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麦趣尔纯牛奶“丙二醇”事件为例
■ 卜义明
疫情激发的线上经济红利带火了一批“网红食品”,麦趣尔纯牛奶就是其中之一。可好景不长,今年6月底,有媒体报道两批次的麦趣尔纯牛奶检出“丙二醇”,引发广泛关注。7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经初步调查分析,麦趣尔纯牛奶中检出丙二醇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香精所致。8月22日,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奉为“天奶”的网红食品麦趣尔纯牛奶突然暴雷,网红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时间成为舆论焦点。麦趣尔纯牛奶这种大起大落的现象反映出哪些问题?又给市场监管部门怎样的启示?笔者对此进行了浅析和思考。
反映出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在与行业巨头竞争中,为求生存可能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我国乳制品行业超过一半的市场份额被行业巨头占据,剩余近六百家中小型企业只有在产品上打造出差异化优势,才能在激烈的行业“内卷”中生存下去,但这通常需要大量的科技投入和人才投入。出于成本考虑,中小企业会更倾向于寻求其他投入较小的差异化打造方式,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稳定奶源与“香浓”标签之间的矛盾,可能是麦趣尔使用香精的原因之一。
一方面,新疆奶业虽然占据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但是规模养殖水平不高,传统的流动转场饲养方式占大多数,不便于奶源集中收集,难以向市场批量均衡供应。在奶源不足时,乳企只能通过外购方式解决,当外购奶源占比较大时,为了保持产品风味的一致性,可能会使用香精调香。另一方面,笔者观察自媒体平台上关于新疆牛奶的盲评时发现,“新疆牛奶很香醇”是测评的共识,但有多位UP主提到“麦趣尔的香味很有辨识度,喝到就能认出”。盲评的新疆牛奶品牌中,西域春和麦趣尔同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按理说奶源的风味不会有很大差异,麦趣尔能做到香味有辨识度,那就增加了使用香精调香的可能性。
(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不清。根据GB 2760-2014中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换言之,食品添加剂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食品的安全,提升食品的品质。丙二醇是国标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和合成香料,不同于三聚氰胺、吊白块等非法添加物。因此,麦趣尔纯牛奶“丙二醇”事件的性质也与“三聚氰胺”事件不同,部分消费者将两起事件归为一类完全是概念混淆。
2.抛开剂量谈危害。“丙二醇”事件中的部分消费者,由于忽略了剂量问题,在心理上放大了毒性从而引起恐慌。实际上,本次事件的丙二醇检出量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国际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丙二醇安全标准:每日每千克体重不超过25 mg。以本次事件检出的丙二醇最高含量0.363 g/kg来计算(牛奶密度取近似值1.0kg/L),一盒250 mL的麦趣尔纯牛奶,60 kg的成人每天要喝下4.1 L,相当于17盒才会“超标”。就算是30 kg的小孩,每天也要喝2.0L,相当于8盒才会“超标”。所以,按照正常的饮用习惯,喝过麦趣尔纯牛奶的消费者完全不用担心中毒风险。
3.90后00后缺乏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警觉。90后和00后的消费方式普遍趋于求新求变和自我愉悦。他们对于新兴品类的接纳度更高,吸引眼球和抓住味蕾会主导他们对食品饮料的选择,却往往不去在意食品安全问题。甚至当同时面对日期新鲜、包装完好的平价大众食品和因临期、瑕疵而低价处理的网红食品时,90后00后更倾向于选择后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一群体的食品安全风险。
(三)主播带货的“网红食品”缺乏品控
主播对网红食品难以做到品控。头部主播对外都表示自己有品控团队,但事实上只是审核产品的品牌资质,检查合规合法性,监测品牌和产品的舆情口碑等,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借助仪器分析作检测。要做好种类繁多的食品品控,需要依靠专业机构以及专业设备进行检测,检测成本相对较高,即使是头部主播也不一定能承受,其他小主播以及自媒体平台UP主就更难言品控了。
对市场监管的启示
(一) “网红食品”的质量安全需要重点监控
“网红食品”通常借助主播带货以及新媒体种草等形式推广,消费者出于对主播的信任往往会对其质量安全问题放松警惕。然而,“网红食品”销量大、销售范围广、推广渠道多等特点,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会在社会面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市场监管部门今后需对“网红食品”的质量安全实施重点监控。
(二)寓监管于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痛点难点
近年来受国际形势以及全球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异常艰难。像麦趣尔这样在新疆具有代表性的乳制品企业,不仅带动着地方经济和就业,也支撑着当地乳制品的发展,其健康发展关系到地区市场的稳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需要主动出击,上门了解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提供政策支持、法律支持、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办理的便利措施。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既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的有效措施,也是回应企业期盼、助力企业发展的务实之举。
(三)食品安全问题舆情敏感,要做好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确保食品安全报道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经历过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国产乳制品的安全问题保持高度敏感性。麦趣尔牛奶被检出丙二醇的第二天,部分媒体使用“毒奶”“低毒类添加剂”等不当的词语报道此事件,并将专家言论断章取义,脱离剂量大谈丙二醇对肾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的损伤,一时间引起消费者恐慌。好在主流媒体和食品卫生专家及时发声才控制住了舆情。不管这些新闻媒体是为了吸睛赚流量,还是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其行为都是极不负责的。市场监管部门今后要加强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避免不实不当的报道造成负面影响。
