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齐国新政——“超级工程”震古烁今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龚武

  (上接4月28日A4版)据说齐桓公在会见某国使者时,有三拨臣子来请求指示,齐桓公都说“找仲父去说”,这就是著名的“三曰仲父”的典故。当然自古就有具有“剑走偏锋”不喜欢管子的书生。据说一次齐桓公向管子推荐一个书生,管子同意使用他。不料这个书生一看齐桓公向管子征询意见,就回绝齐桓公说,我不干了。齐桓公问他为什么?这个书生说,我听说要是使用谁需要征求别人的意见,那么不使用谁,也要征求别人的意见。任何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之后,大抵遵循相似的治国理政之道。管子的早年经历和相齐经验向后世昭示的一条道理:职业的国家管理者,作为一个阶层或集团,具有自己独立而独特的属性。任何人一旦进入这个阶层或集团,他就一定程度地远离本阶层或阶级,但又不脱离本阶层或阶级,而融入某个“统治阶级”,而又与之保持一定距离,因而获得自己的独立属性——这个独立属性相适应于国家的属性。这个阶层或集团主要从事于治国理政专业化管理。因而既属于统治阶级,而又超越统治阶级,同时也凌驾于社会各个阶级之上——可称为“半阶级”现象。

  第三大工程:创新基层政权建设:“国鄙参伍”

  管子在与齐桓公君臣第一次庙堂陈谋时曾重点阐述过“作内政而寓军令”方略——当时不过是说说,管子非常讲究言行一致,说过的话都要兑现。因此,管子创新基层政权建设是实施新政的一大“亮点”。尽管前面说的是管子之“言”,这里说的是管子之“行”,然而终究都是用文字的形式表述,作为文本,读起来依然有重复之感。但是还是不能完全跳过去。由于前文已经叙述,所以这里对两套军政基层机构的构成、头头是谁,有多少人,层层设置的情况,以及统一指挥的问题等等信息,拟不再简单重复,只做扼要介绍。“国鄙参伍”或“参伍国鄙”,即所谓“参其国而伍其鄙”与“作内政而寄军令焉”互为表里。管子按照“参伍以变,错综其数”的原则,创新全国军政“参伍”混编的行政区划,建立全国一条鞭的“军政合一”基层政权。管子深刻理解兵与民、军事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建立亦军亦民,亦耕亦战的体制,即将全国二十一乡中从事作战的十五个士农之乡,编制为五乡一军,设帅,每军一万一千人,共三军,由齐君为中军,高、国两上卿分别统帅左右军。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轨中五家,世代相居处,利害祸福同当。这种寓兵于民的基层体制,为历代所继承,名称虽有变化,但实质略同。这里的“国”有三重含义:全国、城郭、国都,鄙即“国”之外的农村。全国设二十一乡,其中六个工商之乡,十五个士农之乡。士农工商,作为“国之石民”,四民分居,可以使他们在共同的生活环境中,切磋技艺,提高生产力。管子以“参其国伍其鄙”的国、鄙错位混搭的体制,而达到“作内政而寄军令”的目的,实现农闲时训练,有战事时出征。这样既提高了士兵战斗力,也不必支付养兵的费用。

  高子国子退而修乡,乡退而修连,连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轨,轨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故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故可得而诛也。政既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士三出妻,逐于境外,女三嫁,入于舂谷。是故民皆勉为善。士与其为善于乡,不如为善于里;与其为善于里,不如为善于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岁之计;莫敢以终岁为议,皆有终身之功。

  ……

  于是乎五属大夫退而修属,属退而修连,连退而修乡,乡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政成国安,以守则固,以战则彊,封内治,百姓亲,可以出征四方,立一霸王矣。(《管子·大匡》)

  这个“下管一级”、军政参伍,上自高、国二氏,下至各级军政官吏,都有着严格请示汇报和督促考核奖惩兑现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有着极强大的政治管理效率。属大夫管刑狱,县帅管划分田界,乡帅管一般政务,并提出一定的标准和管理目标,不得荒废政事,不然处以刑罚。每年正月,五属大夫要向桓公汇报述职,根据政绩来兑现奖惩。这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国家有意识促进社会职业分工政策举措,也是一种最早系统的区域政治经济学理论和实践模式。治理国家,政治与经济不可分,政治与军事更不可分。毛主席曾说 “兵民是胜利之本”。管子是兵民一体化军事思想的开山鼻祖。现代行政区与军事单位依然采取“错综参伍”的方式设置——对一个幅员广大的多民族国家尤其具有战略意义。这是管子的大智慧,也是中华民族的大智慧。作为杰出政治家和军事战略家的管子,其创建的齐国“军政合一”的国防动员体制,建立了巩固的大后方和战略纵深,为齐国首霸春秋奠定了人、财、物的坚实基础。

