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24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会计所年度检查低价竞争被列为头号重点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文兆祥

  

  日前,中注协发布《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2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序幕。

  近年来,不正当低价竞争为中注协高度重视。在上述两个文件中,“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又被多次提及,并被视为今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前者提出,“特别要将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同行反映强烈的事务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该文件所附的《201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可能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事务所列在检查工作重点对象的首位。后者也指出,“2012年的证券所检查,以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为重点”。

  今年2月,中注协向全行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不正当低价竞争是行业发展诸多矛盾的重要诱因,不利于事务所提高鉴证服务的质量,不利于事务所培育核心竞争力,不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行业竞争环境。各级注协要将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业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领域,坚决打击和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

  除了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为,中注协还将下述八类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较多的事务所;在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期间被中注协约谈的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股东(合伙人)之间纠纷较多的事务所;频繁合并或者分所较多的事务所;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的事务所;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执业质量整体评价结果较差的事务所;过去3年未接受中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的事务所。

  《方案》提出,2012年,各省级注协应重点检查以下8类事务所:业务收费违反收费办法或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收费水平的事务所、新批准设立或新近合并的事务所、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的事务所、受到投诉举报较多且反映问题严重的事务所、高龄注册会计师签署报告较多的事务所、执业能力与承接业务数量严重失调的事务所、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等新业务较多的事务所、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需进行复查的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