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组稿件采写 梁敏 刘志敏 郭少峰
策划词
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显示,“十二五”时期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201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
中国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事实上,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海洋经济取得显著成就,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中国正在向海洋强国的目标前进,而在这一轮“海洋热”中,无数涉海企业将成为主力军和受益者。
规划出台 海工装备制造等产业将受惠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2012年我国海洋经济总产值超过5万亿元,较上一年提升25%。
日前出台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未来海洋经济发展目标,包括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201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等。
为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规划提出,在加快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和盐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同时,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以及海洋可再生能源业等海洋新兴产业。
在海洋新兴产业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被摆在首位,重点发展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装备和海水利用装备。
为此,规划制定了海洋新兴产业具体的发展指标:2015年产业增加值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
规划要求,提高海水利用装备国产化水平,积极研发日产10万吨以上海水淡化设备、循环冷却及海水脱硫成套设备,延伸海水利用装备产业链条。另外,海水利用也被专门纳入规划的一节,成为新兴海洋经济重点扶持产业之一。
事实上,针对海水淡化产业,此前国务院曾专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述《意见》中提出,要提高海水淡化设备国产化率,到2015年,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
分析人士指出,国家着力扶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并力推关键设备国产化,这对国内相关设备制造商来说是一大利好。
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要求,加强海洋经济规划指导和政策扶持。尽快组织编制深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海水利用、海水养殖、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海洋旅游发展等领域专项规划等。在财政政策方面,规划要求,探索通过相关措施加大对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的支持力度。在投融资政策方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海洋产业发展。尽快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渔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信贷资源优化配置对海洋产业投资结构的引导和调整作用。支持有实力、有潜力且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融资。
海洋经济将占GDP一成比重 中国构建海洋强国新蓝图
国务院日前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中国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中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201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对于占到GDP一成比重的发展目标,海军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尹卓少将认为,这表明中国正在从经济角度构建由海洋大国到海洋强国的蓝图:“在国际上有一个不成文的海洋强国划分(标准),就是说如果海洋经济占整个GDP总量的10%以上,那么经济上就可以算是一个海洋强国。现在我们的海洋经济大约占我国GDP的百分之九点几,接近百分之十,我们中国正在向海洋强国的目标前进。”
中国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尹卓指出,随着中国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海洋在我国外贸原材料、能源供给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海洋经济取得显著成就,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随着海洋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中国海洋大省纷纷发布海洋经济发展的规划,掀起了一股“海洋热”。比如,福建省规划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广东省2015年海洋经济规模目标定在1.5万亿元、浙江省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中把总投资定在1.2万亿以上……根据现已发布规划的各地海洋经济产值目标,中国2015年海洋经济将超过7万亿元。
在海洋的资源宝库当中,油气资源因其巨大的价值备受关注。目前,我国海洋油气主要集中在深海海域。“十二五”规划提到,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力度,除了提高渤海、东海、珠江口、北部湾、莺歌海、琼东南等海域现有油气田采收率,还将加大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到2015年,争取实现新增海上石油探明储量10亿~12亿吨,新增海上天然气探明储量4000亿~5000亿立方米;海上油气产量达到6000万吨油当量。”
对此,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赵宏图指出,在海洋开发过程中,加强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是势在必行:“我们在石油天然气开采方面发展比较快,但还是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说油气在勘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泄漏、污染是比较大的问题。所以在渔业、油气资源、海洋旅游等产业规模扩大的同时,如何保护资源和环境是比较大的问题。”
对此,“十二五”规划专门对海洋治理提出要求,明确指出2015年将新建各级各类海洋保护区80个,海洋保护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重达到3%。
“规划”支持涉海企业上市融资
国务院近日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海洋产业发展,拓宽海洋经济融资渠道,完善海洋金融服务体系。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有: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201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海洋经济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增涉海就业人员260万人。海洋新兴产业实现突破性进展,2015年增加值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海洋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
《规划》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海洋产业发展。尽快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渔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信贷资源优化配置对海洋产业投资结构的引导和调整作用。支持有实力、有潜力且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建立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小型微型海洋科技企业。积极探索海洋自然灾害保险的运作机制,研究建立由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相关政府和融资市场风险共担的保险和担保机制。
对于涉海金融服务业,《规划》明确表示,要加强金融市场建设,拓宽海洋经济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保险工具,完善海洋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创新模式,发展和培育海域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以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探索海洋灾害保险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海洋保险和再保险市场。
《规划》还强调,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领域的支持力度。探索通过相关措施加大对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开发、海洋工程装备设计、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发、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海洋产业节能减排、海洋环境保护等的支持力度。
中国拟设三大海洋经济圈
西沙、中沙将建度假基地
我国要建设北部海洋经济圈、东部海洋经济圈和南部海洋经济圈三大海洋经济圈。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规范中沙群岛、西沙群岛旅游开发活动,建设热带海岛风情休闲度假基地。中国政府网日前全文公布了这一规划。
