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宏富
王十朋不仅是温州历史上最著名的状元,更是南宋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文学家、史学家和书法家,坚定抗金洪流中的主战派人士,爱国名臣。今人尊其为“南宋大贤”,也是我国古代知名南戏《荆钗记》里的主人公。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浙江温州乐清人,是宋徽宗政和二年,王十朋出生于浙江乐清雁荡山附近的左原梅溪村;家有兄弟姐妹六人,他排行老三。王十朋从小特别聪慧,无论是在兄弟姐妹间,还是同龄的玩伴中,别人往往需要下功夫才能勉强理解、记住的东西,王十朋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牢牢掌握,思维极其敏捷、睿智。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十三四岁的时候读书乡塾,经史子集早已经被王十朋背了个滚瓜烂熟,“日诵数千言”,已能作诗。得益于良好的文学功底,身边的同学、先生,甚至乡间的士绅名流,都对这个“神童”产生了莫名的兴趣,尤其喜欢即兴“刁难”他一下。这怎么可能为难住小小的王十朋,不管是刁钻的对子,还是随便点题的诗词,王十朋稍加思索便信手拈来,令大众拍手称绝。且由于王十朋一手书法沉稳老练、行云流水,小小年纪便成了当地举足轻重的人物。
及至王十朋青壮年时期,北方女真少数民族如洪水猛兽,一夜之间马踏两岸。靖康元年(1127),金兵一路势如破竹攻陷汴京,宋徽宗、钦宗同时沦为阶下囚、成为待宰的羔羊。这种情况下,亡命奔逃的南宋统治者在临安临时建都,但屁股还没坐热,又被金兵一路从越州、明州、定海,最后撵到温州。在南宋王朝即将倾颓之际,岳飞力挽狂澜,带领着岳家军开始了艰难的抗金之路。这一段“国破山河”的切身经历,王十朋是震撼、悲怆的,他不禁拍案而已,发誓要用平生所学,哪怕马革裹尸,也要报效朝廷、捍卫家园。可以说,爱国的情怀在这个时候的王十朋心里,正如海潮澎湃、绵延不绝,明志、爱国、护民的诗篇,从他的笔下如利剑出鞘。年仅十九的他就所写下了“北斗城池增王气,东瓯山水发清辉”的名句。其才华震动了浙南的诗坛。
王十朋二十九岁那年,赴秋试。由于当时政治腐败、奸臣当道,尽管怀着满腔报国之志,却落第而归。三十三岁,王十朋在家乡创办梅溪书院开课授徒,次年入当时的最高学府太学深造,并在里面如饥似渴学习了十年,学识修为登峰造极。
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死。绍兴二十七年(1157),王十朋重整信心前往临安应考。也就是在这年,王十朋的政治生命终于驶上了快车道。
46岁的王十朋以万言《廷试策》一举殿试夺魁,被宋高宗亲擢为进士第一。南宋的科举制度,中了状元以后,并不能马上就任地方政府“一把手”。当时,绍兴作为南宋都城临安的陪都,地位十分显要,因此朝廷将王十朋这位新科状元授官于绍兴,初授左承事郎佥书建康节度使,后高宗下诏“王十朋系朕亲擢第一人,欲试以民事,尚待远缺,可特添差绍兴府签判”,协助州长官治理郡政。
王十朋自绍兴二十七年(1157)十二月至绍兴二十九年(1159)十二月,签判绍兴,事必躬亲,断案“裁决如神,吏奸不行”,初试民事便有政声。可见王十朋施政公正不阿、独树一帜、政绩斐然。
南宋大贤王十朋是一代名臣,他三任京官、两次辞官,二度担任帝师、四任知州,官至敷文阁直学士、太子詹事,最后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一生清廉刚正、才华横溢,有着可歌可泣的事迹。
这也可以从陆游亲笔相赠给王十朋的赋诗:《送王龟龄著作赴会稽大宗丞》中可见一斑。诗云:“有越逾千载,何人不宦游。向来唯一范,真足壮吾州。高躅今谁继,先生独再留。登堂吊兴废,想像气横秋。”此诗前半首称赞北宋时期的范仲淹任越州知府的贡献,后半首肯定了王十朋签判绍兴时取得的成绩,继承范公衣钵,以民为本,成为一名清明廉洁、克己奉公的好官。
王十朋是个刚正不阿的能臣,他很崇仰范仲淹的清白之风,到绍兴做签判时,一上任就把办公用的签判府改名为“民事堂”,足见其对范仲淹为民办实事的务实作风的以身作则。陆游把王十朋与范仲淹相提并论,并称王十朋为先生,从内心深处表达了对王十朋无比的崇敬之情。
王十朋同时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留恋会稽山水,写了很多吟咏绍兴的诗文,特别是《会稽三赋》,影响最大。他遗留至今有《梅溪集》,是一位以气节文章彪炳史册的伟人。
1171年,王十朋在家溘然仙逝,年六十岁。纵观王十朋的一生,其前大半生勤于耕种、求学、授业;46岁中状元后,为官虽仅十余年,但为官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矢志不渝,皇帝称赞有加、百姓爱戴不已。
往事越千年。2023年,值王十朋诞辰911周年之际。我们期许,凭借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资源,以王十朋的“清白人生”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千年的清白文化必然越陈越香,历久弥新。
(作者为温州王十朋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