对“网红食品”监管的建议
(一)创新网络营销风险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线上营销食品 “诊断+预警”式数字监管系统
今年5月下旬杭州上线试运行的全国首个“直播电商数字治理平台”,通过建立违法行为关键词库、建立智能分析模型、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并标记等,对直播电商企业视频数据开展智能分析。全国其他省份也应该逐步建立适应本省市场监管实际的线上营销食品“诊断+预警”式数字监管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来弥补传统监管模式针对网络营销的监管资源不足、信息不联通、靶向性不足等问题,与日常抽检监测互进互补,提升监管的精度和效率。
(二)针对性出台助企纾困政策,精准滴灌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
像麦趣尔这样的新疆乳制品企业,虽然占据“黄金奶源带”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但是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滞后、产业竞争优势不突出、企业带动力不强、品牌建设和消费培育发展缓慢等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在当前疫情和国际形势动荡的背景下,更是迫切需要精准滴灌的政策支持来解决实际困难。建议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具体政策,例如: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建设、优质奶牛培育、优质牧草种植的补贴政策;销售、研发、科创进口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乳业创新平台建设的资金政策和科技政策等,着力解决新冠疫情影响下企业面临的痛点难点,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信心。
(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教育宣传,引导企业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
有关部门一方面要通过定期走访、企业交流会、企业家培训等活动,在了解中小企业实际困难的同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教育宣传。另一方面,对生产经营状况较差的中小企业可进行驻企指导,引导企业找到市场竞争突破口:一是做专做精优势项目;二是利用地缘优势深耕下沉市场;三是通过科技创新来打造新的差异化优势。就新疆乳企而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企业从依靠资源禀赋形成的产区优势,向利用科技创新打造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转变,以良性竞争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快推进全民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工作,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食品消费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要用好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打造品牌栏目,制作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小视频,以当代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常态化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安全风险解读、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等。科普教育的内容上要注意广度深度,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的食品安全知识,对于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理化和营养素指标等知识可以深入讲解。重点关注90后00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他们是线上消费的主力军,未来市场的重点消费人群,要引导他们学会运用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分辨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假;同时也要引导他们形成以健康为主导的食品消费意识。
(五)明确线上营销相关主体的责任细分,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线上营销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共享机制
线上营销活动的一个主体或行为往往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多个监管主体。有关部门需明确监管执法的管辖权,同时建立部门间的综合协调机制,提高监管的实效性和可执行性。对网红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并明确互联网营销人员的责任细分,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让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时既合法又合理。与此同时,要探索建立线上营销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共享机制。让风险监测与食品检测相结合,帮助电商平台和主播团队强化产品质量内控,助力行业协会督促提高全行业产品质量水平,同时也可为检测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研数据。
(六)加强对新闻媒体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食品安全教育,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报道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某些新闻媒体将专家论述断章取义,直接大谈某种食品安全危害引起消费者恐慌的事件出现过多次,“丙二醇”事件中那些脱离剂量谈毒性的“科普文”并不是个例。不管他们是为了吸睛赚流量,还是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其行为都是极不负责的。市场监管部门应与宣传部门、社交媒体平台合作,加强对新闻出版单位和自媒体的食品安全教育,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新闻报道联合督查机制,多方检查确保报道的科学性与准确性,避免以讹传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作者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