了一个震惊高层和全国的重大经济和刑事犯罪。
“一个被领导批示和圈阅的案件,一件涉及几十亿元犯罪的案件当然应该是办案人员引以为豪的”一位公安系统的胡姓警官告诉记者。
2011年底,为了统一步调、齐心协力地把本案办成大案、要案、铁案,黄石公安局调整了办案人员,充实了办案力量,采取一系列步骤把案件做实。
另一方面,来自湖北省工商联和民营企业促进会的请求报告也接二连三地送到湖北省主要领导的手中。
据湖北省委办公厅一位领导告诉记者,湖北省主要领导曾做出过重要批示,希望能依法办事,希望能切实保护企业家的利益。这些批示在湖北的政法系统引起了一定的重视,湖北省政法委也出台了《关于优化湖北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的六项措施》。
但是在接下来的一些部门写给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书面报告中,将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请公安部配合银监会调查处理”,汇报成为“由银监会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这一在关键字上的变化,似乎是想说明领导已经定性,办案机关只是依令而行。
据办案律师调查的结果显示,当初由国家银监会复函认定的时间问题上,专案组通过上级公安部门同国家银监会“沟通协商”,国家银监会于2011年1月10日,以银监函(2011)1号作出了一个本案“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认定,专案组在向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报告中,将复函时间更改为:在2010年8月26日公安机关查封公司、抓捕人员之前复函认定的,其结果也是想说明“国家银监会早以认定涉嫌犯罪”的假象,再次表明办案机构是依函办事。
据记者调查,2011年10月,国家审计和公安部门就近年来审计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的犯罪案件侦办情况,举办了一次分析研讨会,黄石公安局是参加单位并在会上交流办案经验,获得入会者的好评,会议将本案推荐为“全国十大精品案件”。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张姓律师指出:作为一个重大案件,此时,本案既没有移送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更没有起诉到法院进行审理,就被评定为“全国十大精品案件”,试问,精在哪里?品在哪里?一个连公安局内部意见都不统一的案子,何谈办案经验?
事实上,本案经过一年多侦查,在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查。有罪推定和有罪断定以及按有罪的目的办案都是不符合当前的法治环境的。
习总书记指出:要将权力关在笼子里运行,要经常晒一晒。看来办案人员应该好好学一学十八大精神,不然法治湖北是一句空话。
到记者发稿时,本案仍没有宣判。
是否真有刑讯逼供
高宏旭是高宏震的三弟,是受苦最多的人之一,这位经营钢材贸易的奇才,设计了一系列易于管理、便于统筹的钢贸管理模式,让离开联谊公司的员工无不佩服之极。
记者在湖北龙马集团找到一个从事钢材贸易的职工,他告诉记者,高家兄弟对于贸易上的运筹帷幄和科学管理,至今没有几家公司能够超越。
高宏震是勇往直前不达目的不罢休,而且特别勤奋,作为一个60多岁的人没有哪一天是12点以前离开办公室的。而高宏旭是深谋远虑,思维缜密。这一勇一谋成就了一个中国民企500强。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企业,在遭遇调查之时,不到五十天便迅速变卖了矿石、门面房、钢材以及国际贸易的货物,归还多家银行共14亿的贷款。高宏旭本以为还可以有机会保存信誉恢复经营,结果一拖再拖的现实,让他心力交瘁。
他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记者透露了一些自己和员工遭受的待遇。他记得在2011年冬天的时候,专案组将黄石市聚居宾馆一楼的设施全部搬光,作为监视居住场所。讯问不在审讯室进行,不设全程录音、录像。
在审讯中,专案组人员事先编好口供,然后写上“以上内容我看过,与我所说的一致”,并签名,稍有不从,则以不配合、不老实为名行刑,用刑的方式大体上是侮辱谩骂、抽耳光、坐老虎凳、长时间不准睡觉、不给水喝、不准上厕所、电棍和橡皮棍击打等,被抓捕的近30名所谓涉案人员,都分别受到不同形式的刑讯逼供。
有一个姓文的办案人员在刑讯中,正值冬季雨雪之天,要求李脱下棉袄,双手反扣身后,再用手铐吊起来,两个小时不闻不问,在之后讯问时,把李铐在老虎凳上,强迫李按要求供述,李无法满足文的要求,文便大声辱骂,并用电警棍和橡皮棍击打李的身体几十次,文还指责李不该在检察院人员面前说他打人,并大声吼道:“我整人无痕无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之后,文打开录像机,强迫李景和对着录像机说自己没有被刑讯逼供。
记者5月28日随同新华社记者一起就本案中涉及的刑讯逼供问题,想采访求证黄石公安局,结果是完全否认,而且他们的发言人和法院的口径十分一致:本案正在审理,结果没出来之前是不方便接受采访的。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是否真有刑讯逼供的现象,本报将持续关注。
据联谊公司的代理律师吴畏介绍:在本案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公安和检查机关多次将典当业务移花接木,这样多次的作为实在令人费解。
他介绍:联谊集团的成员单位谊信永和、融泰典当两个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典当资质,并开展了合法的典当业务。雪正公司参股的民生典当公司,同样具有典当资质,开展了合法典当业务。
但是在专案组写给省委、省政府的报告中,在同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银监会“沟通协调”时,甚至是在向检察院移送案件的文书中都只字不提几家典当公司的存在,把所有典当业务都说成是联谊公司和雪正公司所为,由于联谊公司和雪正公司均没有典当资质,因而联谊公司和雪正公司就“顺理成章”地犯下了典当非法经营罪。有办案律师在事后就指出:个别办案人员究竟是在查案,还是在造案?
