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 特别策划

2013年01月08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最高罚单”背后的博弈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本组稿件采写 温婷 俞岚

  策划词

  2003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了首张罚单。韩国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在中国大陆垄断液晶面板价格,被国家发改委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据调查,2001年至2006年六年时间里,上述六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共召开 53次“晶体会议”,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

  专家表示,发改委此次处罚传递出液晶面板市场将更加注重市场公平竞争的信号。随着近年来中国内地面板企业的相继投产,在全球平板显示产业竞争中,中国正日渐提升话语权。

  涉嫌操纵液晶面板价格

  三星等企业被罚3.53亿

  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六家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涉案的六家企业分别为韩国三星、LG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大型液晶面板生产企业。

  2006年12月以来,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反映从2001年起,三星、LG、奇美、友达等液晶面板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发改委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实,2001年至2006年6年时间里,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会议轮流承办,基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发改委指出,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家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62万片,其中三星82.65万片,LG192.70万片,奇美156.89万片,友达54.94万片,中华映管27.06万片,瀚宇彩晶0.38万片,违法所得合计2.08亿元。

  

  处罚比欧美要“轻得多”

  发改委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

  而最近,美国对相关6家企业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还对三家企业的9名高管追究了刑责;欧盟对涉案企业判处的罚款总额为6.48亿欧元;韩国判处的罚金总额为1940亿韩元。

  相比美国、欧盟,发改委的处罚要低得多。为此,一些网友认为发改委开出的罚金过低,“不给力”,“没什么警戒作用”。

  一些专家认为,由于种种原因,少数大企业之所以敢于知法犯法,违法成本低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尽管数千万元是不小的数字,但对于那些利润高达数十亿元的跨国公司而言,的确可以忽略不计。但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对我国电视机生产企业、京东方等面板企业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损害却是不可低估的。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此次处罚金额相比于美国、欧盟的同类处罚偏低,是由于美国、欧盟对本案是依据该国《反垄断法》进行处罚,罚款标准是“相关企业前一年销售额的1%到10%”,因此金额较大。而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才正式颁布施行,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只能依据《价格法》对此案进行处罚,罚款基数是这些企业的违法所得。另外,这些面板企业都有自首的情节,因此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罚款数额相对较轻。

  

  态度和决心比罚单更具意义

  京东方是我国国产液晶面板龙头企业,由于境外企业的不法行为等原因,这家高科技投入动辄数十亿乃至上百亿元的企业多年来亏损累累。

  “发改委对6家企业的罚款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告诉记者,“这表明了发改委的一种态度和决心,对国内外企业都起到了警示作用。”

  一位家电行业分析师认为,中国正式加入液晶面板反垄断行列,对于国内面板企业以及彩电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在液晶这个最关键的领域,国内彩电行业一直受制于外资巨头。近年来京东方、TCL等企业巨资投入面板生产线,但收效不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先进入者的垄断。据统计,2001年至2006年,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回落,但也在70%左右。

  (附表格)

  白为民:“延长保修”将为国内彩电企业每年省4亿

  国内被称为“面板采购女王”的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表示,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

  从2009年开始,白为民每年都组织国内主要彩电企业赴台采购面板,这几年的采购金额均在40亿美元左右,采购数量在2800万片左右。

  “电子视像协会对彩电整机企业一直都要求,其向消费者承诺主要部件3年保修,而之前面板企业却并不愿意向整机企业履行保修3年的承诺,只提供18个月的保修服务。这就意味着剩下一年半的空档期,如果消费者的电视屏幕出现问题,将由整机企业来承担维修费用。”白为民称。

  中国虽然是彩电生产大国,但液晶面板主要依赖进口。2001年至2006年间,液晶面板占到彩电生产成本的80%左右。由于液晶屏售价较高,占电视整机成本价的六成多,这笔费用对彩电整机企业不可小视。

  与此同时,近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康佳、创维、长虹等彩电企业,彩电企业均不愿意就此事做过多评论。一位彩电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得继续跟面板企业合作购买面板,面板话语权仍在对方手里,我们不能把关系搞僵。”

  康佳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公司财务确认,目前还没有收到这笔退款。而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从公司层面来讲,很难看清楚这个事件对未来的影响。

