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在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助力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格局还难以真正满足小微企业上市融资需求。分析人士认为,要解决小微企业上市融资问题,场外交易市场无疑是最为现实可行的平台,因此,加快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势在必行。
□ 彭春燕 王文帅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而在日前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谈到当前民间资本投融资难问题时又提到“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存有不少的资金”。
分析人士认为,要解决小微企业上市融资问题,场外交易市场无疑是最为现实可行的平台,因此,加快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势在必行。
创新举措
为小微企业“输血”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民间投资已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为此,中央先后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和“民间投资36条”,提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得到高度重视。
投资、融资紧密关联,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如果不能获得融资服务,就难以发展壮大,甚至生存都困难。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当前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面临严峻的生存困境。
根据银监会测算,目前我国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成为今年“两会”热议话题。政府工作报告共有8处提及“小型微型企业”,两会代表委员也纷纷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开出各种“药方”。分析人士认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只靠银行业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一条道”,还要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进一步创新举措来为小微企业“输血”。
中小板、创业板门槛高
场外市场建设有待提速
虽然国务院提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但在目前资本市场的格局框架下,支持小微型企业上市较为困难。
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工业行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余中小微型企业涉足较多的行业的划分与上述标准较为接近或相应更低。
从以上标准来看,莫说达到主板上市标准,即使是定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板、创业板,对小微企业来说,其上市门槛仍然较高。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发财务指标,可以发现,中小板和创业板目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个问题,即服务的企业规模比规定的指标明显高出一截。由此可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现有的格局显然难以真正满足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的需求。
分析人士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预计场外市场将成为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的重要平台,加快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势在必行。
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
或先行
2011年的证监会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就提出,“抓紧启动中关村试点范围扩大工作,加快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在2012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指出,“以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阳光化、规范化的股份转让平台。”
今年春节前后,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召集10家有区域代表性的券商研讨如何完善场外市场建设方案。据知情券商人士向记者证实,会议主题是如何以券商为主导,与各地方政府合作,在各地建立区域性柜台交易市场,并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柜台交易市场打下基础。
两会期间,郭树清就场外市场建设问题表示,场外市场肯定会推出,“中关村的试点一直没有停止,一直在运行和积累经验。”但他表示,场外市场建设相关实施方案的推出时间尚未确定。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也表示,场外市场应该是在统一监管框架下的,应该有统一的监管标准。全国政协委员高鹰忠在提案中建议,在国家层面重新认识场外交易市场的金融地位,设立场外交易市场的区域性试点,加快出台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办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障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
【名词解释】
场外交易市场即业界所称的OTC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在这一市场,企业经营规模、股权转让、证券发行等标准,要明显低于证券交易所设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