  第四大工程:发展经济,强国富民

  管子鼓励耕战,坚持以农为本,“相地而衰征”,大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此基础上“作内政以寄军令”,使得农民在和平时期“不误农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按照“国鄙参伍”的编成,出征作战。管子分民劝业,把全社会分为士、农、工、商四大阶层,适应了新兴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客观要求,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管子的“士农工商,国之石民”学说,为历朝历代所沿袭。士农工商分业定居,还是行政区划的一个配套措施,可以保障“成民之事”,促进生产技能提高、社会进步和发展生产力。管子实行盐铁官营的“官山海”政策,要求国家紧紧抓住军需民用的战略物质盐和铁。建立官办盐场和铁厂。实行盐业专卖,既开放盐池让民间生产,又由国家统购统销,以获得稳定的税源。齐国利用近海煮盐优势,控制盐业生产、销售和价格,齐盐外销诸侯国,获得超额利润。在冶铁业上,国家立法垄断矿产资源。盐铁官营的政策,既解决了财政税收的合情合理性,又保证国家财政的运转和稳定来源,确保国计民生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影响巨大,延绵至今,仍为社会稳定之基,国家安全之柱。管子要求国家对土地、人口、需用、日常开支、货币等都要有统计,做到心中有数。对于统计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否则就会受制于下面的富民、商人。

  而市者,天地之财具也,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正是道也。民荒无苛人,人尽地之职,一保其国。各主异位,毋使谗人乱普而德营九军之亲。关者,诸侯之陬隧也,而外财之门户也,万人之道行也。明道以重告之,征于关者勿征于市,征于市者勿征于关。虚车勿索,徒负勿入,以来远人,十六道同。(《管子·问》)

  管子在平均税赋,合理征收的基础上,加强税收的监管。税收是国家命脉,获利的管道,关涉政权兴衰存亡,政府必须坚持“利出一孔”原则,集中调控粮食、盐、铁、土地等战略资源。

  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管子·大匡》)

