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14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揭秘厦门“外围炒黄金第一案”:100倍杠杆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1万块钱,在“入场”后,可以放大至100倍炒黄金。“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在罗某、胡某和曹某搭建成“诈骗平台”以后,这便是他们引诱别人“入场”的口号。不少人在相信这是一场一夜致富的美梦之后,却几乎都要面对一夜之间倾家荡产的结局。

  

  

  近日,厦门“第一外围炒金案”在思明法院判决后,终于落下帷幕。负责侦破此案的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中队长林国辉,向记者揭秘了案件整个侦办过程。

  非法外围炒金

  全省拉拢会员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008年4月的一天,50多岁的王女士正一遍遍地对林国辉哭诉:“我的钱被一个姓曹的骗光了,还有我哥哥和其他很多亲戚的钱也被骗光了!”

  根据十几个证人的笔录与报警人提供的一沓材料,一家名为“中某鑫”的投资公司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该公司于2007年12月取得上海某黄金公司授权书,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产品。“其实他们只能从事纸黄金交易,却利用这个壳子,引诱别人来炒伦敦金。”林国辉解释,所谓的伦敦金,是国际上存在的一种1:100杠杆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然而,这在中国是非法的,也被称为外围炒金。

  根据王女士等报警人的笔录,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有:罗某任总经理,胡某和曹某任职副总,分别负责拉业务和财务,这些人都是龙岩人,而且都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根据王女士等人的说法,2007年这个公司成立后,就开始在厦门、福州、沙县等全省7个地方拉拢会员。

  几个月交易额

  高达671万元

  在侦办中,该公司的操作手法也逐渐浮出水面:公司在每个会员的电脑上安装一个名为“中某鑫6.0交易系统”的软件。规定以100盎司为一手,每手交易向会员收取保证金10000元,会员则根据公司为其安装的“中某鑫黄金行情分析系统”里的黄金实时价格进行“买涨”、“买跌”操作,每手交易还收取700元的手续费。一旦会员发生亏损,保证金低于自身账户净值的20%后,公司将强行“平仓”,将会员踢出局。

  在外人看来这个似乎没什么问题,王女士开始入伙时对此也深信不疑。因为“与胡某关系好”,王女士被吸收进福州分公司,不仅自己投入了二三十万,而且还动员了身边不少亲朋好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公司便吸收了客户金额近200万元,交易额高达671万元。”林国辉说,这还只是从账面上看到的,实际情况恐怕远不止于此。

  公司因故垮台

  负责人卷款潜逃

  “实际上,这个操作手法骗不了有一定理财知识并且较真的人。”林国辉说,王女士的一个哥哥,长期投资各种理财产品,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中某鑫系统”比国际实时金价滞后了好几秒,这对于投资比较大的会员来说,几秒的差距有可能牵连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盈亏,王女士的哥哥向王女士提出了“预警”。

  然而,就在大家尚在怀疑时,罗某等3名主要负责人却因利益关系、公司财务和内部管理混乱等矛盾不欢而散。垮台之前,他们静悄悄地卷走了所有投资人的钱,迅速关掉了网站。直到受害人发现网站再也无法登录时,他们3人早已各自亡命天涯。

  由于此类案件在厦门属首次,如何定性没有先例可依。林国辉从大量的法律、法规中寻找到立案依据:该公司行为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变相期货交易”特征。警方因此对3人进行“网上追逃”,2009年3月27日,“财务总监”曹某从澳门游玩归来时被抓获。当天,厦门警方将一直在监控中的胡某抓获。

  专家提醒

  地下炒金风险大

  应选四个合法渠道

  随着国际金价大幅攀升,一些投资者开始参与黄金投资。但是,一些地下炒金公司利用非法方式大肆敛财,使投资者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据了解,许多地下炒金公司与合法的黄金交易所根本没有联系,他们只是在自己设定的一个内部交易系统里买进卖出。客户进行的一切交易均为虚假,无论赢利还是亏损,都只体现在炒金公司自己设计的软件系统中。同时,这些地下炒金公司还在交易系统上做手脚,如果投资者做错方向,交易会立刻成交;如果方向正确,则会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成交。因此投资者最终都是赔钱。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在进行黄金投资时应选择受法律保护、有明确政策规范的合法投资渠道,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损失。目前我国比较安全的黄金投资渠道:一是商业银行或黄金公司提供的实物黄金业务;二是商业银行提供的纸黄金业务;三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提供的黄金期货买卖业务;四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T+D延期交收业务。 (摘自《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