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煤集团华荣能源绿水洞煤矿出台《管理人员履职考核管理办法》,从9月份开始执行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全面推进管理人员工资可浮动、职级可升降管理机制。
该矿明确履职考核对象为副总工程师、机关部门全体在岗管理人员。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反馈和激励原则,明确规定履职考核标准、程序和责任,并在执行中严格遵守,按期公开考核结果;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将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与既定标准比较,客观公正进行评价;并将考评结果反馈被考核人,通过沟通确定结果、指出不足的同时实行正负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薪酬、职位晋升挂钩,形成能者多得、庸者少得和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工作局面。
考核主要从工作的服从性、主动性、协调性、纪律性、团结合作、全局观念、责任感等方面考评;从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评;从工作量、工作品质、工作效率、工作效果等方面考评。同时对当月对矿井安全、生产及经营等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加1-3分;参加华荣公司或市级以上组织各种竞赛获得等级奖及以上的加1-5分。每月考核兑现一次,各部门管理人员(含副总工程师)考核细则由各部门结合各岗位自行制定。各部门管理人员按职级分别从每月工资中提取部分工资作为浮动工资进行考核;各个部门考核评比中,连续3个月或5个月被评为末位的,将被降薪10%至20%,或降级降职,全年有8个月被评为首位,将其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