  开源节流,兴利除弊,掌握节用的“度”以刺激生产和抑制过度耗费。管子告诫齐桓公说:土地生财是有时令的,民众的力量是有限的,而君主的欲望是无穷的。以有时令限制的土地出产、有限的民力去供养欲望无穷的君主,度量就会失衡,统治者与老百姓就要互相发生冲突了。管子施展理财才能,妙招频出,其中有一个叫“谷币法”。即把粮食和货币互换--国家掌握货币的制造权,民间需要钱时,就借贷,等庄稼收成了,要借贷者以粮食折算还贷,国家把粮食囤积起来,使得“仓廪实”起来。等到冬春季节,粮食涨价了,国家就把粮食卖出去,即解决了民生问题,又把货币回笼起来,抑制了市场投机,保证了国家宏观调控物价和社会的稳定。管子运用统计方法实施理财,重视统计工作在理财乃至整个政治经济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国家经常性实施对土地、人口、需用、货币的统计。精确统计土地的等级。统计数据准确有利于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收入和支出。统计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以免受制于“先富起来的”富民和商人。在总体统计完成的基础上,国家计划全面筹算额度,并确定发行相应的货币。对于预计其土地收成有余粮的农户,就主动贷款给他们,大户多贷,小户少贷。对于预计的缺粮户,也借给他们贷款,以保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第二年,年景好,五谷丰登。官府就要求其按十分之七的折价以粮还贷。当粮价上涨时,币值就会下跌,余粮掌控在国家手里,可以平抑粮价。对妇女所生产的合于国家需要的布帛,通过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进行征收——当官府无钱的时候,就用粮食折价来收购。这样就履行了布帛收购合同,国家也得以解决所需用的布帛。管子还发明“御神用宝”的“宝物法”。国家以法权人为制造一种稀缺资源为宝物,或者炒作包装某种东西为宝物,比如神龟。然后以此为抵押,换取军需民用。这是某种商品、财富日益聚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的时候的一种均贫富的手段,即所谓“御神用宝”。 例如,有这么一个故事。一次,管子向桓公谏议说,“北郭人”掘地捕获一头大龟,请陛下立即派出官员,配备十乘马车,携带百金,到得龟人的家下令说:“国君赏赐给您中大夫的官服。”并说:“这龟是东海海神的后代,寄居在你的家里,赐给您中大夫的官服,终身享用,并给你百斤黄金的报酬。”于是,这龟便被奉为无价的宝物——成为“御神”而收藏在大台之上,每天都要杀牛供奉。经过炒作,“神龟”的粉丝数以万计,身价就像“大明星”的片酬一样,疯长起来。后来,齐国后来要征伐孤竹国,了解到齐国首富丁氏家所藏的粮食足够三军吃五个月的,齐桓公便把丁家主人召来说:“我有一件无价之宝,就是御神之龟,现在我有出征的大事,想把这个宝物抵押给你,借用你的粮食。”丁氏领命乖乖送出粮食,却不敢接受宝物,但又必须收下。丁氏于是不该怠慢,改建房屋,铺设垫席,把“御神”之龟供奉起来。这就是所谓“用宝”。管子还发明一个叫“高杠柴池”的理财办法。所谓“高杠柴池”就是把桥修高,坝筑高,深沟挖,人们拉车行走就需要牛马,牛马一多,皮张就多,以此获得更多的便宜的军需品。管子通过“乘马”、“轻重”之术以“通商积财”,灵活使用货币、商品和谷物三大市场杠杆,实现社会供给和消费的平衡。鼓励商人从事诚信的贸易活动。出台鼓励境外客商的政策,实行“关市讥而不征”——采取优惠的通关政策,仅仅查验货物,并不征收“关税”。用优惠政策和政府良好的服务,吸引境外商人来齐国做生意。齐国管子还下令设立专门建立款待外国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处,有一乘车者供应饭食,有三乘车者供应牲畜的饲料,有五乘车者提供可自由差使的服务人员。齐国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和为客商提供的优厚待遇,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造成了诸侯列国“商贾归齐若流水”的局面。

  第五大工程:创新社会综合管理模式

  树立“礼义廉耻”价值观体系。“礼义廉耻”是管子的发明,也是中国人的发明,是中国对世界的政治文化的一大贡献。

  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子·牧民》 )

