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民族药产业发展迅速,渐成体系,到目前为止,民族药品种已达906个,涵盖了7种民族药,为维护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记者从5月18日-19日在昆明举行的“大湄公河民族医药发展论坛暨第四届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目前,我国有藏、蒙、维、傣、壮等15个民族设置了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共203所。全国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维、傣等民族医药的专业和民族医药方向的教育。200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把傣医医师资格考试纳入执业医师考试范围,至此,我国共有藏、蒙、维、傣、朝、壮六个民族医师开考。中央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对150部民族医药特色文献和140个民族医药诊疗技术进行规范整理、研究并推广,组织进行了10个尚未发掘整理的民族医药抢救性研究,启动了“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示范研究”,开展了佐太、瑞香狼毒等特色炮制技术研究,规范化整理了8种壮、朝、彝等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马建中说,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发展。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医药和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系。多年来,我国为了保护、扶持和发展民族医药,制定、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民族医药发展的法规、规划和政策措施。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后我国将继续改善民族医院的基础条件、培养民族医药人才、加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发掘继承和科研工作,做好民族医药的标准化建设和产业发展等。
(李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