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2日 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湖北烟草 规范无证无照卷烟经营管理工作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卷烟零售市场秩序,近日,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就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卷烟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湖北省局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级烟草专卖局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树立卷烟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凡是涉及卷烟经营行为的,无论是持证经营还是无证经营,都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无证户“不能管、不好管、管不住”的错误、消极思想。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认真研究当前无证经营行为的现状和难点,制订出台加强无证经营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要广泛宣传,分类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无证无照经营卷烟状况进行调查摸底,要到村到户、不留死角,全面掌握,按照“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思路,及时调整申领许可证的相关条件。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引导教育,及时办理零售许可证,纳入专卖管理和访销配送网络进行管理与服务;对弱势群体和农村零星无证经营户,要联合街道、社区、村组力量,进行教育说服,劝其放弃经营;对经营规模较大的,要查清卷烟来源,坚决杜绝有证户向无证户提供大量货源、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加强市场真实需求预测工作力度,合理分配货源、均衡供货,防止形成二次批发。

  三是联合协作,跟踪监管。尚未调整零售点布局标准的单位,要客观审视辖区卷烟市场实际,无证经营增多的,经营户和消费者反映较大的,要对原零售点布局标准进行调整,按照“三个不得”的要求,做到“三个基本满足”。列入重点打击、依法取缔的无证户,经过教育劝退后,仍屡劝不改、违法经营的重点对象,要将基本信息、违法证据移交工商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由工商、烟草统一行动,实施取缔。要落实定期回访和复查制度,加强对劝退、取缔户的跟踪监管,清理无证经营,保护合法经营。

  四是加强考核,务求实效。要结合各地实际,明确重点区域和监管对象,定期监督,加强考评,定期通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防范反弹,巩固成果。同时,要将无证经营管理工作情况列为日常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作为考评各地卷烟市场净化率的依据之一,防止走过场。对于管理失职、效果不好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是工作长期滞后、没有起色的,要与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资格。

  (湖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