  对于罚款金额,白为民表示,这是根据这几年几家企业卖给中国企业的面板数量确定的,同时考虑到面板单价、面板尺寸等因素。

  据白为民透露,此前有多家彩电企业向协会举报面板企业操纵价格,发改委也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对这几家面板企业进行调查,并曾多次就此事跟视像协会沟通。

  针对发改委的惩处措施,多家受罚的面板企业回应称,愿意积极“配合”。

  LG集团专门从事面板生意的LG Display回应称,“此罚款是针对2001年到2006年间液晶面板行业价格垄断事件实施的,不会对LG Display的销售及其与各大客户之间的关系造成任何影响。LG Display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LG Display将继续坚持强化正道,透明经营的方针。”

  友达公司回应称,公司配合相关调查,对运营无重大影响。

  三星公司称,该案件和之前在欧盟和美国的案件是一样的,三星在发改委调查中进行积极配合,2006年之后没有再操控价格。

  至于是否已经支付罚款,三星公司表示,已经收到发改委的通报,公司正在走流程,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

  外媒热议中国反垄断处罚:北京加入对抗全球卡特尔

  针对中国官方对三星、LG等6家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多家外媒4日发文指出这意味着中国加入美欧监管机构的行列,成为对抗全球卡特尔的一支力量。

  美联社认为,此番中国国家发改委的处罚意味着中国加入全球打击电脑和电视用液晶面板制造商价格垄断的行列。

  《华尔街日报》则指出,此前欧盟、韩国和美国也采取过类似的行动,但处罚更为严厉及涉及金额也更大。

  英国《金融时报》援引一位律师的评论表示,发改委对6家液晶面板企业的处罚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标志着北京方面首次对一个国际卡特尔采取行动”。

  《金融时报》回顾说,此前中国官方在价格问题上对跨国公司展开的唯一一起调查,是针对2011年联合利华上调洗衣粉价格的言论引发消费者恐慌抢购,但该调查不涉及操纵价格的指控。

  《金融时报》称,国际上,针对价格操纵的调查多数是由申请宽大处理的某家企业引发。此番发改委的处罚决定对外国企业发出的信息是:“即使你不向中国官方申请宽大处理,其他人也会提交这样的申请。”

  同日,美国彭博新闻社发文称,LG、中华映管、友达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罚款对其公司运营、客户关系、以及液晶板的销售并不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并表示将遵从中国官方作出的决定。

  中国官方亦重视其对境外企业第一次开出价格垄断罚单的标志意义。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巡视员卢延纯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无论是境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其价格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发改委都将根据《反垄断法》进行处罚。”

  而分析人士则称,此次反垄断调查具有三大重要意义:首先是依法维护了中国国内彩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平竞争。其次是涉案企业的一些歧视性做法,通过此次反垄断执法得以纠正。第三,打破技术壁垒,及时、公平获得新技术,促进产业合作,是此次反垄断执法更为重要的意义。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有两类企业将明显受益。一是下游的彩电生产商,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9家彩电企业已收到了1.72亿元退款,将增厚业绩;未来定价更加合理,也减少彩电企业成本。二是利好国内液晶面板生产商,有利于其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发改委开罚单

  彩电企业“松了一口气”

  液晶面板作为不可取代的关键性核心显示部件,2001年至2006年,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回落,但也在70%左右。

  

  大陆彩电企业

  曾饱受“缺屏”之痛

  长期以来,掌握液晶面板核心技术的曾经只有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企业,中国内地彩电企业因此一度遭遇“缺屏之痛”。

  在全球平板面板领域,韩国一直是大尺寸液晶面板的最大生产国,产量最多时曾接近全球一半;随后是中国台湾地区,液晶面板产量约占全球30%-40%。日本占全球份额的10%。由于中国内地前些年没有高世代面板生产线,彩电企业的液晶面板曾全部依赖进口。

  复旦大学平板显示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谷至华表示,6家境外面板企业之所以出现在华价格垄断现象,主要就是因为这些企业面板产量巨大,在全球市场拥有重要话语权,而国内之前并没有高世代面板生产线,彩电企业只能全部依赖进口,在面板供需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罗清启认为,在全球平板显示行业,确实存在价格协议联盟,美国、欧盟之前也多次对一些面板企业的价格垄断进行过处罚。此次发改委的处罚,希望能对相关面板企业起到敲打和警示作用。

