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抄底,两年多以后被迫中止,这位福建富豪“意气难平”,他决心打一场注定要输的官司。
□ 稿件采写 赵奕
2009年9月10日,云南玉溪。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塔”)股权交易的合同摆在了陈发树面前,他签上名字,再用右手的拇指按上了红手印,这个红手印摁得很用力,把“陈发树”三个字中的“发”字给完全遮住了。一桩大生意就这么谈成了,22亿元买下云南红塔手中的云南白药股权,合计6581万股。
时隔809天后,2011年11月28日,陈发树又摁了一次红手印,这次不再是一桩买卖,而是一起官司。他把云南红塔告上法庭,昔日的买卖双方这会要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簿公堂。两年多前,陈发树花了22亿元买的股权,钱付了,股权却还没拿到。
2012年《福布斯》富豪排行榜上,陈发树以27亿美元的身价位列全球富豪第442位,福建省第一位。然而,就是这位福建首富和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见面时,心态却似“秋菊”,他坦承自己只是想讨个说法,“我要追求的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企业在法律上和制度上的平等。”
像秋菊一样
在打官司之前,陈发树往事态发展的两端想了想。最好的结果:云南红塔把股权给陈发树,并按照两年多来这些股权的转增和分红,把22亿元资本投入的获益统统补给他。不过,这个方向他没有多想,当初作价22亿元的股权,在行情较好时已飙升至60多亿元,即使现在也有40多亿元,陈发树对获得这些权益不存奢望。
最坏的结果呢?民事诉讼失败,行政诉讼失败,云南红塔退回22亿元,一笔巨款两年多的资本收益为零,且被通货膨胀折损。
不过,陈发树比较固执,力排众议,官司一定要打,哪怕胜诉几率很低。
但是他要一个说法,“就是像秋菊一样要讨个说法。”
入主云南白药
入股云南白药几乎是复制了入股青岛啤酒的投资理念:寻找国资控股,寻找行业龙头,陈本人私人持股。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入主云南白药在速度方面再创纪录。从2009年8月14日云南白药公告股权收购信息,到9月10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一桩22亿元的生意,过程没有超过一个月。
事后研究这份股权转让协议,不难看出云南红塔十分强势:一是全部价款要一次性付清(通常是先交30%),并在5日内到账;二是所有22亿价款以保证金形式全部给云南红塔,同时过户前所有孳息属于云南红塔;三是如果上级主管部门不批准,则本金返还,不计利息。
当年8月20日,作为交易定金,陈发树往云南红塔账户上打进2亿元,9月16日,打进剩余的20.076亿元。此后,陈进入了漫长的等待。
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财政部委托的国有资产监管单位,负有对交易的审批职能。在云南红塔、红塔集团、云南中烟、中国烟草四级体系中,由于审批流程并不公开,因此在以后的两年多时间内,陈发树并不清楚进行到了哪一步。
对簿公堂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根据云南中烟《滇烟工投资[2011]222号》文件,2011年5月4日,云南中烟向中国烟草总公司提起请示,在转让云南白药股份申请提交后,“总公司相关人员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表示总公司不同意该股权转让事项,我司已将该意见转达红塔集团。”
对于陈发树来说,在这场等待中,云南白药股价却不断飚升,如果陈发树当初股权交接顺利,那么800多天后,他的获益将翻一番,由于延宕而产生的数以十亿计的收益,庞大到谁也不愿轻易割舍。
然而,随着股权迟迟不能转让,陈发树也感觉情况不妙,他多次口头催促办理过户协议,但得到的回复是“正在等待上级单位审批”。觉得别无他路可走,只能找律师,打官司。这才有了2011年11月将云南红塔告上云南省高院的一幕。
直到今年3月15日,云南省高院组织交换证据时,陈发树才了解了上述全部审批和批复的过程。这些文件不仅包括前述2011年5月云南中烟恳请中国烟草出具书面否决函的请示,也包括2012年1月17日,中国烟草正式批复,不同意云南白药股份转让给陈发树的《中烟办[2012]7号》文,1月18日云南中烟不同意红塔集团转让股份的批复,1月19日红塔集团不同意云南红塔转让股份的批复。
今年1月19日,陈发树终于等到了结果。这是一句很简单的话,“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上述所有内容,一共28个字,等了860天。
拿到结果后,陈发树遍邀民法与行政法的学术权威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是否要打这个官司,该如何打这个官司?专家的建议是一定要打,他们认为这有利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让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有共同的国民待遇,在更加公平的基础上竞争,也是对深化改革管理体制的一次促进。
4月16日上午10点,昆明,云南高级人民法院10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结果,双方均同意接受调解。而在15日下午,陈发树向国家烟草专卖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申请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不同意转让云南红塔所持的云南白药股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此批复,并同意股份转让。
然而,民事官司希望渺茫,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未经上级审批不能完成股权交接。那么行政官司呢?行政复议申请单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而被申请人是中国烟草,两个牌子一个班子,结果更未可知。“我们现在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了。”陈发树表示。目前,陈发树的行政复议请求已经遭到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拒绝,其团队开始倾向于走“行政诉讼”这条路。
相比陈发树的忙碌和愤怒,云南红塔方面则在急着还钱,他们让陈发树赶紧将银行账号告知,好将22亿元给他打过去。
(据中国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