  礼义廉耻是等价的四个维度,暨不可偏废,又是互补性很强、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管子把礼义廉耻比喻为举起国家这张大网四根纲绳,或者国家大屋顶的四根基柱,由国家倡导,让全体国民遵守。礼及其礼节、礼数,在某种意义上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核心价值观,讲的是人与人之间组成的种种社会关系的秩序、规矩、准则、法、度、律等,即人伦之道。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子把礼这种形而上的价值,形诸于载体形式,就是“仪”——用某种特定的仪式感的形式加以固化。管子把礼视作一种信仰——比如他要求国家的重大治国行政或军事行为要“象天地之位,法日月之行”,怀有敬畏之心,把天、地、山川、河流、社稷、祖陵、宗庙的祭祀活动置于首位。让人的一切行为都顺应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在现实性上用于规范或约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比如君臣、父子、兄弟、亲戚、师生、朋友和夫妻等等日常生活中的和洽相处,而并非局泥于礼貌用语、肢体动作、或“礼尚往来”等形式所负载的内容。礼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多的是人的内心层面的存在。义是一种人的社会责任担当。管子要求“义不自进”和“贵贱有义”。正义不会自发产生,要靠人主动去身体力行,而不是靠外部的强力去让你怎么做。同时也可理解为不妄自求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官位和财富。这就强调个体内心的修养,抗拒外部的诱惑。君、士、民都要做到以“义”立身——这就是“贵贱有义”。莫做不义之君:“礼义廉耻不立,人君无以自守。”最高统治者跟老百姓一样,必须遵守礼义廉耻。社会为读书人提供一个“闲燕”的居所和优越的生活,理所当然应有更高的社会担当——“君子食于道,则义审而礼明,义审而礼明则伦等不逾。”所谓义士千秋,不可做不义之士,是读书人的起码共识。只有读书人主持正义,代表道义,社会才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风尚。老百姓同样要做有情有义的人,而不是做“不义之民”——“民之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治之本也。”事无巨细同样关乎礼义廉耻,治国的根本在于凝聚老百姓人心所向的道德力量。管子倡廉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廉政的核心是主持公道,制止邪恶,为民做主。《管子》涉“廉”论述有上百处之多。如说“廉不蔽恶”,“不蔽恶则行自全”。管子曾以“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作为政治家的最高标准和追求——即便治国理政者像春风不会为“某个人”而吹,夏雨不会为“某个人”而降,去造福于大众,却不会因此受到某个人私恩的报答,也义无反顾,无怨无悔。管子努力打造一个“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这样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其中“士廉”特别关键,要求读书人要清正廉洁,不能“任性”胡作非为。士廉是官廉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样整个社会氛围就归于淳正、清明、净化,人们就会自觉维护荣誉,而耻于去做违反公众道德或社会、家庭伦理的事情。某种意义上说,文明人就是讲究“脸面”、“颜面”和“面子”的人。“耻”这个汉字的内涵非常特别,本字该是“恥”。本义是耻辱、可耻的事情,或表达因声誉受损害而至的内心羞愧之情。人生漫长,道路崎岖,善恶混淆,真假莫辨,人生存的困境无处不在——尽管很难避免,但必须倡导引领人们去追求卓越——不为不耻之举,不行可耻之事,不做无耻之人。人类社会在脱离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之后,进入文明时代,建立起第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价值观体系,首先由管子在齐国大地宣布并得到实施。这就是经久不衰,为历代所一致推崇的“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建设“以法治国”法制社会。管子在推行新政初期,接到一份“骈邑”这个地方民众的联名举报。诉状告发老贵族、三百户长伯氏,抵制“均地分力”、“相地衰征”政策,继续加重农民税赋,欺压乡民。诉状还揭发了伯氏长期克扣党庠庠师粮饷的贪腐罪行。这个典型的案例,负载了复杂社会信息,包括新政影响力和执行力,利益调整带来的对特殊阶层固化利益的触动和反弹,以及诸侯权贵政治的弊端和后遗症。管子于是借助这个案子的审理,进一步深入肌理地诊断和治疗齐国这个老大诸侯国社会的痼疾顽症。这是个轰动齐国朝野的大案要案。案发时,高傒的一个儿子在上下其手、从中作弊,对管子派出的公差进行干扰。管子便提高规格,委派大司田宁戚负责,接连派出几拨官吏,进行调查取证,并亲自主持这个案件的终审。伯氏在大量翔实调查证据和证人、证词面前,终于低下高贵的头颅。依照新修定的齐国刑罚应判处伯氏徒刑三年。管子怜悯其年迈体衰和服罪态度诚恳的实际,依法从轻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剥夺其三百户采邑权益。然后,分配给他若干田亩,让其自食其力。伯氏一家从此在井田上劳做,不再穿过去那种细葛布衣服,换上粗葛布衣服,农闲时与农民一样,一天两餐。由于管子办案严谨,松紧适度,量刑准确,伯氏虽然从贵族变成了普通农夫,却终身没有任何怨言。管子办理伯氏的案例,给齐国上下以极大的震慑,从此各级贵族和百姓都慢慢变得自觉执行法令,做到法令立而不用,令行禁止。这个案例过了一百多年,孔子跟自己的弟子谈论起来,敬佩之情还溢于言表。

  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

  管子“以法治国”——从齐国开始践行,这不仅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个很重要的革新,也是值得大书特书划时代的大事件。“治乱世必用重典”。管子强调使用法律治国,同时使用了其他举措——意识形态、伦理教化,并不忽视和排斥礼、义、廉、耻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礼法兼治”——也就是软硬兼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管子致力于在齐国亲手建设一个法制政府,这根植于他对法律的透彻的研究和哲思,这个哲思与他对现实的思考和历史的教训的感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法律天下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治国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失效的地方,必须有另外的东西补位。因此德教就显得格外重要。要达到“法立而不用,刑设而不行”的境界,除了刑罚造成不敢和恐惧的威慑,德教从人的内心和灵魂着手,也是不二法门。在治理的具体社会实践中,管子觉得“先礼而后法”更加人性化一些——“法出于礼,礼出于治。治,礼道也。万物待治礼而后定。”这就是希望通过德教,以净化社会环境,进而推动以法治国的实施。管子要求“政不二门,以法治国”,不仅君主要立好法,官员更要执好法——罚当其罪, 即审判公正刑罚得当很重要。管子特别重视“法制”的平等。这部分反映了他对远祖生命悲剧和不幸的家族遭遇的看法——也反映在他对族祖周公旦个人历史行为的差评上。管子在《任法》这篇论文中曾不无深意地写道:周朝历史书说:国之大法,说的和做的不一样,这对国家的“一把手”是个不祥之兆!

