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说/文
有一位同窗的山东同学,是这样吃馒头的:把馒头从中间掰开,放一块腐乳上去,压扁抹匀,再厚厚地涂上一层辣椒酱,严丝合缝地合拢了,满意地端详良久,方张开口大大地咬下去,去皮的蒜,抓一瓣在手里,“嘎嘣”一声脆响,咬下半颗,和着馒头大嚼,顿时眉开眼笑,吃得头上青筋乱冒。我好奇难抑,又自认为算是能吃蒜的人,尤其是红烧鱼的时候,放很多略拍散的蒜粒,浸透了浓稠鱼汁的大蒜,很是可口,所以有样学样地试试,结果每次都是捂着腮帮子痛得一抽一抽的——生蒜的辛辣,确实难挡。南方人动辄称“生葱熟蒜”,是一种很聪明的藏拙。
每个少年心里都有个江湖。少不经事的年龄,很容易把粗豪不羁理解为侠客做派,就像那部风靡一时的《少林寺》,蛊惑了多少执行力惊人的热血少年离家出走去少林寺学艺,对于我来说,念念不忘的大概只有那顿狗肉宴,以及一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野蛮生长的少年时代,奇人怪事层出不穷,有一位仁兄,每天用剃须刀刮一遍胸毛(天可怜见,用肉眼观察还真发现不了他的胸毛长在哪里),然后用生姜反复地涂抹,希冀着能培育出极富男子气概的茂盛胸毛。我自恋程度比不上他,不过多少有点觉得一个能面不改色大嚼生蒜的自己,平白就多了几分江湖草莽气息,足以顾盼自雄,睥睨下身边的那些小白脸乖宝宝了,所以我几近自残的行动,很是坚持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那个同学对我说:“我们那男男女女吃馒头都爱就着生蒜吃。”让我想起《神雕侠侣》里有小龙女下山后吃馒头不知道要付钱的情节,要是她的百宝囊里除了金铃银索和玉蜂针,居然还有几颗蒜,这让人情何以堪?所以我自动无视了他的提醒,不过对于吃蒜也没有那么热衷了。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初读这个句子,恨不得立刻找个乡村酒店,切上一盘牛肉,最好窗外有凄风苦雨吹着,灯火昏黄,烫一壶浑浊的黄酒,独酌,沉思,沉浸在淡淡的沧桑里。至于醉里挑灯看剑——这个似乎有点过了,现代人的江湖梦,更像那种发乎情止乎礼的情愫,飘过即可,不可停驻。
卤牛肉,花生米,以及所有品种的烧烤,都是江湖味极其浓郁的菜,当然,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大概是叫花鸡。“黄蓉用峨嵋钢刺剖了公鸡肚子,将内脏洗剥干净,却不拔毛,用水和了一团泥裹住鸡外,生火烤了起来。烤得一会,泥中透出甜香,待得湿泥干透,剥去干泥,鸡毛随泥而落,鸡肉白嫩,浓香扑鼻。”《射雕英雄传》里这段文字确实动人,然而仅供参考。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鸡是断然不能不拔毛的,葱姜蒜以及十来种调味料腌制后鸡肉才能入味,鸡肚里放点香菇更好,卫生起见,包一层荷叶不保险,最好外面再包几层宣纸再用泥巴来裹——带着这副行头行走江湖,怕是洪七公也不能,欧阳克还差不多。
酒店里还有这道菜,里面的叫花鸡早已经不用泥巴制作了,换成了面粉,红绸包着,用一辆餐车推到餐桌旁,然后让主宾用一个木榔头轻轻一敲,砰然一响,宾主尽欢,然后分而食之。当然,为了一个好口彩,这道菜名多半也改成了富贵鸡。朝堂和江湖,审美和趣味终究是有差别的。
少年子弟江湖老,更能驯化一个现代男人的,不是江湖,是爱情。就像我那个山东同学,后来找了个漂亮的南方女朋友,我经常在他吃馒头的时候在他面前煞有介事地剥蒜子,然后装作吃得畅快淋漓。他在对面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每当似乎酝酿了足够的勇气时,旁边总有一道凌厉的眼神掠过,里面是充满杀气的两个字:“你敢!”,然后他只好低下头,一口馒头,一口菜,吃相斯文,眼神酸楚。
挥之不去的江湖情结,总是在不经意间沉疴复发,就像去熟食店买个鸡吃,总是要叮咛一句,“鸡腿不要斩开。”咬住横握的鸡腿,拧着脖子大大地扯下一块肉来,在满手满嘴的油污中,恍惚记起年少轻狂时的一段白日梦,让自己的舌尖追随着记忆,行走一段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