加大深水领域油气勘探
规划提出,北部海洋经济圈由辽东半岛、渤海湾和山东半岛沿岸及海域组成。东部海洋经济圈由江苏、上海、浙江沿岸及海域组成。南部海洋经济圈由福建、珠江口及其两翼、北部湾、海南岛沿岸及海域组成。在这三大海洋经济圈中,唯独在对南部经济圈定位上提出了“维护海洋权益”的问题。
规划提出,南部海洋经济圈海域辽阔、资源丰富、战略地位突出,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也是我国保护开发南海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基地。
依据规划,十二五期间,要规范中沙群岛、西沙群岛旅游开发活动,建设热带海岛风情休闲度假基地。发展热带休闲和观赏渔业,推进西沙渔业生产服务基地和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大琼东南盆地深水领域的油气勘探开发力度,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备。加大对南海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
建立海岛监视监测系统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经过统筹考虑海岛的区位条件、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容量,将重点开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广东横琴岛。
规划提出,要严格海岛资源保护和开发管理,建立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全方位跟踪和监测海岛开发利用情况和海岛资源及生态状况,严格规范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
2015年海油储量增10亿吨
规划提出,要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力度,稳步推进近海油气资源开发,并要加强勘探开发全过程监管和风险控制。提高渤海、东海、珠江口、北部湾、莺歌海、琼东南等海域现有油气田采收率,加大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深水区勘探开发步伐,提高深远海油气产量。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15年,争取实现新增海上石油探明储量10亿—12亿吨,新增海上天然气探明储量4000亿—5000亿立方米;海上油气产量达到6000万吨油当量。
国家海洋局:为海洋经济“保驾护航”
2003年1月10日上午,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据初步测算,去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已经超过5万亿元。
据悉,一年来,国家海洋局采取了以下有效举措:
一是政策规划引领了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重要文件,并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等省市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
二是行政措施服务了发展。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环境相统一的原则,紧密结合沿海地区的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年度围填海计划,审查批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23个,农业围垦用海规划2个,全年报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32个,完成了香港惰性拆建物料新处置区选划工作,积极回应澳门惰性拆建物料内地海域处置需求,优先保障了国家重点基础设施、产业政策鼓励发展和民生项目用海需求。
三是科技创新支撑了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积极促进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工作在专项资金支持下取得可喜进展。建立了海洋工程科技奖励制度。利用公益专项重点支持了山东、福建、浙江、广东等省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立项,创建江苏、福建、大连三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辽宁、天津、广东、广西等各省市还因地制宜,广开渠道,组织各类资金支持科技兴海与产业发展。海洋卫星业务应用得到进一步拓展,地面应用系统建设取得全面进展。
四是服务指导助推了发展。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广东、浙江、辽宁、河北四省组织规划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开展了风电项目用海调研并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等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了适合本省特点的海域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制度,上海推进16项海洋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福建建立了联系县市、挂钩重点项目的挂点包片制度,江苏建立了海洋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和核算体系,广东省编制了全国首部海洋经济地图,着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五是海洋执法保障了发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了非法围填海行为。“海砂”专项行动对海砂开采密集区域实行重点监控,遏制了盗采滥挖海砂行为;“区域用海”专项行动对91个区域用海规划项目实施逐一检查;海岛定期巡查和海岛执法示范进一步规范了无人岛开发秩序。2012年海域海岛执法共检查项目34600余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10余起。
一批重要海洋经济增长极正迅猛形成
2012年,我国海洋经济总量突破5万亿元。总体来说,我国海洋经济已逐步形成规模,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规划》显示,“十一五”时期我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长13.5%,持续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近4万亿元,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和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9.9%和16.1%;涉海就业人员3350万人。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宏认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也集中凸显,如产业结构深层次矛盾显露,产能过剩和低质化并存,产业布局和沿海开发导致的陆海空间矛盾日益严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由单一性向复合型发展等。现在,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海洋经济继续依靠数量投入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将难以为继,海洋经济必须走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必须依靠科技引领实现发展方式的集约型转变,因此,“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将从注重规模和速度转向谋求质量和效益“双赢”的发展阶段。
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一条从北到南环绕海岸线的蓝色产业带已经初步成型,逐步从“浅蓝”挺进“深蓝”,以重点城市为依托的沿海区域布局基本完成,海洋开发开放格局日渐清晰。
《规划》划定了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的沿海区域格局。“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充分发挥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个经济区的引领作用,推进形成我国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圈;结合落实国家关于沿海区域发展的部署,着力培育一批重要的海洋经济增长极”。
王宏说,《规划》强调陆海统筹,将区域布局与海域自然地理属性、社会经济情况与区域建设相结合,突出各区域层次、定位和特色,从国家层面进行宏观把握和统筹规划,提出了“三圈多极三点”的开放格局,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展现了远景蓝图,兼具长远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海岛开发利用,特别是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日益得到社会各界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出台对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保护海岛生态环境、促进海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划》在此基础上对海岛开发利用专设一章节,特别提出“重点开发三大海(群)岛”,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考虑海岛的区位条件、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容量,重点开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广东横琴岛;“合理开发近岸海岛”,以保护为核心,集约利用近岸海岛资源,控制海岛及周边海域的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扶持边远海岛发展”,在强化保护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海岛发展特色产业。
王宏表示,根据海岛类型进行分类利用与保护,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海岛经济发展,赋予了海岛开发与保护更新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