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作为“三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因其发生频率较多、单项金额相对偏小、总额较大和涉及面广、权利与责任交织、经济因素与人为因素并存的特点,成为了烟草行业当前整顿规范工作的重点对象。因此,加强物资采购监督,是促进物资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监管到位,提升企业内控力度,打造阳光烟草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
首先,要明确人这个监督重点。人是采购行为的主体,物资采购过程是否规范,采购物资质量是否优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采购行为主体的管理。一是从制度上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对采购人员实行采购物资质量保证制度,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同时,参照民主评议制度精神,对采购人员定期开展“德、能、勤、绩、廉”综合评定,促进采购人员勤政务实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在权限上推行权力分散化。实行阶段管理控制,在货物的订购、验收、保管、使用、记账等环节要分解到不同的人员,做到账物相符、账账一致,避免一个部门包揽、甚至一个人全程操办等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实行有限授权,防止采购人员越权行事。比如,授权采购人员签订合同时,规定采购人员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调整价格、有权调价的范围,在什么情况下须报请审批等,通过这些限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采购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三是实行采购人员轮岗制度,不定期更换具体承办采购事项的主要人员,减少因采购人员长期固定出现的采购人员与相关人员结成利益小团体、与供应商形成利益关系网的几率,有效防范内外联手、从中谋私行为。
其次,要抓好关键监督环节。项目计划环节,要关注计划采购物资的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防止出现盲目计划、拍脑袋预算或虽有计划但却难以按时实施的现象。在选择实施方式上,要充分发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项目决策作用,避免出现不通过“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票决、擅自决定实施方式的行为。在评委选择上,监督部门要到场监督“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评委抽取工作,确保评委数量达到要求,防止出现直接指定评委的不规范行为。在评标、谈判、询价等环节,要在独立评标、谈判结果、比质比价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供应商选择上,要落实评标报告、谈判报告的评委实名签字措施,严格按照评定分值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在物资验收环节,要点清数量,查明质量,防止采购的物资数量不足、以次充好。在账款支付环节,依据采购进度和合同约定条款,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付款,审计部门及时对完成的采购项目资金进行审计。
三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物资采购监督是程序性监督,也是实质性监督。监督部门要坚持有章必循的原则,针对采购活动组织开展好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伴随性监督和事后评价性审计工作。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在“两项工作”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环节和节点的同步操作工作,确保“线下、线上”同步进行,实现网上运行、在线监控、全程监督。同时,监管人员通过对采购文件与合同审核,对评标、谈判过程的参与,对供应商资质审核与物资验收等环节的实质性参与和监督活动,监督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经办人员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防止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明招暗定、化整为零等不规范行为。
四是要抓好“三项工作”与“两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网站、“三项工作”管理系统、公示栏、座谈会等形式,促进物资采购项目的计划、决策、运行、结果等过程的网上运行和项目运作的及时、规范、全程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项目运作全程公开透明,监管同步到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民主决策作用,支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借助座谈会、办公会、职代会等形式参政议政,对重大物资采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涉及采购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