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励民营经济的“新36条”被反复提及的背景下,“浙商回归”工程可以视为“对内开放”的一种形式。不过,值得警醒的是,“对内开放”不能再走过去“对外开放”的老路。
随着“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浙商回归”的引进工作成为2012年浙江省政府的“头号工程”。为推动这项工程,浙江省各级政府除了为回归企业制定了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还启动对11个市,20个省级相关部门以及29个省外浙江商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报道称,“这在浙江省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是第一次。”
所谓“第一次”,不只是说浙江全省总动员要将“走出去”的本土资本和企业家“请回来”,更重要的是指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家,以这样一种方式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春江水暖鸭先知,作为中国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这样的“第一次”,传递着某种标志性的信息———“对内开放”的大幕正在徐徐拉开。
迄今为止,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更多遵循一种“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模式。外国的资本走进来,中国的商品走出去,是这种模式的典型特征。然而,这样一种模式如今遇到了挑战,中国经济面临转型,既要“对外开放”更要“对内开放”的呼声愈高。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浙江遭遇的挑战,来得更早一些。自2005年后外贸环境开始恶化,浙江传统产业优势渐失,大量企业外迁,大量资金外流,GDP增速连年下滑。经济增长新的动能何在?民营企业、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家,一向被寄予厚望。而对浙江来说,浙商当然是笔宝贵的资源。据估算,浙江民间资本总规模达万亿元之巨,浙商有400万人在省外,100万人在海外。
在鼓励民营经济的“新36条”被反复提及的背景下,“浙商回归”工程可以视为“对内开放”的一种形式。不过,值得警醒的是,“对内开放”不能再走过去“对外开放”的老路。
过去的“对外开放”有个显著特点,就是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外资;同时,中国加入全球化分工体系,获得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有这样的市场,资本进来就能拉动增长。浙江作为沿海地区,占据天时地利,浙商精神生根发芽,市场经济风生水起。但是,今天“对内开放”不可能重复这样的故事,即不再是引进资本,把外资换成“民资”那么简单。基于此,“浙商回归”工程有可商榷之处。比如,在全省范围内将引进浙商与政绩、考核挂钩,似乎把资本引进来就是胜利;比如,对于浙商回归给予各种优惠政策,意味着在浙商与其他资本之间是不平等的,这与当初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本质上是一回事。
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留不住民间资本?又怎样才能吸引民营资本?打地缘牌也许重要,但是对资本来说,有利可图才是原动力,哪里利润高、有前途,就往哪里流动。何况,要完成产业升级转型,也不是引进资本就行了。作为市场土壤肥沃的地区,浙江如何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也许更加重要。这方面的“对内开放”,尚有很多领域大有可为,比如:政府提供更优化的投资环境等公共产品,减少地区贸易壁垒,构建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进行更彻底的户籍改革等等。在新一轮“对内开放”过程中,谁在这些方面做得更好,谁就能成为民营资本热选之地。
(摘自《凤凰网》付克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