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科学规划“地摊经济”有序繁荣城市生活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许贵元


科学规划“地摊经济”,保留和增添城市“烟火气”,对方便群众生活,展示城市活力,改善城市管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上海市从立法的角度给“地摊经济”开辟了一条生路。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在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场所销售物品的同时,对过去全面禁止的设摊经营、占道经营,改为划定一定公共区域专门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这个立法的出台,顺民心、合民意、惠民生,不仅较好地平衡了城市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的关系,又给那些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欺街占道、随意摆摊、任性经营等行为以必要的约束和规范,有利于实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秩序井然、繁荣稳定的城市管理目标,此举值得倡导和推广!

事实上,国家对合理保留和有序发展“地摊经济”非常重视。在疫情突发的20206月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强调指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活起来,生存下去,再发展起来,国家才能更好!我们会给你们支持的。”中央文明办也明确要求,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支持各地大力发展“地摊经济”。这对于保民生、促就业,繁荣城乡市场,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多年来,“地摊经济”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处于“一管就死、一放则乱”的尴尬状态。这次中央决策放开“马路市场”,允许地摊经营,并不是“放手不管”和一味“大撒把”。应遵循规则,把握适度,恰到好处。

一是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地摊经济”场所。“地摊经济”实际上就是“马路市场”,方便了群众也带来不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临时占道经营必须保障人身安全,不能随意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堵塞交通,最好远离居民生活区和城市闹市区。同时,可将“地摊经济”包括“夜市”,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文明条约,出台一些“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好”的政策规定,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二是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措施。根据季节变化,合理限定营业时间。摆摊设点要保持一定距离,搞好个人防护。要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清洁工作,落实摊前“三包”责任制,防止“脏乱差”,保持干净卫生,阻滞各种疾病和传染病传播,确保经营者和消费者健康安全。各摊点要自备封闭式“垃圾桶”和“纸屑篓”。摊主要主动缴纳“占摊费”和“卫生押金”。对合格经营者收摊后,及时退给押金,并允许继续摆摊设点经营;对不合格的不仅要收取押金作为卫生清理费,而且还有被清退和终止经营的可能。这样可倒逼经营者注重公共卫生,提高健康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经营秩序,同心同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要全力维护好城乡市场流通秩序。“地摊经济”品种繁多、五花八门、五颜六色、应有尽有,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但因为经营者来自四面八方,难免有些不法经营者兜售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产品或缺斤短两、欺骗群众,个别的还哄抬市场物价,肆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中牟取利润,引发投诉事件。为了引导“马路市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安全经营,有关部门对长期摆摊、“固定经营”的摊主,要求他们在摊前出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便于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监督。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营业资质的“流动摊位”,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必须对这部分经营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可发放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便于对经营主体的追溯。而经营者应从正规的渠道进货,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在坚持文明执法的同时,对肆意扰乱市场秩序的“摊霸”等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给以严厉打击。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恢复“马路市场”,活跃“地摊经济”,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释放城市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