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11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古城古酒古文化 新春新秀新天下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古城酒业工业旅游解说规范发布实施

  本报讯 近日,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城酒业”)“古城酒窖遗址解说规范”已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审批,并于2011年4月正式发布实施。

  古城酒业“古城酒窖遗址”是新疆白酒业和酒文化的发源地,也是古城酒业600年酿酒历史的有力见证。该遗址是在2002年被发现并挖掘,2007年6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有效保护古城酒窖遗址并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稳步推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也为提升古城酒业工业旅游示范点的服务水平,将古城工业旅游景点打造成全疆旅游胜地,树立“古城”品牌的整体形象,提升服务水平,杜绝随意性的解说,实施统一化、规范化管理,2008年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奇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古城酒业共同组成《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解说规范》起草小组,并于2009年3月着手对景点进行了调研和现场考证,搜集典故及多方探讨后,本着尊重历史文化遗迹,尊重自然景观,尊重民俗宗教传统等原则,着手起草了该标准。 并于2010年6月在奇台县召开了自治区旅游地方标准《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解说规范》专家审定会后,形成本标准报批稿。

  该标准结构是按古城酒窖遗址五个景点:酒史馆、古窖池遗址、酿酒工艺、贮酒库、古城储酒银行进行编排,将收集到的资料以简洁生动的表述纳入本标准中,使其规范了五个景点的解说词,正文部分为景观必要的解说词,其附录部分为景观的背景资料,以提供全疆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导游参考。该标准的发布,将对古城酒窖遗址旅游景点的从业人员进行认真的宣贯,不但统一了景点旅游解说词的内容,而且让每一位前来参观的游客都能感受到古城酒600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24代古城人精湛的酿酒工艺及技术。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