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一度离开我分头去农村开展工作。哥哥被安排在“八一”小学住宿,姐姐被送回江津外婆家,我便当然地跟随着保姆过起了日子。
保姆姓陈,三四十岁的年龄,很厉害的一个人。我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将马上在这个故事里提到我的父亲。在我的童年记忆里,父亲便是最厉害的人了,他的部队攻下了这座位于西南的中心城市。年轻的征服者的自信心和几十年不怕死的军旅生涯使他极为暴燥,在外婆的描述里他简直就是个暴君。外婆讲:有一次因为工作上的问题他发起脾气来当众打了警卫员的耳光,那个二十多岁的北方小伙子只能捂着脸用眼神向外婆求助。
不管怎样,亲眼目睹了他一切横蛮作为的外婆还是在叽叽咕咕的不乐意中将大女儿嫁给了他。不难想象,对于一个三十来岁便负责一个省的工业系统和工会系统筹建工作的英雄,满身的枪伤和传奇般的经历本身便是一种号召力,而我的母亲恰好是那么年轻、美丽和上进的一个高中学生。不仅如此,上帝创造的奇迹更在于我的父亲每个星期都要到一个干部培训班讲一次课,我的母亲正好是这个班里的学员。有了这样的因果关系,最终的结果便是我成了这个家庭里的老三。由于我在这样的家庭出生和成长,命定了我要经历一场从童年就开始的漫长而痛苦的心理体验。也正因为我这样的家庭中双亲的价值观所致,当组织上号召到农村“搞革命”时,我便理所当然地被送到了陈姓保姆的家里寄养。我那脾气暴躁又仿佛是全知全能的父亲也不能改变这种神定的命运,他是属于组织的,而我们知道:个人服从组织是一条铁定的原则。
陈保姆是一个国民党军官的三姨太,暴风雨般的社会变迁使她的社会地位降到了最底层。牢骚、愤恨与不满占据了她大部分精神生活。父亲的勤务员竟没有弄清楚这种背景,便在匆忙之中将我交到了她的手上。正因如此,我的命运在一个时期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
接下来的生活我不大有完整的记忆,但是后来据母亲讲:三个月后她从一个叫内江的西南小县城的农村回城探亲时竟发现我全身是鸡粪,穿着根本不是父母给我留下的那一套衣服且破烂不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时我们住得离锦江很近。那时的锦江沿岸都是用红沙石和鹅卵石垒成的堤坝,旁边不远,一些比较完整的长方形黑色的城墙砖包裹着残破或完整的老城墙段。城墙下面有许多人光着膀子在夕阳下打长条状的纸牌,另外还有卖凉粉的小摊子。我记得陈保姆经常带我到一棵柳树下一个男人的凉粉摊去吃一种黄色的米凉粉。通常这时都是黄昏。其实那时我对这种略带异味的滑溜溜的东西并不感兴趣,我只想早些见到我的父母。可是,每到这个时候,陈保姆就和那个男人有说不完的话,而我便只能在落日的苍茫中无声地哭泣。我记得,这时,总有个老头会担着挑子从城墙的远处走来,挑子上摆着略有半米长灌满了呛人粉末的圆纸棍,那就是当时人们称为“蚊烟”的东西。老人会一边走,一边在落日的余辉下用略带凄惶的声调吆喝:“蚊烟哟蚊烟,买中南牌蚊烟”。我知道,假若这个时候我哭出了声,陈保姆肯定会打我的耳光或扯我的耳朵。我不敢哭出声,只能端着那碗并不喜欢吃的凉粉在夕阳下绝望的流泪……这个场景被深深地永远定格在我幼小的心灵深处。
在这个小故事里,我对陈保姆的结局和蚊烟的功能描述并不感兴趣。但是我敢肯定,我终生都不喜欢黄昏的感觉--那种苍凉而惶惑的带有宿命与无奈的感觉常常使我倍感孤单的原因肯定是基于这种童年经验造成的,而“蚊烟哟蚊烟,买中南牌蚊烟”的吆喝声正是这种感觉的象征性符号表征。几十年后,当我熟知了心理学我才明白:这一切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不幸的是,那个时候我的父母必须要离开我去工作,而陈保姆一定要在黄昏中吃凉粉。在她看来,凉粉肯定比一个孩子的泪水以及泪水后面的心理状态更为重要。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只是不让我的女儿一个人在黄昏中吃凉粉,并且不让她独自流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