  《周书》曰:国法,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管子·任法》)

  查阅今本《尚书》之《周书》,并没有发现这段重要文字。是《尚书》残缺,还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在管子看来,周公践祚称王是一次公然的“违背”甚至是践踏“国之大法”——给周朝“一把手”成王姬涌带来灾难性后果。管子既从法理上,也在道德伦理上,对周公旦加以谴责,认为周公镇压人民——滥用残忍的酷刑和杀戮,并不能让人民屈服,却因为没有人性,而流下无穷遗患。

  周公断指满稽,断首满稽,断足满稽,而死民不服,非人性也,敝也。(《管子·侈靡》)

  在管子的心目中周公旦是无法无天、善于作秀、“骄倨傲暴”的暴君。“臣代其君曰篡也。”“篡何能歌?”管子落笔皆有所指。只有一句正面的“武王是也”,而将反面的——做“留白处理”,给读者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

  故子而代其父曰义也,臣而代其君曰篡也。篡何能歌?武王是也。故曰孰能去辩与巧,而还与众人同道?故曰思索精者明益衰,德行修者王道狭,卧名利者写生危。知周于六合之内者,吾知生之有为阻也。持而满之,乃其殆也。名满于天下,不若其已也。名进而身退,天之道也。满盛之国,不可以仕任;满盛之家,不可以嫁子;骄倨傲暴之人,不可与交。(《管子·白心》)

  有鉴于此,管子从立法学意义上,提出法律制定出来以后,重要的是最高统治者必须以身试法——“先民服也”。

  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管子·法法》)

  并进而从法律施行对象的权利平等上,提出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国法之上的权力——“皆从法”。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任法》)

  管子一再强调“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这显然与西方古代法学家提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既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又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管子把法当做“天下之仪”——某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准则。与天下百姓的命运攸关,而不是任意、任性的产物,即不是个人或集团的主观意志。管子的这个法哲学意义的创新理论,证伪并超越了西方自黑格尔以来全部“法哲学”体系的“真理性”。管子的“四任”的“治理”理论,为齐国国家治理提供了实践指导——实行社会综合治理才更加切中时弊,事半功倍。

  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管子·任法》)

  管子“以法治国”只是治国理政多种举措的一种,尽管看起来它是一种立竿见影的重器。但政府不可一味地“依赖”它,或完全运用没有温度的“法”去解决人和社会的问题——像后世所谓“法家”一样,偏执一隅而剑走偏锋。

  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管子·明法》)

  颁布国法就是要达到“兴功惧暴”和“定分止争”的目的和功效。

  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

  同时管子也指明法的最高境界是立而不用,并非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就像中国古代武学的最高境界是“止戈”一样。国法作为上层建筑,主要还得由“统治阶级”及其“雇佣”的职业管理阶层,即各级官吏充当执法者。那么,谁又能监督和批评这些执法者呢?管子继承、汲取自黄帝以来的历代明君——包括尧、舜、禹、汤和周武王实行过的听取民声,集中民智的好做法。创新在齐国京都临淄城内,设立非议官员和官府的“啧室”,以供朝廷采集百姓“非上之所过”的“啧室之议”。也就是类似于现代的“民意调查”或“人民来访来信”。

  齐桓公问管子曰:“吾念有而勿失,得而勿忘,为之有道乎?”对曰:“毋以私好恶害公正,察民所恶以自为戒。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复,而贤者进也。此古圣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得而勿忘者也。”桓公曰:“吾欲效而为之,其名云何?”对曰:“名曰啧室之议。曰法简而易行,刑审而不犯,事约而易从,求寡而易足。人有非上之所过,谓之正士。内于啧室之议,有司执事者咸以厥事奉职而不忘,为此啧室之事也。请以东郭牙为之,此人能以正事争于君前者也。”桓公曰:“善!” (《管子·桓公问》)

