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温州市财政地税系统刚刚出台17条“新政”,为中小企业减税。此外,温州银行业也被要求,提高对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信贷规模上,各金融机构保证不抽资不压贷,切实向小微企业倾斜。
小微企业
可以大幅度减税费
10月9日,温州市财政地税系统“企业服务季”活动正式启动。而伴随而来的17条含有“不征”、“免征”、“暂免征收”字眼的温州财税“新政”,让温州当地中小企业感觉暖心。
按照“新政”的规定,有多种情况企业可以减免税负。
帮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中,对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企业产权转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内部股权重组,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过户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注销、破产后,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等。此外,针对小微(小型微利)企业也有利好消息。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利润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达到注册资金的20%以上的单位,经地税机关审核,可酌情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新办之日起一至三年内,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经市(地)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其资源综合利用部分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定额减免500元当年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
在“企业服务季”活动期间,财税部门还将选派1000名精干力量,深入企业,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帮助解决在企业融资、整合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
“聪明”企业
早已抱团“取暖”
除了政府的支持,经济主体企业也没有空等待。
光上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五洲钢业有限公司、双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南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和温州艳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日前就共同出资计划成立温州众鑫鼎信财务管理公司,携手抗击风浪。 据了解,这5家公司主要从事矿石冶炼、轧钢以及钢管、钢带生产。组建财务管理公司之后,将形成银行融资担保联盟。温州众鑫鼎信财务管理公司,注册资金将达到3000万元。该财务公司负责对接5家合作单位的资金落实,理清各银行到期还贷清单,协调各银行的融资方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
该财务公司的有关参与人员表示,在此基础上,他们还打算深化合作,共同出资组建温州众鑫鼎信控股有限公司,整合产业链资源,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共同抗击市场风险。
5家企业合作的优势是能形成从矿石冶炼、轧钢、穿孔,到钢管、钢带生产一条龙的不锈钢产业链。目前5家合作企业下属各有多家企业,联合重组后,将统一采购,统一调配资金、人才等,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生产成本。(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