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升级 更加聚焦“硬科技”定位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闫鹏

  近期,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等,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并强化综合研判。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修改进一步量化科创属性判断标准,严格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可有效防止发行人“拼凑指标”,使科创板将进一步聚焦“硬科技”,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

  科创板开板初期,由于评价标准不明确,科创属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主观判断,上市企业的科创“含金量”受到市场质疑。2020年3月,证监会出台《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明确对拟上市企业科创属性的判断标准。

  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超过250家,平均研发投入占比12%、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17亿元,平均发明专利75项,均显著高于其他市场板块,科创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场包容性逐步显现。

  不过,当前在科创板申报和在审企业中也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比如,在2020年第110次发审会上,科创板上市委决定对长沙兴嘉生物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原因在于兴嘉生物多项科创属性指标研发投入和发明专利数量等披露前后不一致、专利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关系不密切。

  本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更加聚焦支持“硬科技”这一核心目标。其中,为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修改后“3+5”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将升级为“4+5”。

  “3+5”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科创板包容性的重要体现之一。具体指的是,此前指引中规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需同时满足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等3项常规指标。若申报企业未达到常规指标,但符合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等5类“例外条款”之一的企业亦可申报科创板。

  业内人士表示,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意义在于提升交易所审核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同时拟申报企业也可对照具体标准“自我检验”。随着科创企业属性多元化,评价指标体系也应随市场发展而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进一步提升科创板“科”定位。

  开源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表示,修改后形成的“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进一步量化科创属性的判断标准,有利于防止企业通过研发投入注水、突击购买专利等方式达到科创属性的评价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改建立清晰可操作性的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具体而言,一是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6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二是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上市;三是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国泰君安投行事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许业荣认为,新设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更加强调对“硬科技”而非单纯模式创新的企业的支持,是对科创板定位的强调,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意味。

  “本次修改让金融科技类公司上市受限,更加强调科创板‘硬科技’属性,估计平台类公司申报积极性或有所降低,有利于让‘硬科技’企业与资本高效对接。”广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戴康说。

  此外,本次修改进一步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完善了委员构成和工作机制。“虽然‘4+5’指标体系更加量化,但实践中交易所仍然需要对发行人的自我评估做定性研判,本次修改增加科技管理、科学研究等相关领域上市委委员数量,将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有助于形成监管合力。”孙金钜说。

  与此同时,在注册制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也有保荐机构抱有“带病闯关”的侥幸心理,部分发行人“带病申报”“抢跑占位”,导致IPO申报企业数量增长过快,加大了监管机构的审核难度。本次修改直指该问题,压实保健机构责任,强化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

  “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是科创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科创板制度的首要标准,在于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首要标准。”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审核项目动态显示,截至4月18日,4月以来科创板上市委审议通过7家。目前拟申报科创板企业中处于已受理状态5家,已问询59家,另外有47家因为财报更新或其他事项暂处于中止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