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1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金融风险管理的对策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目前,我国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呆坏账水平偏高,信贷投放过快,流动性偏低和房地产引发的金融泡沫,信用体制不键全以及金融风险控制机制欠缺等。在金融风险的管理中存在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行政手段干预使金融自由受到约束,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有待完善,市场主体道德规范还需提高,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还需继续培养等问题。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从制度上防患于未然

  

  要从根本上消除金融风险的各种隐患,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体制创新力度,紧跟现代国际金融发展的步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健全现代金融制度。因此,第一,要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体制,形成与开放环境相适应的竞争能力。第二,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需要,加快改革中国现代金融教育体制,下大力气加强现代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培养。第三,逐步组建多个实力雄厚、经营多元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金融机构。

  

  市场开放稳定有序,

  避免强烈冲击

  

  中国还处于经济转轨阶段,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有效建立,诚信意识、内控机制、激励机制、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因此,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要有目标、分阶段、审慎有序地进行,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做到趋利避害。要吸取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避免对外开放过早过急,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尤其要注意防范国际短期资本的冲击。资本市场的放开尤其要谨慎,因为对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的限制,往往是国内金融体系较为脆弱的国家抵御国际投机资本攻击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市场一旦放开,再要完全管住资本项目是相当困难的。

  

  加强金融监管力度,

  保证金融市场稳定

  

  随着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大量外资金融机构涌入中国,对中国金融监管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要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法规和制度。

  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内金融业的综合监管。首先,要加强对金融业的内部约束。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确立内部监控的检查评估机制、风险业务评价机制以及对内部违规行为的披露惩处机制,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其次,进行金融业行业自律建设。要对所属成员定期进行检查,包括业务检查、财务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要对成员经常性业务予以监督,包括对业务运作的监督指导,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另一方面,中国要改变单向内调的管理策略,采取综合性、国际性的监管策略、政策和手段,与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一致,争取早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强和国际金融界的合作,

  争取有利的国际金融环境

  

  金融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使全球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深,金融领域的合作也不断加强,谁也无法保证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国家之间加强金融监管交流和互通信息,在面临危机时共同制定相关金融政策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因此,要强化对国际投机资本的监测和约束,推进多层次的国际金融合作,促进国际储备分配的合理化。同时,要着手建立覆盖全球金融市场的关于资金流动、金融风险状况、国际储备波动状况等的监测和预警系统。通过各个国家的合作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风险。

  

  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创新

  

  在各种类型的金融创新中,制度创新是经济的创新,这不仅因为制度创新决定着其他创新依托的制度环境,从而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更因为制度创新可以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对经济、金融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从而自身获取较高收益。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针对风险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

  为了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需要更好地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审贷分离的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并按照新“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创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其次,针对交易工具的制度创新。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金融理论的发展,交易工具已扩大到衍生金融产品,虽然我国目前的交易手段和交易工具都较为单一,但应及时建立针对衍生金融产品的管理制度,从而为新交易工具的推广奠定制度基础并有效规避由此产生的风险。

  

  (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