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任锁生)今年以来,山西华阳集团二矿不断细化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起先进适用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隐患分级治理,严格验收销号,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提升了矿井的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了安全生产。
在隐患分级治理上,华阳集团二矿规定,煤矿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在隐患类型上,按可能导致事故的性质将事故隐患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提升运输、火灾、水害和其他等9类。在隐患分类上,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和其他等专业划分。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责任单位为发生隐患的系统,责任人员为系统分管领导。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措施、资金、时限,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为发生隐患的部门,责任人员为部门相关负责人。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可不记入班组隐患台账。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
华阳集团二矿还对事故隐患验收销号做出明确规定。安全监察处组织人员对矿长牵头组织定期排查的隐患问题进行验收,各业务主导部门组织人员对各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排查的隐患问题进行验收。各部门、各队组日常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由本部门、本队组负责验收。华阳二矿要求,事故隐患排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严格验收,检查验收要有台账登记或验收报告。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建档管理。
在此基础上,华阳集团二矿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煤矿财产安全,出台了《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机制》。规定全矿所有干部职工均可举报井上下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现场管理、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以及井下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预兆等,举报内容为安全生产中各类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安全监察处必须认真受理并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督促相关部门或队组立即整改。
同时,企业还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信息化管理,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管理信息系统由安全监察处配备专门的管理员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的信息化管理,各部门指派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的信息化管理,以此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