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简称“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三农”问题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三农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中央1号文件连续多年聚焦三农工作;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热议三农工作,“三农”声音成为两会“最强音”……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三农”工作将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间开好局,起好步,凝聚力量,作出贡献。

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情系“三农”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青海等代表团审议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三农”工作提出许多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彰显了真挚的为民情怀,为“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
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并同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增加农牧民收入。
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环境。
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正确处理发展生态旅游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坚决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
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政府工作报告 “三农”亮点纷呈2020年“三农”成绩单
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粮食实现增产,生猪产能加快恢复。乡村建设稳步展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十三五”“三农”发展成就
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困境。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连年丰收。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
2021年“三农”这么干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分层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批乡村振兴重 点帮扶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发挥中央单位和社会力量帮扶作用,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要害是种子和耕地。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完善灌溉设施,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适度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和品质。多措并举扩大油料生产。发展畜禽水产养殖,稳定生猪生产。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开展粮食 节约行动。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我们一定要下力气也完全有能力保障好14亿人的粮食安全。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深化供销社、集体林权、 国有林区林场、 农垦等改革。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使亿万农民多增收、 有奔头。
“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擘画“三农”
“十四五”“三农”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确保种源安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 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2035年“三农”远景纲要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本刊综合)