  齐国政府出于对大自然的敬畏,也许还不完全出于信仰,——古代中原大地作为北半球同纬度开发最早,农耕时代最悠久的地区,原始丛林早已砍伐一空,山林也正在遭遇“刀耕火种”的威胁。有鉴于此,管子将法律的范围延伸到保护生态环境,立法保护土地、水产、山林和野生动物。总之管子法制政府建设,超前地做了人类法治史上诸多“领风气之先”的贡献。管子建设的这个“法制”政府,实际上是超越“君权”的——要求君王“从法”,而且“先民服也”,在法哲学意义上,大大超越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后者至今依然还被某些法学家奉为圭臬。实施“九惠之教”民生工程。管子大胆尝试并实施政府主动担当的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任务,这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被管子命名为“九惠之教”——即老老、慈幼、恤孤、养疾、合独、问病、通穷、振困、接绝。管子在担任齐相四十年里,曾五次对这个制度进行重申和督促检查,使之有效发挥“人道主义”的社会保障功能。

  入国四旬,五行九惠之教。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病,七曰通穷,八曰振困,九曰接绝。所谓老老者,凡国都皆有掌老。年七十已上,一子无征,三月有馈肉。八十巳上,二子无征,月有馈肉。九十巳上,尽家无征,日有酒肉。死,上共棺椁。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所谓慈幼者,凡国都皆有掌幼。士民有子,子有幼弱不胜养为累者,有三幼者,无妇征,四幼者尽家无征,五幼又予之葆。受二人之食,能事而后止。此之谓慈幼。所谓恤孤者,凡国都皆有掌孤。士人死,子孤幼,无父母所养,不能自生者,属之其乡党知识故人。养一孤者,一子无征。养二孤者二子无征。养三孤者,尽家无征。掌孤数行问之,必知其食饥寒。身之膌胜而哀怜之。此之谓恤孤。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躄、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此之谓养疾。所谓合独者,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此之谓合独。所谓问疾者,凡国都皆有掌病。士人有病者,掌病以上令问之。九十以上,日一问。八十以上,二日一问。七十以上,三日一问。众庶五日一问。病甚者以告,上身问之。掌病行于国中,以问病为事。此之谓问病。所谓通穷者,凡国都皆有掌穷。若有穷夫妇无居处,穷宾客绝粮食,居其乡党,以闻者有赏,不以闻者有罚。此之谓通穷。所谓振困者,岁凶,庸人訾(訾,疾也)厉(厉,病也),多死丧。弛刑罚,赦有罪,散仓粟以食之。此之谓振困。所谓接绝者,士民死上事,死战事,使其知识故人,受资于上,而祠之。此之谓接绝也。 (《管子·入国》)

  令人惊奇的是管子时代基层已经设置“掌老”、“掌幼”、“掌媒”、“掌病”等一系列专职机构和官吏。这些明确的职分,与现代相关部门的职分不尽相同,而专业划分更为密实。譬如“掌幼”、“掌媒”、“掌病”、“接绝”已经大大超越今天所谓“全能型”政府的行为,而完全没有所谓部门利益、市场调节和产业利益等“商业化”内容参与其间。“九惠”而称之为“教”,而不是“策”,可见管子普施对于九类弱势群体的救助举措,并不是一种冷冰冰的官僚行为的政策,而是一开始就把这件事上升到较高的人的道德境界和社会文化“共识”的层面。这些类于发今之民政、医生、养老、扶贫、工作之先声的举措,使得救助弱势群体行为更具有人性化,有一种宽广、深厚的人文关怀精神,颇为发人省思。这是世界上最无微不至的、也是最早由国家中央政府实施的体系完备、细致入微、全覆盖的社会民生保障工程。也是有文献记载的世界上首例政府主导的福利社会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中,健全的福利社会从来都是一般民众的梦想。因此当它在几百年前的西方为空想社会主义者们提出,并做小范围实验时,引来的却是无尽的嘲讽和攻讦。在以财产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条件下,所谓国家社会福利是一个巨大的悖论——不公的社会分配造成悬殊的贫富差距,然而先富人群并不情愿出资或“纳税”“养活”那些他们眼中的“垃圾人”。然而,这些在现代社会看来依然“行之维艰”的义举,管子却在二千六百年前中国古代社会的齐国居然已经做到。

  节选作者之《管子传》

  (作者为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管子研究》主编,北京大学国家文化软实力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