  

  中国加速提升

  全球平板市场话语权

  为打破液晶面板长期受制于人的困境,近年来国内液晶面板行业迎来投资高峰期,企业争相扩充产能,纷纷斥巨资建设大尺寸面板生产线,中国内地也成为全球面板生产线投资最为密集的地区。在2011年下半年,中国内地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的两条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京东方8.5代线和华星光电8.5代线相继投产,终结国内不能生产液晶电视面板、全部依赖进口的历史。

  目前,我国已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成渝四大平板产业集群,拥有4.5代及5代以上面板产线各8条,在建拟建面板产线共8条。2012年中国内地彩电面板的产量达到2400万片,占全球份额的10.5%,预计2013年规模可达4400万片,占全球份额17.6%。

  国内最大面板企业京东方副总裁张宇向记者表示,“从2005年以后,国内液晶面板企业就面临着与国际企业共同竞争的生存环境,并迎来快速成长”。正是在这一产业背景下,发改委此次的处罚举措,传递出液晶面板市场将更加注重公平竞争的信号。国内面板未来企业要想真正发展起来,关键还是要提升自己的技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为推动国内面板产业发展,自2012年4月1日起,我国还将进口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板的关税税率,由原先3%的暂定税率,调整为执行5%的最惠国进口关税税率。进口关税的上调,对国产大尺寸面板企业构成实质性利好。

  专家表示,通过处罚价格垄断,提升进口税率,以及本土面板企业的努力,产业链的逐步完善和提升,中国将来才能在平板显示领域最终打破垄断局面。

  反垄断“亮剑”引发的思考

  ■ 李富永

  

  4日,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现象开出了首张罚单。包括韩国三星在内的6家外资及台资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在中国大陆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

  正如国家发改委人士所言,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

  这次对三星等液晶面板供货商进行查处,是我国首次对外资企业和大陆以外企业的串谋价格行为进行的首次查处,显示了我国政府公平执法的决心,对这些企业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当然,这次查处也引发了人们对曾经进行的电信宽带反垄断一案的思考和比较:以一个“整改”词汇了结的案件,处罚轻重是否得宜?

  其次,对垄断行为的受害者一方的保护,既要重视作为团体的企业一类,也要覆盖到纤弱的个体一族。在这次查处中,受害的一方都是企业,而且还都是行业内地位显赫的名牌企业,比如TCL、创维、康佳、长虹等等,一共9家。这么多企业的联盟,岂是好惹?它们最终能打赢官司,不知跟它们是大企业有关否?反正,与单个而零散的个人消费者相比,企业正当利益受损,不仅反抗力量是强大的,而且还容易引起政府的重视;而消费者个人作为垄断行为受害者,反抗力量要微弱得多,取证或上诉更不容易,无法与企业相提并论。即便如此,都折腾了6年时间,要是消费者个人,谁有这精力?谁能跑到国外去取证?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勿以“小害”而不理,勿以“民不举”而“官不究”。

  再次,丰富了人们对垄断行为的认识。以往,一旦说起垄断行为,人们首先会将注意力聚焦到垄断企业身上,而忽视了为数众多的非垄断企业。其实,这是一个偏差。垄断行为并非只限于垄断企业,即便是由多个经营主体共处的市场,也难以天然保证公平竞争。如果多个企业串谋价格建立联盟,也一样形成事实上的垄断。甚至比垄断型企业更恶劣:由于其价格不是由第三方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制定的,因此其牟利性和随意性只会更强烈,偏离公正的可能性更大。这次处罚的垄断价格案,涉案企业为了达成价格同盟,竟然先后53次聚会串谋,可谓处心积虑,不余遗力。所以,反垄断不能只盯住几家国有大企业,即使是多家企业经营的市场,对众口一词的统一价格,也要保持警惕,要探查他们的“统一”是偶然巧合还是幕后共商所致。

  与欧美、美国甚至韩国同样的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相比,我国“迄今为止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其数额远低于上述三国(区)。这是因为前三者依据的是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而我国的反垄断法是从案发后的2008年开始实施的,因此只能执行案发时的价格。数额多少也许不是关键,亡羊补牢值得庆幸;而法律条款完备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到位,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则更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