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海莉
烟草行业在履职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到自由裁量权,那么如何正确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就成为我们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如果不加以规范和监督,可能会出现特权思想,滋生腐败现象。因此,作为烟草商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下面笔者就基层烟草商业企业工作实际对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浅谈一些意见和建议。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及意义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在职权范围内选择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幅度的权限。在当前的执法实践中,对如何认识行政自由裁量权、如何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已成为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的热点方向,这不仅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现,也关系到如何真正达到“规范与高效”的平衡。
不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危害
不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仅会使法之平等、公正的属性受到扭曲,严重者极易直接诱发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因为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理案件随意性很大,畸轻畸重,反复无常,会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从而导致不配合烟草执法,不利于烟草专卖制度的长治久安,还有一个危害就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和谐烟草”的构建。
正确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有效措施
正确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应该从提高认识入手,逐步完善程序,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行使程序,促进行政自由裁量权有效监督机制的形成,从行政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本身着手,促进依法行政目的的实现。
提高执法人员认识和素质。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案情,是正确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据和基础,因此正确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同时,正确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还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前提,不能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不能违背法律原则任意行使,确保依法行政。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应该提高认识,都能够正确认识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然后通过不断学习,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达到“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要求。
完善行政行为程序。对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而言,要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的行政程序,促进行政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和公正化。首先,应该建立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先审查制度,在已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成立一个行政行为审查小组,在每一项行政行为作出后都应该将其交由审查小组审查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应该健全自由裁量标准的信息公开制度,让所有自由裁量权的取得和享有都应以法律的规定为唯一前提,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再者,应该深化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制度,处罚决定书要讲明处罚裁量的原因,在对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从重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作必要的说明,如果在公布的裁量标准之外作出处罚的,则还应进行说明理由。最后,还应该建立自由裁量集体讨论制度,对于部分特殊事项,如不予处罚、从重处罚等事项应当建立集体讨论制度,采用集体决策形式讨论定夺,确保自由裁量结果达到最佳。
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自身首先要自我监督行政自由裁量的运行,并逐步将监督的主体转移到社会,在此基础上应该实行全程监督模式。做到构建事前预防,按照监管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突出事前预防,把好首道关。重视事中监督,突出案件处理过程和行政许可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做好事后监督,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而言,还应该完善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度,从多环节、多角度进行监督,在案件核审、案件评查、行政复议、信访及其他执法监督程序中,加强对自由裁量部分的审查力度。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党政监督、社团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促进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正确、公正、有序。
完善问责体系。当前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责任追究的缺失。因此,对于不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在自由裁量中存在过错、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的,要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有关责任。应该形成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行政行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负责,机关负责人对本机关全体成员的行政行为负责的责任体系。
总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烟草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在遵循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前提下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行使程序,这样才能有效地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加烟草专卖执法的公信度,从而进一步树立烟草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