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梦祎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提升国企治理水平。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应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上立标杆、作表率,一方面要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筑牢国有企业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国有企业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
是国家治理的一场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法治建设被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建成法治中国被纳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目标。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表明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与程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专题,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得到统一领导与推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句话表明,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实践。回望历史,中国传统社会的国家治理模式为人治而非法治,这是由农业经济与自然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提出“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由此开启探索社会主义法制的道路。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篇章。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记录了法治变革的历程。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革命性飞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十八大以来,我国对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编纂与修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9件,修改法律行政法规730余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行政法规598件。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全面依法治国得到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突破。
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独特模式。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要立足国情,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独特模式,彰显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回顾法治建设经验、反思“文革”时期法治建设受挫的经历,这十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立足于本土资源,正在积极并务实地向全国人民传递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传递依宪治国的精神理念,将《宪法》的权威性根植于全国人民心中;“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在法治工作的推进下,国家统计局调查发现,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不公平事件成为公民应对问题的首选措施;法治队伍不断壮大,共有102.9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中国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已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路,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了贡献。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有企业稳健发展的根本保障。随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形势更加多变、风险更加严峻。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升依法治企的水平与能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做好带头示范。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是提升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企有利于国有企业展现良好形象、树立良好口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依法治企有利于国有企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腐败等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依法治企有利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依法治企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环境,提高经济秩序规范度,从而使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依法合规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和软实力。
锚定一流法治标准
强化对标对表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20〕39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对标提升行动提出了八个重点任务,在法治建设方面提出要加强组织管理与风险管理,提高法治化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的融合成为必然趋势,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块基石,特别是法治经济。因此,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应不断加强内部法治建设。法治建设工作需锚定一流法治标准,找准对标对象和对标要素,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和形式,高度做好总结提炼,形成一流的法治理念与治理机制,打造法治建设标杆。
提升政治站位,对标世界一流。国有企业应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把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水平摆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对标对表工作中,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工作的战略布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对标工作。将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高位推动。对标工作要找准对标对象,“只有与强者对标,才能更强”。世界一流现代国家法治方面要求非常严,因此,在法治对标工作中,要以世界一流企业为对标对象,做好深入分析。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失败不少,原因在于不按当地法律和合同办事。各个国家制度不同,国有企业要充分调查并尊重所在国的法律,并制定一流法治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找准法治建设的切入点与着力点,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谋划,持续提高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水平。
发力数字化法治,提高管理效能。2021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央企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助力“十四五”时期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要着力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法务管理从信息化向数字化升级,探索智能化应用场景,有效提高管理效能。国有企业对标法治水平世界一流企业,需要以一流的技术作为管理手段,深化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合规管理、法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推动法治重点领域与业务相互融合。并紧密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央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工作,提升法治工作数字化管理能力。
强化三个联动,打造三个标杆。国务院国资委在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现场推进会中提出,要强化“改革、创新和管理”三个联动,打造“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范式”三个标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八个重点任务之一,也要围绕三个联动做好提升。通过加强法治管理,促进法治工作改革与创新,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选树标杆企业、标杆项目、标杆范式,形成示范作用,带动国有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筑牢国有企业
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重大原则。只有依法合规经营,企业才能行稳致远。2022年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国务院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合规管理相关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规范合规管理流程、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当前,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国有企业面临的风险挑战日趋严峻,必须加快构筑合规风险管理体系,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要强化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提升风险预警防范化解能力。
明确合规管理相关主体职责。《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在中央企业设立首席合规官,是强化合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世界一流企业普遍已设置相应职位,在领导合规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央企需强化合规管理的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央企依法合规经营,切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负责人表示:“要加快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企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为企业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应统筹内控、内审、法律风险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制度。特别要针对高风险业务制定专门制度或专项指南,确保风险防范到位。
全面规范合规管理流程。经济社会发展内生法治需求,国有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必须把法治建设同企业发展贯通起来。国有企业需全面梳理经营管理各环节中的合规风险,将合规审查嵌入管理环节中。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审查、风险应对、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全流程管控,促进合规管理流程的有效畅通与风险闭环。在审查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避免责权不明等问题的发生,并以健全的规章制度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国有企业应以法治文化为企业文化基石,在经营管理中贯彻依法治企的理念。企业领导人、首席合规官应当秉承合规意识,起到带头作用,将合法经营、依法治企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员工与新入职员工纳入培训考核,形成不同层次的合规文化培训体系,筑牢合规防线;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媒体舆论等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推动整个社会层面的企业遵循诚信合规经营的价值理念。
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目前,超过半数中央企业建立了法治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但是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仍是良莠不齐。加快提升法治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是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合规管理工作应充分应用现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手段,将合规管理工作融入业务管理当中,助力打造智能化的事前制度规范、事中动态监管、事后监督问责的全覆盖、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
让法治思维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依法治企,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培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行为习惯。建设法治企业,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至关重要,着重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动和促进全企弘扬法治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坚持从党委机关、领导干部、各级主官抓起,反对和革除“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等人治思维。要强化规则和程序思维,准确把握处理国企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原则;要强化权力和责任思维,守住不滥用权力的底线,以创新的方式方法为国企控风险;要强化理性和发展思维,把法治思维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要建立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考核评价机制,把法治素养作为评价干部素养的重要内容,法治能力作为衡量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不断提高法治管理水平。
建设学法懂法尊法用法的职工队伍。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 ,开创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的新局面。“十三五”期间,集团层面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全系统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专业化率超过80%;在法治工作队伍的坚守下,严控风险,累计审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近600万项,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两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央企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撑,因此,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深悟透法治思想、法律制度;要了解法律,明白可为与不可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企业发展;要自觉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应对法律风险;要用法治思维管权管事管人,维护企业稳定。
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培训体系中。法治教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企业建设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加强新入职人员的法律法规等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设立“国资监管法治建设”专栏,开展“法治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国有企业应响应行动,要积极部署宪法的学习和宣传,深刻理解宪法精神、提高对宪法权威性的认识;要把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列入全员培训课程中,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中,纳入党委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中,纳入训练考核中,使法治入脑入心。
培育法治文化融入日常业务管理中。建设法治文化,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改革发展新理念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公司新时代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为服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将法治融入业务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做了较多工作:围绕董事会建设、科技创新、考核分配等重点领域出台规范性文件15件。持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5件。截至2021年底,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7件。在业务管理中根植法治文化,要将提升法治理念与企业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要落实“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增强全员法治文化认同;要制订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基层职工三位一体行为指引,教育引导每一位干部员工,把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融入本职工作。(作者为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师、中国国资国企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