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照
6月30日,曾经的股价冠军洋河股份一口气掷出两份公告,公开了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风云违规“短炒”自家股票的“家丑”。
5500万押中三大利好
资料显示,今年2月17日,李风云通过大宗交易买进公司股票25.25万股,成交均价217.8元。6月28日,洋河股份的涨幅一度高达7%,在此背景下,李风云卖出了9万股,获利138.492万元。
由于高管在6个月内短线操作自家上市公司股份是被《证券法》明令禁止的,洋河股份30日公告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风云违规操作所得将被收缴,计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
根据洋河股份提供的资料,李风云的年薪为61.24万元,但他却拿出了5500万元在一天之内疯狂买进洋河股份。这5500万元相当于其近90年的年薪。
李风云曾担任宿迁市经贸委副主任、江苏双沟酒业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薪金收入都不足以积累出5500万元巨款。而李风云选择的购入时机似乎也“恰到好处”。李风云2月17日买入洋河股份的股票后,公司就陆续公布了不少利好。2月28日,洋河股份发布2010年业绩快报。虽然公司之前已经公布了业绩预告,但业绩快报进一步明确了业绩增长以及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3月21日,停牌一日的洋河股份宣布受让双沟酒业约59.4%的股份,将双沟酒业变成公司全资子公司;3月30日,洋河股份发布2010年年报,推出“10转10派10元”的高送配利好。
因此,“涉嫌内幕交易”的指控也矛头直指李风云。
借辞职避法并继续套现
在本次事件中,李风云的每一次操作选择的时机都特别“讲究”。他不仅在合适的时机购入股票,在看似不合适的时机卖出。
洋河股份的公告称,6月29日,李风云以工作变动为由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及副总裁职务。而截至辞职生效时,其手中还握有16.25万股洋河股份股票。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申银万国分析师童驯告诉记者,证券法目前只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6个月内的交易行为有限制规定,这之外的情况可能就不在限制之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