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12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国企采购谁唱主角?公开招标!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刘彩玲 黄剑慧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温州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

  按照《办法》,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可分为随机抽取和综合评估法确定。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采取随机抽取法,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采取综合评估法确定,具体应当参照《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按照规定,国有企业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其中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国有企业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国资部门的批准。所有的采购方式必须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的相关方法和程序进行。

  《办法》规定,国有企业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国有企业采购;对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国有企业按企业内部规定进行采购,市国资部门加强指导督查;对涉及应急、抢险、救灾、国家安全和秘密等特殊采购项目,经市国资部门审批后由国有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