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贵元 评论员
据媒体报道,10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举措暨典型案例发布”新闻通报会,探索打造涉老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推出五项司法服务举措,助力老年人权益保护。
近年来,我国涉老案件数量呈现攀升趋势。仅以北京朝阳区为例,该区法院近5年已审理涉老民事纠纷案件近5万件,较前5年增长42%,其中属于涉老合同类案件较前5年增长50%。这充分表明,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同时也给司法改革带来了新课题。为了使司法改革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朝阳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推出了息讼安老、诉讼便老、善意援老、智慧助老、普法护老五大工作机制,从推动涉老纠纷源头化解、提供涉老案件便捷服务、帮助受困老人纾难解忧、确保智能技术与老共享、强化尊老理念宣传引领,积极探索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路径。这些做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些“家务事”单靠“私下调解”往往无济于事,必须借助司法破解。例如,朝阳区法院在召开这次通报会之前,该区亚运村人民法庭就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老年人赡养问题引发的姑侄间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侄子赵某凡获赠房产后却不给姑姑赵女士养老,举家前往加拿大,也不告知赵女士何时回国。于今年2月,赵某凡还私自将案涉房屋以880万元价格出售。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告赵女士与被告赵某凡之间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关系,赵某凡返还姑姑售房款750万元。
从上述这个案例不难看出,部分老年人没有能够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转而通过赠与财产的方式委托他人为自己养老送终,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在受赠人未履行抚养义务时赋予老年人撤销权,也是保护老年人权益的一种表现。此类问题屡见不鲜,不论在城市或农村均有之。由此说来,对涉老案件高度重视,加大集中审理力度,不仅有助于推动司法改革创新发展,也能够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纵观全国,我国司法改革一直致力于创新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基层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作风大有改善,并推出了“流动法庭”“网格法官”“信访代理员”等便民服务举措,大大彰显了司法为民、助力基层治理的新时代风采,受到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拥护与信赖。
然而,深化司法改革,需要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上大做文章。化解矛盾纠纷,重在“调解”,应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体现人性化;案件审理更要严格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这样,既可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又能有效提升公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一花引来万花香。但愿北京朝阳区法院推出的涉老案件专业化审判的具体做法在各地推广开来,开创司法“适老化”服务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