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道秋
“走出去”是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然选择,是大势所趋,但在政策落实、体制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亟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江苏泛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邵科萍说,民营企业“走出去”因国内外税收政策的不同步,致使有些税种重复征收。同时,融资难也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税收贸易政策不发力,难以激发和提升投资者热情,特别是境外权益资源输回的积极性。另据了解,尽管目前国家外汇充裕,但民营企业能借用外汇金融支持力量仍然不够。
近年来,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国家和省一级层面上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促进政策,但主要还是扶强扶大,要求比较高,对地方中小企业来说难以享受。比如,财政部、商务部出台的对外经济合作专项奖金,其中,境外投资贷款贴息,仅对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给予贴息。企业申报外经合作专项资金时,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很多,稍有疏漏就无法拿到补贴,也没有反馈企业具体原因。
另外,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国别地区的政治风险很大,国家虽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中长期险,但费率比较高,民营企业难以承受。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玉根对“走出去”遇到的困难深有感触。他认为,解决投资资金的汇兑便利化是最现实的问题。尽管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全面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限制,在审批管理上通过权限下放和材料简化等方式进行便利化改革,但在基层操作层面,购汇仍存限制。同时,民营企业“走出去”应当“抱团”发展,在海外建立公共平台,设立工业园区,对法律咨询、政策问题进行统一研究,降低企业走出去的风险。
有关专家建议,根据民营企业“走出去”数量增多以及出现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应尽快完善我国相应政策。政府部门要及时转变职能,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面对一些国家的政局不稳定,相关政府部门要健全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走出去”企业人员的安全。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副巡视员赵征然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民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商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更加凸显。工商联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在政策落实、体制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大力推进。针对目前存在制约企业对外投资的体制和政策上的问题,工商联要积极建言献策。企业是“走出去”的主体,政府是“走出去”战略的倡导者、推动者和服务者,工商联作为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桥梁,既要贯彻政府关于“走出去”的政策导向、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又要积极向政府反映民营企业在“走出去”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企业境外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赵征然认为,世界经济的不稳定,给民营企业“走出去”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因素。按照全国工商联领导的指示要求,各级工商联要引导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趋利避害、防范风险。同时,工商联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非发展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自身也要做好应对不同文化挑战的准备,工商联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遵守东道国的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与各方的利益关系,学会与当地政府打交道,与企业员工和谐共处,努力融入当地的社会和文化,注意保护环境,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避免同行业恶性竞争,维护国家形象和中国企业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