办案扣划资金是否应该移交
据了解,黄石公安局专案组,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强行划扣涉案企业资金4.2亿元,其中划扣2亿元去向不明,冻结2.2亿元至今未解冻,涉案企业现在处在求死不成、求生无路的状态之下!那么强行划扣的资金到哪里去了?
记者在网上查阅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只能查询或冻结犯罪嫌肄人的财产,不能扣划。而专案组既未移交又没有在起诉书中提及!有律师指出:民营企业的钱为何就这么容易被划走呢?
高宏震告诉记者:在抓捕涉案公司人员、查封账目时,将联谊集团和民生典当公司账上仅有的7000万元流动资金,强行划走,打入专案组指定账户;更为不解的是办案人员利用查账了解到的财务信息,强令民生典当公司当金到期的多家客户,将5000多万元资金打入专案组指定账户;更有甚者从典当公司搜抄账目、印章、凭证,着便衣,冒充民生典当公司的员工,到客户那里收缴当金8000多万元。
巨额资金不知所踪
2012年3月,黄石中院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公诉书上没有提到划扣资金问题,辩方律师向法院提及划扣资金去向,公诉方避而不答。
据记者了解:在本案侦查期间,黄石市公安局花几亿元建造了一座技侦大楼,公安局原本有一座只建了五、六年的办公楼,不知所用资金从何而来?也不知所用资金同侦办本案时划扣的资金有没有关系?高宏震多次质问:强行划扣的2亿多元民营企业资金到哪里去了?
湖北省工商联一位领导告诉记者:联谊公司的案子发展到如今这种地步,已不是单单一纸判决书就能解决了。避无可避,“案结而事未了”会是本案宣判后极大的“后遗症”,即联谊集团因此案已濒临倒闭。
即使现在最高法院认定该案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案件的是非曲直大众已然知晓,但整个联谊集团已轰然倒下。昔日人流如织、红火兴盛的公司,如今人去楼空,繁华落尽,凄凉萧索。没有员工,没有业务,没有资金链,要想再恢复往日连续九年被评为中国500强民企的辉煌,怕是再难有望。
评论:
中国梦必须有民营企业家的参与
据记者了解,这些天来,湖北上下都在全面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关于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湖北提出了中国梦的湖北篇,其中“五个湖北”就是湖北梦的核心,特别是富强湖北和法治湖北是人们最为关心的。
一位微博名人在了解了联谊和雪正公司的案件后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成为了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坚持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既是广大司法人员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也是其必须树立的司法理念和法治信仰。我们不可否认,在中央积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努力下,在我们追求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不管是中国梦还是湖北梦,人民都希望有一个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无论是国有资产还是民企资产都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依然神圣不可侵犯,而且一个中国民企500强企业是为国家和地方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像这样见到民企大了就给上一刀,对企业家的信心是巨大的挫伤,联谊公司“典当劫”的遭遇,引人深思,我国的法治建设尚不完善。在今后实现我们法治理想的道路上,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当做法治建设工作中尤为突出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井然有序,中国梦才能有条不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