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药品生产企业今年起将全部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这是笔者5月7日从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知的消息。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切实保障药品质量,构建药品长效监管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网络教育培训,要求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条件选派人员完成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全面负责生产企业药品质量管理。
根据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选派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企业质量受权人,通过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并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药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据悉,去年,南平市10家生产企业中已有2家作为试点,率先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陈隆浩)
名词解释
质量受权人制度
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是药品生产企业授权其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安全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由其承担药品放行责任的一项制度。实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是强化药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明确质量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也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